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

老舊廢車要回收 歡天喜地迎新年

        歡渡農曆春節,民眾紛紛換購新車喜迎新年,提醒您,購買新車同時,別忘記幫老舊愛車覓得良好歸宿,循合法管道進行廢車回收,不但為維護街道清新環境整潔盡一份心力,更可以幫自己領取一份回收獎勵金唷!

        環保署呼籲您,車體隨意交給廢車收購業者或不合法之回收業者處理,如遭非法利用,恐將成為竊盜作奸犯科工具,不但損及自身權益,更可能造成環境污染。請民眾務必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車主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 2 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吊車輛時,提供車牌號碼及相關資料給回收商查證是否屬舊車出口、車輛失竊、保險理賠失竊車及查封車等不可回收禁動狀態,並於拖吊車輛時向回收商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

        廢棄車輛車體回收後,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車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行照等相關資料至監理單位完成車籍報廢手續,不但能停止牌照稅、燃料費的稽徵累計,更能申領廢車回收獎勵金。

        環保署呼籲民眾,如發現路邊疑似廢車占用道路,請將廢棄車車牌、廠牌、顏色、車型及所在地址抄下,向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進行通報,全民以實際行動守護環境清新街道,歡天喜地迎新年。

春節期間各地垃圾收運服務時間

        春節期間部分縣市提供垃圾收運服務,環保署呼籲民眾把握時間倒垃圾,除夕至初六詳細垃圾收運服務如附檔。

        環保署籲請民眾於地方政府停收期間,妥善貯存垃圾、廚餘及回收資源物,發揮公德心,不要將垃圾堆置戶外,讓大家享有乾淨整潔的生活環境。

強化產源責任 環保署新增公告指定事業

        環保署為使廢棄物產生源負清理責任,對於廢棄物性質特殊需加強清理及流向管理者,公告修正「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事業」,新增採土壤離場處理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土資場)、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為廢棄物清理法指定之事業。

        環保署表示,考量自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運離場外處理的污染土壤及廢棄物、土資場所產生的廢棄物,以及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須加強管理其清理流向,故將該類場所新增納入指定事業中。另考量公共下水道系統應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申報,且其污水處理廠每年污泥產量約7萬公噸,為使環保法規管理一致,本次將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指定為事業。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為使上述新增的事業有足夠緩衝準備時間,除了採土壤離場處理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自10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餘3項新增事業自104年7月1日起施行,屆時應依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辦理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再利用等相關工作。修正內容詳載於環保署網站「最新環保法規」(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環保署徵求「看見台灣」延伸學習教案 提供價值30萬元獎項

        「看見台灣」激發了許多民眾對於環境的熱情與關切,環保署也宣布將「看見台灣」列為環境教育教材。然而,除此之外,作為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更計劃以「看見台灣」為核心材料,發展出具有衍生的環境教育功能,且可靈活運用的教材與各類教學活動,強化大眾環境意識與關懷的廣度與深度,於是,環保署特別舉辦「看見台灣」創意教案徵選活動,各組前三名將可獲得價值30萬元之獎項。

        環保署說明,活動將於本(103)年1月28日正式開始,考量各年齡層環境知識習得及適合教學模式均不同,參選教案將分公部門組、社會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與國小中低年級組共6組分別競賽;得採個人或組隊(成員至多3名且需有1名代表人)方式參加,並採二階段審查機制,參賽教案由專家學者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各組取前6名教案再進入第二階段簡報審查,由參賽者進行口頭簡報、試教並答覆委員意見,通過層層關卡審查後各組獲選之前3名,可獲得環保署提供總金額高達30萬元的獎項。

        環保署表示,「看見台灣」不僅讓大家看見臺灣的美麗,也引領大家省思開發所帶來的環境改變與傷害。本活動期待透過對於該片呈現的臺灣的美麗與哀愁的探討,在教材中引導更多民眾以更深入的思考與多元化的角度看待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議題。

        活動報名受理及收件時間自103年1月28日至3月31日,活動辦法已公布於環保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eeis.epa.gov.tw/bbtp/,歡迎全國民眾發揮創意,踴躍參加本活動。

春節風景區報髒亂 獎金50萬元財神到

        好消息!歡迎民眾在春節期間(103年1月30日至2月4日)參加環保署「春節風景區報髒亂 獎金50萬元財神到」主題活動,如發現春節風景區髒亂請於「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 Life)網」(簡稱綠網)通報,就有機會獲得獎金5萬元,總獎金高達50萬元!共計10個名額,趕快來跟財神抱抱!

        環保署表示「春節風景區報髒亂 獎金50萬元財神到」活動辦法為先上綠網註冊部落格帳號, 於春節期間前往風景區遊玩時, 隨手將看到的髒亂使用「Eco Life髒亂剋星」手機APP通報於綠網, 通報的髒亂類型需為「菸蒂」、「小廣告」、「垃圾」、「垃圾包」、「空瓶罐」、「狗便」、「檳榔渣」、「垃圾箱」滿溢等8項, 發布通報日誌篇數10篇(含)以上者, 即可獲得抽獎機會, 每位中獎民眾可獲得新臺幣5萬元(商品禮券或等值商品), 將有10位幸運獲獎民眾, 總獎金高達50萬元!上述活動辦法可上綠網瀏覽(http://ecolife.eri.com.tw/active/active2014/register2.aspx)。

        好康春節大紅包,你還在等什麼?環保署誠摯邀請全國民眾共同來當報馬仔又可獲財神眷顧,請拿起手機闔家出遊通報風景區髒亂。環保署並呼籲全國民眾出遊時,垃圾帶回他的家,留下美好風景回憶,讓青山綠水永存美麗寶島。

歡慶馬年不燒金 清新空氣迎新春

        農曆春節假期即將到來,民眾習慣依照傳統習俗燃放煙火爆竹慶祝或於祭祀時焚燒紙錢。但焚燒紙錢排放的空氣污染物與燃放鞭炮產生的噪音,容易污染鄰近居住環境及安寧,甚至釀成火災,影響民眾春節期間空氣品質及健康安全。因此,環保署呼籲民眾春節期間不燒紙錢、不放鞭炮,清新空氣迎接新春。

        環保署指出, 近年全球暖化問題日益嚴重, 過年期間燃燒紙錢、施放煙火爆竹, 雖象徵熱鬧與除舊布新的傳統習俗, 但燃燒紙錢容易產生二氧化碳(1公斤紙錢燃燒約產生1.5公斤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空氣污染物, 對空氣品質和環境衛生都有不良影響。各地方環保局近年來推動金紙集中焚燒活動, 成效良好, 並獲得民眾極大的迴響, 紙錢集中焚燒後所產生的廢氣, 經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後排放, 可有效減少空氣污染。今年春節期間全國共15個縣市有提供民眾或大型廟宇紙錢集中燒服務, 相關服務及聯絡資訊請洽各該地方環保局或清潔隊。(請參考附件。)

        此外,過年期間燃燒鞭炮,除施放不當易釀成火災外,更常被民眾抱怨妨礙安寧、污染空氣及製造髒亂,反而影響過年氣氛;為了讓國人有個熱鬧又環保的新年,環保署建議大家春節改用錄音檔環保鞭炮來營造歡樂氛圍,歷年來皆將環保鞭炮音效檔案置於該署網頁(http://ivy1.epa.gov.tw/noise/DD/D-01.htm),歡迎大家下載,並祝大家歡喜過好年!

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濁水溪下游揚塵發生成因分析

        綜合雲嘉南地區空氣品質監測數據、濁水溪上游流量、雨量及崩塌資料,環保署分析濁水溪長期河川揚塵發生成因。發現,遇到芮氏規模達7.3級的921大地震或5級以上地震後,河川上游土石鬆動,再有每年6至9月間大豪雨(日雨量>200 mm)時,易發生上游山區大面積崩塌現象,伴隨高流量將上游崩塌後土石沖刷至下游使細微粒塵源增加,加上冬季枯水期的強風產生揚塵現象,應係近幾年高揚塵現象的主因。

        環保署指出,歷年強風時數變化不大,近幾年揚塵現象頻傳應不是強風增加所造成。根據監測數據顯示,倘若無上游崩塌及強降雨與高流量事件,則揚塵現象並不明顯;發生強降雨及上游山區大面積崩塌時,揚塵現象大幅增加,此顯示當年上游帶下的細微塵,在當年冬季強風下,幾乎全數吹光,不會留到次年。此亦顯示,集集攔河堰之興建與揚塵現象,應無關聯性。

