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環保署表揚優良機車檢驗站,宣示改善機車排氣污染

        環保署於7月31日舉辦「全國優良機車排氣檢驗站表揚大會」,由副署長葉欣誠頒發獎牌給全國34家優良檢驗站,並期勉全國機車排氣檢驗站可以精益求精,提供優質的服務,讓民眾感受檢驗站服務的用心,有效協助改善機車排氣污染之情形。

        102年全國機車登記數約1,400萬輛, 約占各類機動車輛的66%, 是國民使用最頻繁的交通工具。對於機車排氣污染管制工作, 環保署透過車型審驗、機車定檢、低污染車輛推廣以及淘汰二行程機車等各項措施, 積極改善機車排氣污染問題。環保署自87年起於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推行機車定檢制度, 至今已邁入第16年, 截至102年底, 全國定檢站已達2,747站, 透過定期檢驗制度推動, 促使民眾養成定期保養與檢驗的觀念, 共同為保護空氣品質努力。環保署為精益求精, 每年均舉行優良檢驗站表揚大會, 聚集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專業及服務品質特優之檢驗站, 現場頒發獎牌與獎品給予實質的肯定與鼓勵。

        本次共有34站獲獎, 這些優良檢驗站兼具檢驗品質與服務熱誠, 得獎者各具特色, 如臺北市宏立機車事業有限公司, 主動參與認養周邊地區未定檢機車、廢棄車的巡查作業, 同時積極配合辦理保檢合一、電動機車推廣及二行程機車汰舊政策, 成效卓著, 此外, 店內設有車主專屬休息室、手機免費充電、上網、書報雜誌及茶水供應服務, 另外還設置廢氣收集設備, 提供貼心服務及清淨的檢測環境。新北市緯鴻車業有限公司, 除一般車主專屬休息室外, 別出心裁設置兒童遊戲區, 並提供驗車免費使用自動洗車機之服務, 格外令人印象深刻。嘉義縣國利機車行, 是嘉義縣內檢驗站提供加值服務的先驅, 該站設置電動機車充電設施、排放廢氣吸附設施, 使用除碳機、噴油嘴清洗機、化油器清洗機、以及電射測溫槍等設備, 強化機車維修保養服務, 同時配合環保局參加綠色優良商店, 並取得經濟部商業司GSP優良服務(Good Service Practice,GSP)認證。當然除此之外, 今天在場的其他優良定檢站還有很多值得稱頌之處, 本署已整理放在機車排氣定檢網站(網址: http://www.motorim.org.tw/), 歡迎大家上網查閱, 也鼓勵其他檢驗站學習, 以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在這次表揚大會,對於獲獎之優良檢驗站在機車排放污染改善工作的用心與貢獻,均給予最高的肯定及感謝,也期望今後能夠持續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以作為全國檢驗站效法之楷模。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環保署已規劃屏東平原沿海地區地下水鹽化預警井網

        臺灣沿海地區地下水長期受到水質鹽化的影響,造成地下水資源使用的困難,其中又以西南沿海地區最為顯著,包括雲林、彰化、屏東等仰賴地下水為主要水源之地區。環保署為掌握地下水鹽化的影響範圍及預先達到預警目標,已於101年及102年針對上述地區辦理地下水鹽化預警規劃工作,以作為後續水質管理與水資源調配工作。

        環保署於102年針對屏東平原歷年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以及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水位觀測與水文地質特性等資料,除發現沿海地區氯鹽濃度變化、地下水水位、海平面高度呈現一致的趨勢,說明地下水淡水與海水交界面主要受到季節性水文循環影響而呈現移動情形外,亦完成規劃屏東平原沿海地區各含水層鹽化預警監測井網。後續僅需針對環保署監測井及水利署觀測井各5口,每季辦理1次地下水鹽化監測,其檢測項目為氯鹽、硫酸鹽、鹼度、鈣、鎂、鈉、鉀等項目,即可確實掌握地下水鹽化變化趨勢,以確保民眾用水權益。

        環保署表示屏東縣地層下陷防治工作,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下,已有初步成效,屏東縣政府長期關注地層下陷地區之土地利用,針對地下水鹽化部分農地,採取養水種電措施。另由於地層下陷具有不可回復性之機制,故利用大潮州人工湖補注地下水,透過上游地下水補注工程,抬升下游沿海地區水位等措施,搭配下游排水環境改善與興建海水共同供應系統,輔導從事海水養殖等產業,朝向國土保育及環境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說明會」北、中、南巡迴開講