        去(102)年因濁水溪上游發生6.3級地震及大豪雨造成大量崩塌,經大雨沖刷後,下游產生大規模揚塵現象。惟高揚塵((PM10)>500μg/ m3)時數僅6小時與(PM10)最高濃度582μg/ m3均明顯低於98年(莫拉克風災當年)的171小時及2532μg/ m3,顯示這幾年中央政府環保署、水利署與林務局合作推動的河川揚塵抑制措施,有顯著成效。

        環保署表示,濁水溪河川揚塵成因分析,已應用在河川揚塵預警,該署於揚塵發生前,通報當地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利於後續應變參考。

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

全臺走透透 十大環保景點推薦

        1月30日至2月4日是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環保署推薦十大環保景點及地方環保局推薦的清潔維護良好風景點,提供民眾全家於春節假期旅遊參考,這些景點的特色有公廁潔淨、空地綠美化、景觀地標優質化等,民眾除了可於「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Life)網」(http://ecolife.epa.gov.tw/)網站查詢外,另也可以透過QR Code以手機查詢。民眾在潔淨的景點旅遊也要發揮公德心,一起維護旅遊環境的品質,讓國內外觀光客看見臺灣美麗的風景,也看見我們的國民素質。

        農曆春節假期是闔家歡聚出遊的好時機, 環保署推薦十大環保景點包括:新北市坪林區親水吊橋及萬里區獅子公園、臺中市南屯區南屯老街、彰化縣鹿港鎮文武廟、田尾鄉怡心園及田尾鄉公路花園、嘉義縣大林鎮三疊溪明華濕地生態園區、臺南市安平區樹屋、高雄市彌陀區漯底山自然公園及大樹區舊鐵橋溼地公園、臺東縣池上鄉伯朗大道。各地方環保局除推薦轄區內環境清潔維護良好的旅遊景點供民眾參考, 亦會加強督促風景區管理單位做好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請民眾旅遊時要發揮公德心, 不要亂丟廢棄物, 維護公廁的乾淨整潔, 體恤清潔人員的辛勞, 以實際的行動來提昇觀光旅遊地區的環境品質。

        民眾如發現觀光旅遊地區有環境髒亂狀況時,可洽請風景區管理單位進行改善,另外地方環保局也會加強污染環境行為的稽查,民眾可透過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Life)網」通報髒亂點,或下載髒亂剋星APP以手機通報,也可以撥打環保報案電話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機關將儘速派員處理。

2014年1月25日 星期六

回應陸詩薇律師蘋果日報1月25日投書

        -環保署說明給予中科三期開發信賴保護免停工,是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所作的決定-

        蘋果日報1月25日刊出陸詩薇律師投書,論評「中科三期二階環評 環保署創意十足 法治零分」,環保署特此澄清:

        本案前於95年及99年實施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園區第一階段環評過程,已依環評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落實公眾參與及資訊公開作業,而作成通過的審查結論。95年及99年兩屆環評委員會均認定本案對環境沒有重大影響之虞,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風險極低,屬於可忽略的風險,不需進入二階環評,只要依照一階環評程序辦理即可。

        但一階環評雖有充分完整的公眾參與過程,法院的判決卻認為一階就做公共參與並非環評法中既有的規定,同樣的作法要進二階環評依該法規定的公共參與方式做才算。所以103年1月21日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討論過程,現任環評委員做成決議本案進二階的共識是「為補充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法定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程序所得以提供之資訊,作為審查判斷參考,同意本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亦即從現有資訊判斷,並非查有本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情形而進行二階環評。,而係踐行二階環評的法定公共參與程序。因此,陸女士所說環保署「全然不顧環境破壞」是與事實不符。環保署此次決定,確實已充分考量七星園區已營運多年對當地環境影響輕微,才引用行政程序法作出園區於二階環評審查期間免停工的決定,並無不當。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最核心的精神就是「預防原則」和「預警原則」,在開發行為進行「之前」,事先評估開發行為會對環境造成什麼風險、風險是否可接受,本案在過去的環評已由兩屆之環評委員會作出風險極低之專業判斷。

        至於類似本案後續因程序爭議遭行政法院撤銷時,已進行開發及營運之開發個案可藉由後續環評監督的結果,來驗證當初環評預測對環境之影響是否與實際影響相符。已開發的個案確實沒有發現環境危害並已在規定範圍內運作,就不會有陸女士擔心「邊施工邊環評,使風險變成實害」及「邊施工邊環評 堪虞」的情形。

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環保署修正發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

        環保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第3項規定,於84年6月30日訂定發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嗣因應實際需要分別於84年8月23日、88年10月20日、91年3月13日及96年12月13日修正部分條文。

        環保署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未來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整併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並考量土地管理、國民健康等,常為現在環境影響評估討論課題,因此將原擔任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環評委員會)委員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修正為內政部次長、衛生福利部次長,以接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工作。

        此外, 環保署依現行環評委員會作業情形, 修正部分條文, 以符合實際審查現況, 其修正重點包括:為提升審查效率, 簡化「變更內容對照表」之審查作業, 使環評委員會之審查能更專注於重大或複雜之案件;明確規定機關委員得代理出席及表決, 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單位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員應於列席人員離席後迴避討論及表決;另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3年6月24日局給字第0930062864號函略以, 各機關兼任委員如合於「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或「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之支給要件, 即可逕依相關規定支給, 為免爭議及誤解, 各機關爾後訂定或修訂組織法規時, 有關兼職人員兼職酬勞之條文, 請統一訂定為「‥‥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環保署表示,上開組織規程業依法提報行政院核定,後續環評委員會將依規定運作,並期待增加土地管理、國民健康之主管機關委員後,未來該會審查能更加周全。

        附件:

        一、 103年○月○日發布令影本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迎新汰舊廢四機,免費回收抽大獎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汰舊換新購買家電之餘,您有作好資源回收嗎?環保署提醒您請勿隨意棄置,廢家電有下列三種方式回收選擇:

        一、購買新四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及冷暖氣機)時交由販賣業者免費逆向回收,索取回收聯單,上網登錄每年3月15日及9月15日還可參加抽大獎,總獎項市值達新臺幣百萬元以上。

        二、未購買新四機時,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上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詢問或查詢回收機構聯絡資訊。

        三、與當地清潔隊聯繫約定時間、地點,並將廢家電於約定時間自行搬至約定地點放妥。請注意不要妨礙交通安全,及污染環境。

        環保署表示, 廢家電經妥善回收處理, 除了可以減少碳排放及資源的消耗, 其再生料還能創造出龐大的市場經濟價值。經統計102年全國廢家電(廢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及電風扇)回收量達262萬餘台, 約10萬餘公噸, 以當年平均資源再利用比率81%計算, 回收可再利用物質約8萬6千公噸, 產值約新臺幣11億元。在延伸生產者責任與永續物質管理的概念下, 透過回收再利用體系的建立, 家電廢棄物可以成為城市裡的礦脈, 創造綠色商機, 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的觀念, 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 「零廢棄」的目標, 並為節能減碳盡心力。

        環保署呼籲,民眾家中若有報廢家電時,請務必做好妥善的回收,以確保廢家電能進入合法處理體系妥善處理,避免不當拆解造成環境污染。如此不但解決家中廢家電堆置問題,亦可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扭轉氣候變遷關鍵 迎向低碳永續未來 「變遷的氣候.永續的台灣」短片發表會

        為提昇民眾對於氣候變遷的認知,促使民眾瞭解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並從日常生活中落實低碳生活,環保署特別製作一支別具教育意義的氣候變遷宣傳短片,並邀請華人首位入圍葛萊美獎的國際知名設計師蕭青陽先生擔任代言人,特別於今日(24日)在臺北市的中山堂堡壘咖啡館舉辦「變遷的氣候.永續的台灣」短片發表記者會,呼籲全民一起用行動守護地球。

        回顧2013年,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已偵測到400ppm的歷史新高、臺北夏季溫度飆破百年高溫紀錄、菲律賓遭受超級強颱海燕重創,災情嚴重全球關注,而新的一年開始之際,北美即遭受20年來最強烈北極寒流的侵襲,顯示極端天氣的發生頻率不斷上升,而我們所面對環境變化將越來越險峻。

        為讓民眾能夠一同關注氣候變遷造成的威脅,並居安思危,環保署特別邀請長期關心環保及臺灣土地的設計大師-蕭青陽先生,跨界合作投入氣候變遷宣傳短片的製作及拍攝工作,希望透過蕭青陽設計人的角度及觀點,帶領民眾看到他眼中地球的美麗與憂愁,藉以呼籲民眾能夠自我反思日常的生活作為,進而身體力行環保行動,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一同保護大自然造物者所創造出最完美設計-地球。