        環保署為服務資源回收相關責任業者於申報繳費時更快速正確, 同時協助業者了解各項責任物相關法規現況及定義範圍, 將在103年8月12日、14日、15日、19日及10月16日、17日於北、中、南巡迴舉辦「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說明會」。本次說明會以102年9月1日以後新登記責任業者為邀請對象, 欲線上報名請上「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http://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 或電洽輔導人員 02-23705888容器分機3414、3416、3417、3418;物品分機3419、3420。

        環保署表示,目前公告應回收的責任物計有容器、汽機車、輪胎、鉛蓄電池、電子電器(含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及電風扇)、資訊物品(含可攜式電腦:包括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機殼、主機板、顯示器、硬式磁碟機、印表機、電源器及鍵盤)、乾電池及照明光源等13大類33項。上述責任物的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責任物起2個月內,依其責任物項目,分別向該署申請登記,並在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向該署申報前2個月的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本次說明會除將介紹現行回收制度及責任業者相關法規外,同時針對登記、申報、繳費作業及營業量申報系統操作等實務,也有詳盡案例解說及操作說明。環保署呼籲,除新登記責任業者外,想瞭解相關法律規定與自身權利義務的責任業者,也歡迎報名參加。如有任何問題,除可參考營業量申報網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資源回收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洽環保署諮詢電話(02)2370-5888容器類轉分機3414、3416、3417、3418;物品類轉分機3419、3420。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風災後環境清理及登革熱防治 政府全民一起來

        夏季颱風頻仍,您知道在風災、水災過後,迅速恢復市容、環境清理的幕後推手,是如何運作的嗎?環保署經由建立之「環境災害管理資訊系統」(簡稱EMIS系統),進行線上通報或啟動互相支援機制,於災前積極督導地方政府整備消毒藥劑與清理機具,於災害發生後迅速進行災後環境清理、消毒、飲用水水質安全的抽驗,期於最短時間內恢復環境清潔及清除登革熱孳生源,以預防登革熱疫情發生,確保民眾健康。

        風災後環境清理及登革熱防治 政府全民一起來 from epaslideshare

        環保署表示, 因應天然災害, 政府透過跨部會合作, 環保單位負責災後環境清理、消毒等。在每年4月底汛期來臨前, 環保署督導各地方環保局完成轄管溝渠巡檢及清疏作業, 以維持正常排水功能, 整備環境清理及消毒機具、藥劑、臨時廢棄物堆置場、流動廁所等資源並訂定相關機具開口合約;災害發生時配合中央應變中心運作, 經由該署建立之「環境災害管理資訊系統」(Emergenc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簡稱EMIS系統)進行線上通報或啟動互相支援機制, 執行飲用水水質抽驗確保水質, 調度怪手、山貓等各型機具, 搭配垃圾轉運站設置協助管理單位優先完成主要街道環境清理工作, 讓民眾擁有乾淨的環境。

        在颱風過後往往帶來豪大雨,各地可能產生積水情形,容易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包括泡水的家俱、廢棄的車輛、廢輪胎、地下室、工地、凹褶的活動雨(車)棚、帆布、破損之紐澤西護欄、窪地、樹洞、廢棄之飲料杯(瓶、罐)、塑膠袋、未加蓋之地下室集水陰溝或水塔、人工水池、竹桶、承接雨水備用之未封蓋塑膠製容器、盆栽內及承接澆花水之花盆底盤、花圃菜園內未加蓋之容器置、放於戶外之營建手推車、空調冷氣水塔、承接冷氣水之水桶或容器等等,稍不注意清除積水,一週過後,便可能成為病媒蚊的溫床。

        環保署特別提醒民眾,務必主動清除積水容器、積水地點,且每週至少執行一次家戶內外孳生源清除及檢查,確實做好自我檢查並清除住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另環保署呼籲村里志義工及社區民眾總動員,巡檢居家戶內外容易積水器物,徹底做到「巡」、「倒」、「清」、「刷」:仔細「巡視」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將積水「倒掉」,不要的器物予以分類「清除」,減少容器,留下的器物也要「刷洗」去除斑蚊蟲卵,妥善收拾或予以倒置。如於戶外未落實清除孳生源者,環保機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環保署為防範登革熱疫情發生,推動全國登革熱孳生源複式動員檢查,自今年4月28日至6月30日止,辦理全國7,833個村里互相檢查,各地方環保局完成870個村里複查,統計共動員12萬3,433人次執行檢查評比及清除工作、辦理938場次說明會、發布55則新聞稿、發放宣導資料計388項,並於250處電子布告欄或網頁加強進行宣傳。