        環保署表示, 為因應氣候變遷的衝擊, 政府採取「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及「調適對人類及自然系統衝擊」兩方面著手, 多年來並積極推動各項節能減碳作為, 同時加強與國際間合作, 目前已獲得初步成效, 我國化石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自2008年出現1990年以來首度負成長後, 近五年(2008至2012年)的年排放量平均每年下降0.6%;而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發布的全球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資料顯示, 我國能源使用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已從2007年276百萬公噸, 至2011年已降至265百萬公噸, 顯見排碳量已明顯改善。

        氣候變遷的現象是全球性,沒有一個國家可僥倖避免,然而光靠政府的努力是不足的,也是需要全民從根本上改變生活習慣,落實環保綠生活,如隨手關燈關水,減少資源浪費、出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等,都是你我可以做到的減碳方法,在新的一年,讓我們將理念轉化成行動,希望有更多人一起落實低碳生活,善盡友善環境的責任,讓我們一起朝著低碳永續家園的目標邁進,共同關心臺灣這片土地及我們所居住的環境。

        想進一步了解影片內容,請至環保署綠網節能減碳平台觀看 (http://ecolife.epa.gov.tw/cooler/)。

幫二手品找新主人 環保署辦義賣

        為宣傳資源有效再利用,延長資源之生命週期,環保署特於1月24日舉行國家清潔週跳蚤市場愛心義賣會活動,所得將全數捐贈國內弱勢團體或公益團體,不僅資源物品得以延續使用,並對弱勢團體表達該署關懷之意。

        環保署表示,今天跳蚤市集所有義賣物品,皆由該署各單位一級主管及同仁自發捐出家中用不到仍可使用的居家物品,盼藉由環保單位帶動的愛心跳蚤市集活動,引導民眾養成惜福愛物的習慣,避免將仍可使用的生活物品丟棄成為垃圾,以從源頭減少廢棄物產生,進而減少垃圾處理的能源消耗。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家家戶戶動員大掃除,全國居家內外環境除舊佈新,這時如有用不到仍可使用的居家物品,請不要丟棄它,有機會幫它找個新主人,讓我們共同為維護美好環境盡一份心力。

回應詹順貴律師蘋果日報1月23日投書

        -環保署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止中科三期環評結論以踐行二階環評具公益性質之法定公眾參與程序-

        蘋果日報1月23日刊出詹順貴律師投書,批評環保署「玩弄環評 環署耍農民」,環保署特此澄清:

        詹順貴律師是民國95年民進黨執政當時環保署通過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園區部分環評案的環評委員之一,但會議紀錄中詹委員是投贊成「進行二階環評」的。詹委員卸任環評委員後的詹律師,就接二連三的接受當地農民委託擔任中科三期訴訟案的律師,自99起已達15案(詳附表,中科三期訴訟總共22案)。

        至今只要法院判決環保署敗訴的,環保署都遵照法院的判決辦理,但是詹律師要環保署依照他主張辦理的,並不完全是法院已經判決的內容。

        例如,法院判決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園區主張應該進入二階環評,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此次決議依照法院主張繼續進入二階環評,但考量本案是中科管理局及區內廠商遵守環保法規申請環評審查通過的案件,依照行政程序法訂定原一階環評的結論至二階環評結束方失其效力,而園區得暫免停工,以免造成因信賴政府的法律程序反生損害的結果。

        詹律師批評環保署做成只進行二階環評,未命園區停工的決定,是「玩弄環評 環署耍農民」。事實上仍進行中的訴訟,法院至今未有作成園區停工的判決,停工只是詹順貴律師個人的主張。詹順貴律師這麼說是言過其實了!

環保標章證書破萬張 開創國內綠色消費新里程

        環保署委託電檢中心驗證之環保標章於1月20日發出第1萬號證書!近來由於國人環保意識抬頭,促使廠商生產環保產品,並提升申請環保標章意願,環保署為加速審查速度,去(102)年委託環發會及電檢中心二家驗證機構辦理驗證及發證作業,提升案件審查效率,審查(含廠商補件)時間由64天縮減為35天,目前有效標章產品數達4千7百餘件,產品類型從清潔劑、衛生紙到各式電器、資訊產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及旅館業等服務業,提供民眾更多選購機會,開創國內綠色消費新里程。

        環保署表示,環保標章驗證作業除檢核產品環保優越性外,對於公司及生產場所亦要求符合相關環保法令,並須進行生產工廠查核,確保生產製程、原料使用及品質控制機制等符合規定,但自委託兩家驗證機構辦理驗審以來,因簡化驗審作業流程,明顯加速審查效率,同時,為兼顧驗證品質,環保署也透過不定期派人抽查審畢案件、監督驗證過程等,確保兩家驗證機構驗證一致性及即時糾正錯誤的機會;如日前發生環發會核給華碩產品19張證書問題,一發現錯誤就儘速撤銷證書,以確保取得證書的產品,均可讓民眾安心選購。

        目前環保標章產品共計127項產品規格標準,包括資源回收產品、清潔產品、資訊產品、家電產品、省水產品、省電產品、(OA)辦公室用具、可分解產品、有機資材、建材、日常用品、工業類、利用太陽能資源、服務類等14大類,後續將推廣廠商自我宣稱環保訴求之第二類產品標章,讓民眾有更多選擇性,並透過綠色消費的採購行為,降低消費過程對環境之衝擊,同時帶動生產業者創新綠色產品,為地球家園更盡一份心力。

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加強廢棄物再利用管理,環保署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環保署為鼓勵妥善再利用、降低環境污染風險,及強化再利用機構之運作管理規範,預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除依實際管理運作需求強化管制規範外,並配合資源循環利用法之立法方向,預作再利用機構審查與管理模式之調整。

        環保署表示, 本次預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內容重點有:(1)分章節明訂各項規範, 增修訂本辦法專有名詞定義;(2)再利用許可事項由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查核發及管理;(3)增訂設置監視系統及磅秤設備之規範, 強化再利用機構之運作管理;(4)增修訂產品流向申報、貯存量限制、標示及用途限制之規定;(5)增訂資源化產品驗證規定;(6)修訂產源事業應與清除業者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簽訂含自律切結聲明之三方合約;(7)增訂申請高風險之再利用許可應檢具財務保證;(8)增修訂附表種類及其再利用方式。

        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各界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後續將辦理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聽取各界意見。後續完成修法後,將可為廢棄物的再利用規範管理,引領健全的方向。

環保署訂定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環保署今(103年1月23日)訂定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以下簡稱本公告),配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於101年11月23日施行,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規定,經綜合考量公私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訂定公告本公告,作為應受管理對象之依據;同時配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規定,訂定場所公告類別之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管制室內空間範圍。

        環保署於101年11月23日訂定發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5項法規命令。本公告自103年7月1日生效,於本公告之公告事項二中規定列管公告場所,應依法應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工作,並於公告事項四,給予公告場所義務人合理緩衝期限,辦理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第一次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之義務事項,以減輕法規發布造成之衝擊。

        環保署呼籲,公告場所正式啟動列管,宜儘早準備作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始能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避免日後未辦理而遭受處罰。

        本公告發布令除張貼於環保署公告欄、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並歡迎各界於環保署全球資訊網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查詢,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

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國家清潔週起跑 沈署長帶隊摒掃

        結合農曆12月24日送完神明後家家戶戶大掃除的傳統習俗,環保署今(22)日辦理清淨家園迎馬年-103年國家清潔週環境清掃活動,由署長沈世宏宣示啟動國家清潔週,請民眾動手清理居家內外環境,除舊布新,清淨亮麗迎接嶄新一年。

        環保署指出,今年國家清潔週日期為1月23日至29日,地方政府結合轄區鄉鎮市區、村里、志義工團體,共同參與環境清掃活動,辦理資源再生回收跳蚤日,加強協助民眾進行廢家具、床墊等大型一般廢棄物清運、妥善規劃春節期間垃圾收運時程,相關訊息可於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網站(http://ecolife.epa.gov.tw)及直轄市、縣(市)環保局網站查閱。

        環保署表示,國家清潔週期間公務機關進行辦公廳舍周邊環境清理,公共場所及風景遊樂區管理單位加強環境的清理維護,住戶、商店及工廠等配合清理戶內及戶外四周2公尺以內地區的環境,尤其屋後側溝應清理通暢,防火巷堆置的廢棄物、垃圾亦應加以清除,巡檢易造成病媒蚊孳生源的處所及清除積水容器,將資源回收物妥善分類,交由所在地清潔隊資源回收,如要丟棄廢家具、床墊等大型一般廢棄物,請聯絡所在地清潔隊申請預約,或依直轄市、縣(市)垃圾收運時程,置放於指定地點。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今(22)日親自帶隊,動員該署同仁,並邀請國防部、法務部、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國防部福利總處北市中華站、國軍英雄館、中華民國清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美化協會、新起社區發展協會、建國里、龍光里、板溪里、三愛里、網溪里、光復里與環保志義工等共約250人,共同動手進行環境清掃整理、水溝清疏、髒亂點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環保署呼籲,清淨的家園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在清理居家環境除舊布新的同時,對於屋外大家共同生活的公共空間,如門前巷道、騎樓、公園、綠地、空地等,也能夠主動關心,並動手整理,讓社區環境能與屋內環境一樣,乾淨整潔,以整潔美麗的環境迎接嶄新的一年。