        環保署表示,民眾如發現戶外有難以清理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可撥打環保報案電話專線0800-066-666通報或檢舉,方便上網的民眾還可以利用環保署建立的「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http://ecolife.epa.gov.tw/)簡稱綠網通報,或於綠網下載髒亂剋星APP以手機方式通報,政府將派員儘速清除。總之,環境清理及登革熱防治,不分你我和政府,全民一起來,環境好安心。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資訊展。做回收」資源回收方便有好康

        「2014台北電腦應用展」將於7月31日至8月4日在世貿一館舉行。民眾在準備汰舊換新,購買電腦及周邊產品時,該如何回收這些資源呢?環保署提醒您,本次展覽也提供回收服務。為鼓勵民眾進行回收,該署也於會場設置攤位,辦理「拿廢品換贈品」活動,只要將廢棄之電腦主機、顯示器、可攜式電腦(包含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印表機或鍵盤交付給該署攤位回收,一件廢品即可兌換一台「USB LED檯燈」。

        此外,家中若有廢棄電腦及周邊產品要回收,可交付給清潔隊或回收商,勿隨意棄置,避免因不當拆解造成環境污染;完成回收後,不但可讓居家環境更清爽,更可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回收處理業者資訊可洽詢本署資源回收專線 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

        環保署提醒,資源回收工作需透過回收體系、業者及民眾共同參與,以確保廢電腦及周邊產品進入合法處理體系並妥善處理。如此,可解決棄置在家中的廢電腦及周邊產品問題,進一步將廢棄物變成可利用的資源,同時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

創新設計拿獎品

        環保署辦理「搖籃到搖籃產品創新設計競賽」,廣徵各界作品,即日起至103年9月15日止,無論您有什麼創意,有什麼想法,只要您的作品符合「所有物質都是養分,皆可循環利用」的搖籃到搖籃產品設計理念,就有機會成為競賽總計高達31萬之獎金(品)的得主。

        「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 簡稱C2C)」, 是一種改變設計(Redesign)的概念, 也是國際上所推崇實踐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方法之一, 主張從養分管理觀念出發, 選用原料時必須考量循環利用, 自產品設計階段就仔細構想使用後的去處, 讓物質可以分解或回收, 得以在生物循環或工業循環系統中不斷循環。環保署於101年協助工業技術研究院成立「臺灣搖籃到搖籃策略聯盟」, 亦多次邀請「從搖籃到搖籃」作者麥克.布朗嘉教授來臺分享國外推廣搖籃到搖籃設計理念之經驗, 目前臺灣已有6家業者的產品取得搖籃到搖籃認證。

        本競賽不分組別,也不限定參賽產品類別,評分標準包括「C2C綠色概念」占60%、「創新設計」占30%及「市場性」占10%分等3項,評選階段分為初選及複選2階段進行,前3名獲獎者可分別獲得價值5萬元的獎品,機會十分難得!初選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今(103)年9月15日止,相關活動訊息請至「台灣搖籃到搖籃平台」網站(http://www.c2cplatform.tw/)查詢。

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環保署預告修正「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調整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模式並調和國際最新規範

        為有效管控環境音量品質保護民眾環境安寧及調和國際最新規範,環保署預告修正第五期及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其中第五期標準自西元2015年實施,係將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改為單一管制值,第六期標準則依循歐盟西元2013年底所發布新期別機車噪音管制標準,並自西元2017年起實施。

        環保署指出, 臺灣人口密度高居世界各國前十名, 機動車輛密度在全球亦名列前茅, 為有效管控交通環境噪音水準, 減緩機動車輛噪音對環境造成的衝擊, 環保署除採與國際法規調和之歐盟規範制定我國新車型「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外(現行為第四期標準, 包含原地噪音及加速噪音標準), 另考量我國人口環境稠密特性, 再針對使用中車輛訂定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各新車型原地噪音檢驗值加5分貝)。惟近年來地方環保單位於攔檢使用中車輛噪音過程, 常遭遇民眾質疑;兩輛車同時遭攔檢, 一輛是高性能跑車(新車審驗值達90分貝;使用中標準為90+5=95分貝)另一輛是國產轎車(新車審驗值僅85分貝;使用中標準為85+5=90分貝), 經現場實際檢測結果兩輛車皆為91分貝, 結果只有國產轎車超過標準遭開罰, 主要原因係由於使用中車輛管制標準不同, 故實際執法上常造成民眾誤解。