中央與地方合力再淨化新虎尾溪-環保署補助雲林縣崙背排水淨化工程今天動工

        近五年環保署補助雲林縣第6處水質淨化工程-新虎尾溪崙背排水現地水質礫間淨化工程,今(22)天開工。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蒞臨參加開工,展現本署持續關心雲林縣環境品質,並協助雲林縣政府改善污染。該工程經費6,500萬元,環保署補助75%計4,878萬元,將興建一座礫間接觸曝氣水質淨化設施,每日處理來自崙背排水的5500公噸污水。

        沈世宏表示,新虎尾溪為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重點整治河川。環保署為協助改善新虎尾溪污染,除採行污染源管制措施外,還補助雲林縣政府辦理新虎尾溪人工濕地工程、新虎尾溪截流站工程,均已完工運轉,其中位於雲林農業博覽會的人工濕地,除處理附近社區的污水外,也是展場的重要景點,並蘊含豐富的生態。經過中央及地方共同努力,新虎尾溪水質從99年嚴重污染長度比例為29.9%下降至102年的10.7%。

        沈世宏強調,環保署非常重視且支持雲林縣政府河川污染整治工作,五年來已補助6處水質淨化工程及稽查管制計畫經費約2億1,200萬元。在工程補助方面,除了新虎尾溪3處淨化工程外,亦對北港溪污染,補助辦理斗六市雲林溪截流工程、北港排水礫間水質淨化工程,已完工運轉。另外於去(102)年補助的「雲林縣雲林溪自然淨化系統工程(人工濕地)」,預計於103年度內可完工運轉。此外,還協助雲林縣改善養豬污染,補助處理豬糞尿之綠能沼氣回收中心規劃細部設計費900萬元,預期可朝養豬回收零排放目標進一步邁進。

        環保署還說明,過去中央及地方共同的努力,已具體呈現在去年水質監測結果,嚴重污染長度已下降至10.7%。因新虎尾溪污染河段集中於中、下游河段,該現地處理設施完成後,可進一步改善該河段水質。未來,污染整治工作,配合雲林縣政府持續加速提升污水下水道建設及接管率,將可使雲林縣新虎尾溪及北港溪兩條重要整治河川之水質獲得改善,並塑造兼顧生態、教育、且舒適宜人的親水空間,展現農業大縣的新風貌。

環保署增訂放流水標準之大腸桿菌群管制對象

        環保署於103年1月22日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除配合「化工業放流水標準」獨立訂定而予以刪除相關管制項目及限值外,基於降低畜禽感染疾病之發生與傳染之風險,對於屠宰業、以及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之食品製造業、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增訂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

        近來畜禽感染疾病發生頻繁,為有效控管屠宰及具有動物化製製程事業之生物性感染風險,環保署爰針對屠宰業與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之事業增訂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促使事業強化消毒,降低感染風險,管制限值為200,000 CFU/100mL,自發布日起施行。前述受管制事業之放流水需符合管制限值始得排放,超過管制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處分6至60萬元。

        環保署指出,增設加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光消毒等殺菌程序均可有效降低大腸桿菌群。該署後續將滾動式檢討其他產業放流水標準,以維護環境水體品質。

環保署訂定發布化工業放流水標準

        環保署於103年1月22日訂定發布化工業放流水標準。除放流水標準化工業原有管制項目外,主要係將氨氮分二階段列入管制,並新增14項有機物及2項重金屬,予以規範。

        環保署表示,因氨氮排入環境水體後,會消耗水中溶氧,造成水質惡化、水體優養化及危害水中生物等情形,而部分有機化合物致癌性較高、特定製程使用之重金屬亦可能排入水體,有必要納入管制。管制項目另包含現行放流水標準所列具化工業特性之項目,總計管制49項。

        環保署指出, 化工業之氨氮管制, 依既(新)設業者, 規範不同限值及緩衝期因應。其中新設業者之限值為20 mg/L, 自發布日施行。既設業者依是否具高含氮製程區分, 非高含氮製程之既設業者限值為20 mg/L, 自103年7月1日施行, 如需進行工程等改善措施者, 得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減管理計畫, 經核定並依計畫內容執行者, 其管制得延後至106年12月31日施行。高含氮製程之既設業者分二階段管制, 第一階段之限值為150 mg/L, 自105年12月31日施行;第二階段因須配合改善廢(污)水處理設施, 給予較長緩衝期, 惟最遲至107年12月31日應符合60 mg/L。

        另基於風險管理及污染預防,增加鈷、鋇2項重金屬,苯、乙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三氯乙烯、硝基苯計8項揮發性有機物,以及DEHP、DMP、DBP、BBP、DEP及DNOP等6項塑化劑,均自10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1,2-二氯乙烷和氯乙烯如需進行工程等改善措施者,得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減管理計畫,經核定並依計畫內容執行者,其管制得延後至105年7月1日施行。

        本標準部分管制項目因應業者改善措施延後施行,惟各項管制項目施行後,放流水需符合管制限值始得排放,超過管制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處分6至60萬元。

        環保署表示,該標準施行後,預估每日可削減2,600公斤之氨氮排入河川水體,具體改善各河川RPI問題,進而增進河川淨化及親水活化之效益。另放流水標準係屬末端管制機制,除應妥善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並提升功能效率外,並呼籲各界應加強製程廢溶劑之源頭管制,減少化學品流入廢水處理設施,減輕末端廢水處理的複雜度。

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檢舉重大環境污染行為 百萬檢舉獎金等你拿

        一位關懷臺灣寶貴環境資源、盼淨化臺灣土地原籍高雄的熱心人士捐款環保署新臺幣400萬元,指定做為新北市、桃園縣、臺南市及高雄市等4縣市轄內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的檢舉獎金,全國民眾均可提供明確的違規事證,以電子郵件或寄到郵政信箱向環保署檢舉,經查證屬實裁罰金額達1千萬元者,檢舉獎金最高可達100萬元。

        全國民眾若發現重大水質污染行為及事業廢棄物污染行為,例如長期未妥善操作污染防治設備、偷排污染物、埋暗管、偷倒事業廢棄物、有害物質等樣態,提供違法行為的具體證據、發生地點、管線位置、行為人、佐證資料,以及個人的真實資料,寄到電子郵件epap0@epa.gov.tw或臺中郵政第47-93號信箱向環保署檢舉,受理過程皆以保密方式處理,檢舉人的資料不會外洩。若以匿名或虛偽姓名檢舉、檢舉事證來源為公務員或受委託執行公權力人員檢舉等,都不符合發給獎金的對象。

        環保署接獲檢舉經查證屬實後,依裁罰罰鍰金額(含不法利得)達1,000萬元者,由專案審查小組依據總裁罰金額百分之二核算,最高100萬元之標準核發獎金,單一縣市發給獎金總額100萬元。

        環保署表示,「打擊非法 保障合法」係該署一向堅持的立場,環保署結合民眾力量一起為守護我們的環境共同努力,也保障善盡企業責任的守法廠商一個公平競爭的商業環境。

        附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案件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

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春節大掃除 廢燈管(泡)回收5撇步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除舊布新是國人過年的傳統,除清理居家環境使煥然一新,更展現新年新氣象。環保署提醒民眾,家中如需更換各式各樣的燈管、燈泡,記得掌握以下5撇步,確保資源回收不浪費,並維護身體健康與環境整潔。

        撇步1–「橡膠手套防滑落」:在更換燈管(泡)前,建議戴上橡膠手套,以防燈管(泡)不慎滑落。

        撇步2–「更換燈管轉燈帽」:在更換燈管(泡)時,注意應旋轉燈管(泡)的燈帽,千萬不要直接旋轉燈管(泡)的玻璃部分,避免造成破裂。

        撇步3–「紙套紙盒再包裝」:新品的紙套、紙盒可以拿來再包裝更換下來的廢燈管(泡),減少因碰撞或貯存時相互撞擊造成的破損。

        撇步4–「貯存容器要堅固」:如果必須暫存,貯存的容器要堅固,並可利用氣泡袋、保利龍等緩衝材料,加強防撞保護。

        撇步5–「勤送回收莫堆積」:更換下來的廢燈管(泡)要勤送回收,避免堆積。

        環保署強調, 未經妥善包裝的廢燈管(泡), 在回收、清運及貯存的過程中, 很容易因碰撞造成破損, 導致回收人員被玻璃割(刺)傷, 而廢燈管(泡)裡面的汞蒸氣、螢光粉等有害物質也會逸散到環境中, 對人體和生物產生累積性汞中毒傷害。如果民眾能將廢燈管(泡)放在新燈管(泡)的紙套(盒)裡, 或使用其他緩衝材料包裝後, 再交給資源回收車或送到量販店、電器行等回收點回收, 就能降低破損, 並避免傷害人體及污染環境。 萬一不小心打破燈管(泡), 可以用緊閉的容器(如密封袋、玻璃罐或密封桶)將破損燈管(泡)、碎片、螢光粉密封包裝好後, 送回收點回收。

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歲末大掃除 妙方大公布

        配合國人於農曆年前進行歲末大掃除,民眾大掃除可以「清潔整頓為主、用藥為輔」,可配合適量使用清潔劑、環境衛生用藥,及正確的環境整頓達到最好的效果,營造健康的家園。

        一、正確居家環境整頓:

        (一)將需要的東西加以定位置放,清除不要的雜物,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並請配合清除積水容器。

        (二)清理如天花板、櫥櫃後方的死角,可利用吸塵器或雞毛撣子先清理,再接著以清水擦洗;吸塵器使用前務必先清理集塵內累積的灰塵,如為防除室內跳蚤,使用前於集塵袋內噴灑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可協助殺死被吸進集塵袋的跳蚤。

        (三)清理浴廁須避免將毛髮等雜物沖入排水孔,以避免排水管阻塞,戶外側溝應予以清理疏通。

        (四)室內外的盆栽應予以整理修剪,並注意不可有妨礙交通、孳生蚊蟲或製造髒亂的情形。

        二、適量清潔劑及環境衛生用藥使用:

        (一)應注意環境衛生用藥產品是否有環保署核可的許可證字號,如「環署衛製字第○○○○號」、「環署衛輸字第○○○○號」,才是合法登記之環境衛生用藥產品,不要被產品標示上「環署毒字第×××××××號」公文字號誤導,或誤信誇大不實的宣傳。環保署網站「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可查詢(網址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用藥種類或確認使用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格。

        (二)壬基酚M(NP)、壬基酚聚乙氧基醇(NPEO)具有干擾內分泌系統特性,在環境中不易分解並有生物循環蓄積作用,環保署已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並禁止使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民眾若無法分辦市面清潔劑是否含有壬基酚或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時,可直接選購環保標章產品或從環保署網站「綠色生活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greenliving.epa.gov.tw/Public/)。

        (三)不要花冤枉錢在網路、市場及花市購買來路不明、非法販賣或未經查驗登記的偽造環境衛生用藥,以免無效又危害健康及環境。

        (四)不要任意混用不同種類的清潔劑,例如漂白水的使用或混用含鹽酸清潔劑及漂白水可能引發氯氣中毒,鹽酸與熱水合併使用會產生刺激性氣體。

        (五)使用清潔劑時須配戴橡膠手套、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具,並打開門窗,讓空氣流通。

        環保署表示,為配合年終大掃除的習俗,於1月23日至29日推動辦理國家清潔週,請民眾共同動手清理居家內外環境,年終大掃除也可以很環保,讓我們在清掃整頓家園環境時,也同時營造健康的家園,清淨亮麗迎接嶄新的一年。

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

強烈冷氣團來襲,恐影響空氣品質

        根據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明(18)日午後強烈冷氣團南下,預計持續至23日。環保署表示,此波冷氣團挾帶境外的空氣污染物,可能對我國空氣品質造成影響;由於地表風速增強,雲嘉南地區亦可能引發揚塵現象,造成空氣中懸浮微粒(PM10)濃度偏高。環保署提醒民眾注意防範,敏感族群,或是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宜避免在戶外長時間劇烈活動。

        環保署指出,這波冷氣團對空氣品質的影響程度,將視氣象條件變化而有所差異,最新空氣品質監測資料,請連結環保署網站(http://taqm.epa.gov.tw)。

盆栽清新氣象新 整理盆栽有撇步

        為迎接嶄新清淨的一年,環保署提供「清淨家園優質盆栽環境綠美化教戰撇步」,請民眾在春節前利用周末假日整理居家環境時,發揮社區參與精神,讓戶外盆栽營造整潔、美觀的生活空間,民眾可至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http://ecolife.epa.gov.tw/)檔案下載區查詢。

        迎接103年農曆春節,民眾可利用年終大掃除時整理戶外盆栽,提升居家生活環境美質,室外的盆栽擺設,應注意合法、安全、衛生、美觀、健康等五大重點,及不妨礙交通、不孳生蚊蟲、不製造髒亂等三不作為,並適時的整理修剪,民眾可參考教戰撇步中的自我檢查表,由家人及社區住戶相互進行檢查確認,以美化居家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清除病媒蚊孳生源,應以環境整頓為主,澈底做到「巡」、「倒」、「清」、「刷」:經常且仔細「巡檢」居家室內外及周圍容易積水的器物,將積水「倒掉」,不要的器物予以分類「清除」,留下的器物應澈底「刷洗」,以去除蟲卵及幼蟲,收拾或倒置不再積水養蚊蟲,以整潔美麗的家園迎接嶄新的一年。

        民眾如發現戶外髒亂或有可能孳生登革熱病媒蚊的處所,可透過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通報,或於綠網下載髒亂剋星APP以手機方式通報,也可以撥打環保報案電話專線0800-066-666通報或檢舉,環保機關將儘速派員處理。

2014年1月16日 星期四

環保署提供PM2.5注意特報服務

        為加強細懸浮微粒濃度(PM2.5)偏高時之預警,環保署參考日本環境省作法,在每天早上計算各測站5時、6時及7時三個小時之PM2.5即時監測值平均濃度,倘超過80微克/立方公尺,在當天上午9時前,在該署網站發布「PM2.5注意特報」(網址:taqm.epa.gov.tw),提供民眾參考,並通報受影響區域之地方環保局及中央氣象局等機關因應。

        環保署表示,日本環境省在2013年2月邀集環保及健康專家,研訂「對PM2.5空氣污染的因應」報告,根據這份資料顯示,PM2.5日平均值超過70微克/立方公尺時,對敏感體質者可能造成影響。再根據日本的監測數據統計分析,日平均值達70微克/立方公尺時,對應當天早上5時、6時及7時的三小時平均值為85微克/立方公尺的機率甚高,所以日本係以85微克/立方公尺作為發布「提醒注意」之依據。

        環保署採用相同方法,以我國過去三年的監測數據分析,對應早上5時、6時及7時的三小時平均值為80微克/立方公尺。環保署自去年10月間開始測試,初步發現,對應至當天PM2.5日平均值達70微克/立方公尺之機率可達7成左右。

        環保署同時指出,該署76個空氣品質監測站所測的PM2.5即時監測值,除可由網頁查詢外,另亦可下載該署「環境即時通」APP應用程式(分別有iOS及Andriod版本),民眾可利用這項免費服務,自行設定PM2.5預警濃度值,當監測資料超過設定值時,該軟體會主動通報,提供預警參考。

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地表風速增強,影響雲嘉南地區空氣品質

        受東北季風影響,局部地區風速增強,引發本地河川及地表揚塵,今日(15日)午後雲嘉南部分地區懸浮微粒濃度偏高(臺西測站及麥寮測站即時監測值分別逾700微克/立方公尺及400微克/立方公尺)。

        環保署表示,倘氣象條件變化不大,這種現象可能持續1~2天左右,環保署提醒敏感族群,或是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避免在戶外從事劇烈活動,最新空氣品質監測資料,請查詢空氣品質監測網(http://taqm.epa.gov.tw)。

服貿協議公聽會,環保署強調不會有公權力棄守

        媒體報導立法院於1月13日召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第十五場公聽會,部分團體、業界代表對環境服務業的意見及環保署的回應內容,報導的標題雖然看似聳動,但僅為部分團體發言片段,仍有多位代表發言支持簽署服貿協議,並認為對環境服務業之商機有利。

        環保署於會中已對於團體、業界代表的意見充分回應說明,強調環境保護是環保署的職責,中國大陸來台投資環境服務業應遵守我國環境保護法令及標準,不會發生部分團體質疑公權力棄守之情形,環保署並表示環保服務業如果更有商機,對臺灣環境保護工作而言具正面意義,也可以提升環境品質,而從更大角度來看,在里約+20會議,全世界倡導綠色經濟,環境保護相關產業本身就是綠色經濟的實踐過程。

        對於報導中提及團體及發言代表關心之廢棄物輸出入及營建廢棄物回收議題,環保署說明如下:

        一、服貿協議並非開放廢棄物進出口,廢棄物進出口應依輸出入相關法規進行審查許可及申報管理。環保署依巴塞爾公約之管制規定,對於輸入者之資格,僅限合格之處理機構及再利用機構,並採許可制,主管機關於審查時必須針對廢棄物種類及處理技術嚴格把關,較巴塞爾公約管理更加嚴謹。

        二、環保署近年在兼顧環境保護及稀有資源之取得之二大面向,評估部分種類電子廢棄物採許可進口,擬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尚在評析研議階段,各界意見環保署均極為重視,將進一步審慎評估,並依立法院決議,聽取各界意見,第一場徵詢會議將在103年1月22日召開。

        三、服貿協議係開放業者跨境投資設立清除處理機構,並不涉及專業人員就業之開放。陸資來臺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機構,其設置任用之專業技術人員仍應為臺灣之專業技術人員,不致影響臺灣民眾就業或清潔隊員權益。

        四、裝潢廢棄物分類的法令解釋,環保署已多次函釋地方政府「清除機構如為利於後續之運輸、處理或再利用,得將同類別及同性質者分類清除,即分類係屬清除程序的範疇。」並請其確實依法辦理。

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環保署預告修正「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七條及第八條

        環保署為健全廢容器處理相關作業的管理,預告修正「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及第8條,並於預告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於公告刊登公報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及建議。(E-mail:clwu@epa.gov.tw)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主要為使廢容器於處理設施停止運作或量能不足時,可於該署指定之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焚化處理,避免因回收處理管道受阻,衍生民眾回收後無去化管道之民怨。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103年春節期間全國垃圾清運資訊QR Code嘛也通

        為了讓民眾瞭解春節假期時垃圾清運資訊,環保署彙整全國各地方政府春節假期垃圾清運資訊,除登載於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http://ecolife.epa.gov.tw/)網站供民眾查閱,並提供手機QR Code供民眾快速方便的查詢。該署籲請民眾於1月30日至2月4日春節連續假期垃圾停收期間,配合妥善處理垃圾、廚餘及回收資源物,共同維護生活環境的整潔。

        環保署彙整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春節期間垃圾清運情形, 除夕(1月30日)部分鄉鎮市區已開始減班或停止收運垃圾, 初一到初三(1月31日至2月2日)除少數鄉鎮市區外均停收垃圾;初四(2月3日)停收垃圾的縣市有宜蘭縣、新竹市、嘉義市、桃園縣、彰化縣(和美鎮及大村鄉有收)、南投縣(集集鎮、中寮鄉、水里鄉有收)、雲林縣(斗六市、古坑鄉有收), 另新竹縣、苗栗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縣市則為部分鄉鎮市區停收垃圾, 詳細停收垃圾資訊, 請民眾上網查詢。另配合年終大掃除, 清潔隊業務量大增, 民眾如有大型廢棄物(如大型家具、家電等)需清運時, 請務必提前聯絡清潔隊, 以便安排時間進行清運。

        環保署籲請民眾於地方政府停收垃圾期間,不要將垃圾堆置戶外,並特別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外出旅遊不亂丟垃圾,遛狗隨手清狗便,維護公廁乾淨整潔,體恤清潔人員的辛勞,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讓春節期間民眾都能享有乾淨整潔的生活環境。

2014年1月11日 星期六

環保署沈署長視察臺東環保施政建設

        環保署署長沈世宏前往臺東縣視察關山鎮環保親水公園、人工濕地及鹿野鄉的永安社區等環保施政建設,當天針除對自然、環保的景點進行參訪、體驗,並融合社區濃厚的人情味、環保理念、農村生活及創新產業文化的環境教育活動,讓參與的人留下深刻印象。

        臺東縣關山鎮環保公園為環保署85年度補助成立的環保公園,面積29公頃,並設有全國第一條自行車道-關山環鎮自行車道,全長約12公里。園區分為動態園區親水公園、靜態園區親水公園及蓮花池區等3區,區內樹木生長良好,有助於空氣品質淨化。其環鎮自行車道於91年度被環保署評選為優良空氣品質淨化區,並於獲選環保署「尋找綠與淨森呼吸優良空氣品質淨化區」綠色貢獻獎,頗值得各界觀摩學習。

        永安社區位於臺東縣鹿野鄉, 是典型的鄉村型社區, 社區居民包括閩南、客家、阿美、大陸籍族群, 是個族群多元的村莊。82年成立永安社區發展協會, 戮力推動社區環境改造及環境教育, 在環境及資源管理方面, 永安社區多年來不斷進行社區環境改造, 大力推動社區環境綠美化、資源回收, 設置水撲滿、生態污水處理池、多項資源再生設備;成立鹿寮工坊, 開設社區家具醫院。辦理環保講座、環保與自然素材創作DIY、落葉堆肥與廚餘堆肥製作研習、鹿寮工坊社區家具醫院等課程活動之規劃。在社會環境教育方面, 成立鹿寮解說服務隊, 導覽解說社區的休閒觀光及環境教育, 截至現在共接待超過200多個團體, 對於東臺灣的環境教育貢獻良多。在自然保育方面, 永安社區擁有良好的生態環境, 自95年開闢玉龍泉生態步道, 推動生物多樣性、棲地保育及生態旅遊等活動;97年發起「找到回家的鹿」運動, 重修雄仔伯的鹿寮, 出版找到回家的鹿故事繪本, 並於99年辦理鹿野鄉梅花鹿園區啟用儀式, 推動另一波自然保育及環境教育。

        多年來永安社區在總幹事廖中勳帶領的團隊努力不懈下,讓一個貧窮的傳統農村蛻變成一個經典的後山傳奇,永安社區曾獲選臺東縣綠美化模範社區、第17屆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優等、99年全國清淨家園全民運動環境考核優等獎、全國低碳示範社區,以及連續3年獲選為環保小學堂執行單位,更於102年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並且獲得第1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特優。其推動環境教育的寶貴經驗,足堪為全國的表率。

        當天除了體驗關山鎮親水公園自然生態之美外,還騎鐵馬體驗關山鎮花東縱谷綠野風光、並由關山鎮公所公園管理所張堯城所長親自導覽解說關山親水公園、人工濕地;到永安社區進行巡禮,包括玉龍泉生態步道導覽解說、參觀新元昌公司的紅茶產業,沉浸在濃郁飄香的茶葉文化館中,認識採茶、製茶到泡茶的過程,並實際體驗擂茶樂趣,在2626假日市集享受尋寶樂趣,並且享用社區風味餐,這些具有豐富的農村特色及人文意涵,讓參訪者深刻體驗當地居民如何與環境相結合,共生共榮進而永續發展的生活方式。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請看請聽一些團體如何藉環保之名濫罵供媒體報導行抹黑環保署之實

        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昨日審查彰濱工業區空氣污染物排放許可總量調降,並作成削減90%最嚴格減量方案,在該場會議清楚曝露了一些團體藉環保之名,在審查會場登記列席發言,以惡言濫罵引起媒體報導,行抹黑環保署及環評委員之實。而在當前媒體偏好下,造成其所求必遂。

        環保署鑑於過去環評核給彰濱工業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過度偏高,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檢討及因應對策,由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進行審查。環評專案小組完成初審,作成削減排放許可量80%及90%的兩個建議替代方案,提到昨天的環評委員會討論。環評委員會最後作成削減90%的最嚴格的減量方案,充分顯示環保署及環評委員維護環境及國民健康的用心。

        但是過去一直出席初審會, 也在昨天出席該案審查, 登記發言的團體,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及彰化縣幸福媽媽協會的代表, 其發言及分送媒體的意見書(如附件), 卻出現明知彰濱已核定偏高的排放總量, 不加速變更將其降低, 將任由經濟部工業局核發更多排放量給新購地者, 這些人卻說在環保署沒有訂定中部地區空污排放總量前, 就不應該訂出彰濱的排放總量, 來反對立刻降低排放許可量。這些人的主張變成了維護經濟部工業局及彰濱廠商不合理偏高的排放量, 放任當地空氣品質繼續惡化, 這種自我矛盾的荒謬說法, 所為何來?

        更扯的是,聲明中表示反對環評專案審查未經用水量評估,就冒然制定空污排放量,這些人用這種與減少空污排放許可量毫無關聯的用水量作為反對理由,表面上說是為環保而反對環保署,實質上反而成了幫經濟部工業局維持原核定的不合理排放數量,所為何來?

        其中一位還高亢厲聲責罵環保署及環評委員,是為了提高彰濱空污排放許可總量而開會,鼓勵污染產業擴張,是奉了上級命令,拍上級馬屁的行為等等語句。在會中以完全與會議討論減少核給空污排放量方向相反的事,用誣栽的方式開罵。

        今日媒體報導了這些人在審查會中的發言(錄音及錄影摘錄如附)及散發的發言單內容,卻沒報導指出其主張的荒謬與矛盾。留給許多無法判斷其荒謬矛盾的讀者非常錯誤的印象。把環保署及環評委員所作非常環保地減少彰濱工業區空污排放核給量的決定,誤認是鴨霸罔顧這些「環保團體」的意見下,作了一件很不環保的事。

        似乎這樣的媒體效果,就是這些人一向追求抹黑環保署及環評委員的努力目標?而在當前媒體偏好下,造成其所求必遂的結果。也難怪政府施政滿意度就是上不來!

環保署修正發布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增列鹵乙酸類及修訂戴奧辛等共10項管制標準

        為強化飲用水水質管理,進一步提升飲用水品質,環保署修正發布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增列管制鹵乙酸類、7項揮發性有機物、鋁等9項,並加嚴修訂戴奧辛管制標準,後續飲用水安全將更有保障!

        環保署經持續評估飲用水中尚未列管物質之可能危害風險, 且廣泛蒐集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加拿大、歐盟、德國、英國、日本、澳洲等國家之飲用水水質標準、毒理資料及相關規定, 並綜合評估國內現況、處理技術、檢驗方法及可行性後, 基於風險預防之精神與原則, 增列9項及修訂1項物質之管制規定, 包括增列1項消毒副產物—鹵乙酸類, 7項揮發性有機物—二氯甲烷、鄰-二氯苯、甲苯、二甲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 1項影響適飲性及感觀物質—鋁, 及修訂1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戴奧辛, 各項增列要點說明如下:

        一、增列「鹵乙酸類」管制標準為0.080毫克/公升,自103年7月1日施行;又考量各淨水處理程序中消毒參數可最佳化調整,爰自104年7月1日起管制標準為0.060毫克/公升。

        二、增訂7項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增列「二氯甲烷」標準為0.02毫克/公升、「鄰-二氯苯」標準為0.6毫克/公升、「甲苯」標準為1毫克/公升、「二甲苯」標準為10毫克/公升、「順-1,2-二氯乙烯」標準為0.07毫克/公升、「反-1,2-二氯乙烯」標準為0.1毫克/公升及「四氯乙烯」標準為0.005毫克/公升,均自103年7月1日施行。

        三、修訂本條第3款化學性標準第3目為「影響適飲性、感觀物質」,並於其下增列「鋁」管制標準。考量自來水事業需增加設備、變更處理程序,甚至需擴充場址,故分階段實施。標準0.4毫克/公升,自103年7月1日施行;標準0.3毫克/公升,自104年7月1日施行;標準0.2毫克/公升,自108年7月1日施行。另為因應供水需求及我國特殊氣候水文環境,陸上颱風警報及其後最多3日內之濁度影響期間,鋁標準不適用。

        四、修訂「戴奧辛」管制標準,由現行管制標準12皮克-世界衛生組織-總毒性當量/公升加嚴為3皮克-世界衛生組織-總毒性當量/公升,自103年7月1日施行。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環保法規」區網頁,供各界查詢。

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污染土地整治 地主、租方、業者 誰是土地關係人?如何做好土地善良管理人,避免土地污染受連累

        你有土地正在閒置嗎? 你知道你的土地目前做什麼用途嗎? 你做好土地污染保護措施了嗎? 你確定你的土地沒有被非法棄置或污染, 而莫名成為清理及整治的責任人嗎? 身為地主、租方、業者的你, 到底該怎麼做?

        日前傳出嘉義縣大林鎮和水上鄉遭不屑業者堆置有害桶裝廢棄物,嚴重危害環境與居民健康,污染行為人遭地檢署移送法辦, 環保署呼籲地主與民眾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租約中明訂權利義務

        應在租約中明訂地主及其授權之人有權進入土地及廠房查看,承租人不得拒絕;承租人須載明其使用所租土地及廠房生產每日產生廢棄物數量及清除頻率,且不得只堆置而不定期清除處理,並不得自他處運入廢棄物堆置或棄置於其土地及廠房內。

        二、定期巡查土地

        經常自行或授權朋友前往所屬土地查看。如果土地或廠房未出租他人而為空地及空屋時,亦應經常自行或授權朋友前往查看。

        三、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

        對於承租人拒絕其進入查看,或其堆置物品無法辨識內容,或懷疑為廢棄物而不清除時,應即與環保單位聯繫,請求派員前往查看,協助確認是否有價產品或原料而非廢棄物,確認其廢棄物清除處理之合法性,以便及時追查非法棄置人員,及早發現減少損失。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身為土地的使用人、管理人或地主的你, 就是「污染土地關係人」!負擔清理與整治受污染土地的連帶責任。請做好「善良管理人」,謹慎租借, 以免遭人利用。否則將負擔連帶清理與整治責任,蒙受不必要的損失。並可能被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0 萬以下罰金。環保署呼籲民眾一起注意生活周遭,發現有可疑或不尋常污染棄置事件,趕緊將人員及車輛車牌號碼等拍攝下來, 第一時間通報環保或司法單位,共同維護好山好水的生活環境。

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

愛二手物(i2so5)資訊交換平台正式啟用

        為推廣二手物品再使用,環保署建置「愛二手物(i2so5)資訊交換平台」將自今(103)年1月正式啟用,民眾即日起可透過該平台,找尋全國各地的可交換(易)之二手物品,並掌握各地跳蚤市場活動期程及二手物品固定交換(易)站資訊。除了方便民眾找到便宜、好用的物品外,亦可增加二手物品的再利用率,減少資源的浪費,永續我們的環境。

        環保署表示,目前全國22直轄市、縣市已經有11個設有二手物品交換平台,18個有固定站交換點,交換(易)物品包括書籍、衣物、家具、交通工具、家電、家庭用品及其他物品等七大類,其中又以家具為交換(易)物品最大宗約達七成。這些著名的二手物品交換中心,例如臺北市「延慧書庫」、臺中市「寶之林廢棄家具再生中心」等已整合至本平台。自即日起只要上網查詢愛二手物(i2so5)交換平台,便可查詢各地二手市集或跳蚤市場的舉行時間、地點及二手物品內容、情況或價格等資訊,方便民眾找到需要的物品。

        環保署說明,「愛二手物(i2so5)資訊交換平台」提供簡易、方便的操作模式,民眾可以鍵入查詢的地點、物品種類、交易方式(包括金錢交易、以物易物、捐贈等)等關鍵字來蒐尋自己想採購的物品。該平台提供地圖查詢功能,方便查詢者找到交換站及跳蚤市集地點。此外,對於不熟悉網路操作的民眾也提供熱門關鍵字功能,就最熱門、最常被點閱二手物品,進行統計排序,只要點擊熱門關鍵字點,就可看到大家最想要的二手物品,方便民眾查詢逕購。

        環保署強調,愛二手物(i2so5)資訊交換平台目前已持續整合各地方的二手物品網站,本(103)年度將進一步彙整其他中央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持續強化及擴充該平台的內容及功能,未來規劃於104年開放民眾上網登錄想交換(交易)的二手物品,讓原本家中的老舊家具、二手物,能成為別人家中的幸福,賦予舊物品新生命。

        環保署誠摯邀請大家多多利用「愛二手物(i2so5)資訊交換平台」(網址http://i2so5.epa.gov.tw),在農曆年前除舊佈新之際,可以適時選購再生家具或二手物品,不僅能節省支出,更能節能減碳做環保,讓資源循環,物有所歸,環境永續。

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回應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要求「六輕儲槽環調不實?請環評委員確認資料『正確性』後再召開環評會議」

        環保署於本(103)年1月6日召開「六輕四期擴建計畫化學、石油及石油製品等各式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為釐清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所提之六輕儲槽資料及其環境影響,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功能恐有誤解,環保署必須說明,召開本次會議就是要確認調查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若不召開,就無法判斷是否有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情形。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初審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環評委員會之委員會議開議前,得就審查環境影響評估有關事項組成「專案小組」召開初審會議,已明定「專案小組」的工作是協助環評委員會審查,而「專案小組」初審作業屬風險評估階段,其功能在於協助環評委員會釐清確定開發行為環境影響的背景事實發現及科學推論與預測未來的正確性與不確定性(或風險率),以提供環評委員會後續進行風險管理、價值判斷時之審查資訊。

        本案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經核對開發單位所提之六輕儲槽資料,並徵詢與會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意見,對於「儲槽」之定義,因有不同認知,本案專案小組已決議請開發單位分別就雲林縣政府已核發許可之儲槽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空照所拍之儲槽,列表一一敘明其內容物、揮發特性等,並請雲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協助確認;此外,開發單位應再補充本案儲槽對於空氣品質、土壤、地下水之影響,供專案小組判斷本案儲槽對環境之影響程度。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本案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如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應命開發單位限期提出因應對策,於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切實執行;環保署將審慎辦理後續審查。

空氣品質逐漸恢復平常型態

        隨著冷氣團逐漸減弱,中國大陸的污染物影響持續減緩,各地空氣品質逐漸恢復平常型態,環保署解除本次預警。環保署表示,高屏地區受地形因素限制,大氣擴散條件不佳,未來1~2天空氣中的懸浮微粒仍有可能偏高。最新空氣品質動態,歡迎民眾多利用該署網站(http://taqm.epa.gov.tw)查詢。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強烈冷氣團挾帶境外污染物影響,空氣品質不佳

        受強烈冷氣團挾帶來自中國大陸的空氣污染物影響,我國空氣懸浮微粒濃度上升,尤其是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偏高,環保署提醒民眾注意防範,敏感族群,或是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宜避免在戶外從事劇烈活動。

        環保署指出,今天(4日)上午起北部及金門馬祖地區的細懸浮微粒度濃度升高,16時小時平均濃度為130微克每立方公尺,隨著冷氣團往南移動,將影響南部及花東地區空氣品質。環保署表示,如果氣象條件不變的話,這種情況將持續1~2天左右,最新空氣品質監測資料,請連結環保署網站(http://taqm.epa.gov.tw)。

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防蟎」洗衣精是一般商品,不是環境用藥!

        市售洗衣精是一般商品,業者往往為強調自家商品的特性,在產品標示上出現特性效果的宣傳文字,如「防蟎」、「抗菌」、「抑菌」等文字,在一般商品標示宣傳前述的功能,就應該要符合經濟部商品標示法的規定,不得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對於洗衣精商品添加殺蟲劑的管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於102年12月19日函復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正在進行CNS 2477「洗衣用合成清潔劑」國家標準的修訂程序。

        針對近日電子媒體報導「抗菌洗衣精『蟎』天亂喊 成分不明誰來管?」誤導的部分內容, 環保署特澄清說明:洗衣精是商品, 不是殺蟲劑, 商品標示或商品檢驗管理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而殺蟲劑是為了防治不同害蟲的藥劑, 其管理是依照目的用途分別進行管制, 例如農業植物保護的殺蟲劑, 由農委會依「農藥管理法」管理;人用內服及外用藥, 如除蛔蟲、殺頭蝨用藥, 由衛生福利部依「藥事法」管理;動物用藥殺蟲劑, 如殺跳蚤用藥由農委會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管理;蚊、蠅、蟑螂等環境衛生用殺蟲劑, 由環保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

        洗衣精係屬用於衣物清潔用的一般商品,並不是使用在防治環境衛生害蟲的殺蟲劑,因此,該商品之危害風險須依「商品檢驗法」在國家標準中規範及研議是否須進一步評估,以確保消費者使用商品之安全保障。

修正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及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發布實施

        為加速推動電動二輪車,環保署修正發布「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及「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延長補助期限至104年底,對103年民眾購買提早使用共通規格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分別增加補助3,000元及500元,即每輛車可補助6,000元及3,500元,請大家把握機會選購。而104年起則規定應使用共通規格電池才能獲得補助,但調降補助金額為3,500元及1,500元。

        為讓電動二輪車使用者透過快速交換電池,達到與加油相同的方便性,環保署已於102年12月9日公告「電動二輪車電池交換系統共通電池審驗規範」及「電動二輪車改裝使用共通電池補助辦法」,補助電動二輪車製造商及電池交換系統營運商改裝使用共通電池,鼓勵業者儘速採用符合該規範的共通電池。此次修正「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及「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增加補助,並針對加入電池交換系統成為前2,500位會員者,補助電池交換費用金額每人最高5,000元,希望多管齊下,以加速推廣使用電動二輪車及電池交換系統。

        環保署表示,透過該署補助措施,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每年銷售總數已超過3萬輛,約佔全國機車銷售量的5%,再搭配電池交換系統,提供民眾更便利的使用環境,應可逐步取代機車。該署呼籲民眾多加利用本項補助,購買並使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共同來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環保署預告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為推動綠色運輸達成減碳目標,發展電動車輛已是世界趨勢,尤其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在去(101)年6月,正式將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列為致癌物質,為了提供民眾優質的生活環境,並解決現階段電動車輛充電緩慢的問題,環保署將針對設置電池交換站、對電池交換式電動公車提供電能服務的業者,給予最高49%設站經費之補助,以加速電動公車之普及。

        電動車輛行駛時具有零污染排放的特性,相較於一般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傳統車輛而言,是非常值得推廣的綠色交通工具。過去受限於電池技術瓶頸尚未突破,導致大型電動公車造價偏高,且充電耗時,影響公車業者使用意願。但是在各界共同努力之下,現在的電動公車車體價格與傳統柴油公車已相當接近,車輛並改採交換式電池設計,由電能服務商提供電池充電及維護的工作,免除公車業者後續必須負擔電池維護及汰換等疑慮。

        環保署業與交通部、經濟部共同合作,預計未來10年推動6,200輛電動公車,以全面取代市區柴油公車,除了交通部及經濟部既有的獎勵措施外,環保署額外針對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站提供設站經費之補助,希望藉由相關獎勵措施,能夠進一步促成國內電動車產業技術提昇,並改善空氣品質。

        未來,環保署將與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攜手合作,持續提供獎勵誘因,鼓勵客運業者使用電動公車。同時,也鼓勵國內業者參考國際間最新電動車輛發展趨勢,朝向電動公車標準規格化及提昇自製率方向努力,俾利開拓電動公車之國際市場。

        相關預告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傳真號碼:(02)2371-1394)。後續將辦理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聽取各界意見。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日月光停工案的省思

        環保署為讓大眾暸解日月光污染事件帶來的省思及環保署因應未來對公共污染的防治措施,特請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向大眾說明,全文分成七部分,並製作成「日月光案沈世宏署長專訪Youtube影片」影音檔如下: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1) 日月光污染事件始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Cdzc4d7afA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2) 日月光污染事件—環保署立場搖擺不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rqYjMo_-nk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3) 日月光污染事件—委託民間公司稽查,缺乏強制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bW0iIfO6uo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4) 日月光污染事件—環保署未來對公共污染的防治措施為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7TLk3iumj4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5) 日月光污染事件—中央與地方未來將如何共同防治污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8xvGmxsnug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6) 日月光污染事件—為追求經濟,環保署難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rGZO_yKZA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7) 日月光污染事件—關於看見臺灣的想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RlW0-Etf2s

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環保署回應聯合報「先營業再環評、環保署置身事外…看見吊詭 悠活案好多『第一』」

        聯合報103年1月1日先營業再環評、環保署置身事外… 看見吊詭 悠活案好多『第一』」一文,對環保署處置悠活渡假村案之做法有誤導大眾視聽之虞,環保署特此澄清說明。

        從監察院糾正屏東縣政府的糾正案文中,可以清楚知道悠活渡假村要變更原本合法申請的集合住宅做為非法的一般旅館營運,除了要符合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還要符合包括土地管制及建築管理等相關法令,而屏東縣政府漠視悠活渡假村違法經營旅館之事實,未確實依發展觀光條例或建築法的規定處置,才使得悠活渡假村違法營業長達14年。

        環保署從去年4月收到墾管處轉送悠活渡假村環境影響說明書至該署後,發現有違規營運情況,立即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釐清爭議,並於該次會議釐清悠活渡假村為申請旅館業(一般旅館)登記證,因此悠活渡假村環評主管機關為屏東縣政府,依照環評法的規定,屏東縣政府在審查前,應停止悠活渡假村全區(1~6區)的營運行為,並請該府依行政罰法追繳不法利得等結論。環保署也在去年5月就把悠活渡假村不法利得的計算金額函送屏東縣政府,但是該府卻只停止悠活渡假村3至6區的營運,也沒有追繳其不法利得。

        屏東縣政府對於悠活渡假村的不作為,才是真正的「吊詭」!

環保署103年1月1日實施之新措施

        環保署103年1月1日實施7項新措施如下:

        1. 自103年起分二階段調整乾電池回收清理費率。

        2.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7條及第2條附表」修正發布。

        3. 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將於103年1月1日上路,維護水中生物與民眾健康。

        4. 環保署公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5. 環保署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天然物質作為防蟲用途者,應自103年1月1日起檢具天然成分及防蟲效果之證明文件。

        6. 環保署整併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裝置GPS二項公告,規格功能老舊車機規格規定於103年1月1日前完成GPS升級。

        7. 環保署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及公告「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5萬公噸CO2e以上者,自103年1月1日施行。

        詳細內容如附件,歡迎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