        該署說明, 現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所採用之各新車型原地噪音檢驗值加5分貝管制模式, 係從車輛面進行管控, 亦即確保使用中車輛的妥善維護, 讓使用中車輛的噪音特性與新車狀態維持一致, 不會產生明顯變異。但從環境面來看, 車輛噪音只在發生當下影響周遭環境安寧, 發生後很快即消散, 不像排氣等污染物可能持續累積於環境中;因此, 從減緩環境衝擊角度考量, 超過特定音量時即有妨礙環境安寧的疑慮。故採單一管制標準, 係較為簡單明確之管制措施, 亦較能契合降低環境衝擊之管制目的, 以及符合民眾對法規之信賴。為簡化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措施, 該署擬制訂機動車輛第五期噪音管制標準, 改採單一管制值模式取代原各新車型原地噪音檢驗值加5分貝之管制模式, 除減少民眾誤解疑慮外亦可簡化地方環保單位執行使用中車輛攔檢程序。

        環保署表示,考量歐盟將自西元2017年起全面轉換新期別機車噪音管制標準,為同步調和國際規範並使機車業者能及早因應,該署參酌歐盟標準增訂第六期「機車噪音管制標準」,並自西元2017年起實施。

        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jshsieh@epa.gov.tw)。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爆發技術創意能量 資源回收補助計畫等你來!

        把夢變大,創意不設限!凡是公私立大學、具研究發展能力的財團法人以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者,如果有資源回收技術創新的妙招、好點子,請把握機會在9月15日前向環保署提出創新研發補助計畫的申請,將有機會獲得補助經費,每項計畫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環保署表示,自即日起至9月15日下午5時止受理104年度「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本年度徵求補助計畫的重點範圍廣泛,不僅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實廠試驗,尤其是有害物質回收(去除)的技術、回收物質的再利用及污染防制(治)成效的提升。另外,分類回收處理技術的研發及責任物產品材料使用最佳化或產品結構的綠色設計,甚至回收物質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產品高值化應用的研發及低耗能回收處理技術或制度的研究,都是104年度徵求計畫的重點範圍。

        環保署公告的應回收廢棄物包括車輛、輪胎、鉛蓄電池、容器、家電、資訊物品、照明光源及乾電池等。為因應產品製造及材料使用不時的推陳出新, 造成廢棄時回收處理上的挑戰及問題, 環保署自101年度起, 開始以公開徵求的方式, 補助辦理創新研發計畫, 讓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與管理也能跟上時代的潮流。101、102年度共補助31件計畫, 獲得從「基礎研發」至「商業化產品」等多樣化的成果, 並藉由成果發表會的交流, 激勵研發議題的創新發展, 媒合產學合作的意願, 拓展產品市場化的契機, 帶動應回收廢棄物產業轉型。103年度也補助14件計畫, 無論在培養研發量能、增加物質回收、開拓更高價值的再利用產品上, 皆為推動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多元助力。

        104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活動連結處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業者履行回收責任,誠實申報繳費免受罰

        環保署公告應負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責任的業者,應定期主動向環保署誠實申報營業(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如未按期申報或短漏繳費者,環保署將依法處罰,請業者按時主動誠實申報繳費,以免受罰。

        環保署表示, 凡是製造或輸入乾電池、機動車輛、輪胎、鉛蓄電池、電子電器、資訊物品、照明光源及容器類商品等的業者, 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的2個月內向環保署登記為責任業者, 並以每二個月為一期, 於每單月30日以前向環保署申報並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為促使業者依法誠實申報繳費, 環保署每年委託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查核。查核項目包含物品及容器的銷售對象、原料供應來源、回收相關標誌, 並可以索取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他產銷營運及輸出入的相關資料。透過深入詳盡的查核作業, 確認業者善盡法定申報繳費義務, 發現有短漏申報繳費者, 除輔導業者修正申報繳費作為外, 並由環保署積極追繳欠費。

        如需了解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物品及容器的種類及項目、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費等相關資訊,可電洽環保署回收基管會(02-23705888分機3414、3416~3421)專人服務,或上環保署「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https://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參閱。環保署並將於今年8月在臺北、彰化及臺南及10月在臺中、高雄舉辦公告列管責任業者說明會,歡迎踴躍參加。說明會相關資訊可洽詢環保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強調責任業者應依法辦理業者登記,並確實申報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如經查獲有短漏繳費的情事,除追繳費用外,最高可處應補繳費用3倍的罰鍰。環保署再次呼籲,企業追求永續經營,就應重視環境保護責任與履行相關義務。責任業者所應履行最基本的義務之一,即是依法按時誠實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這樣就可以免於遭受處罰。

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深耕區域合作 電子廢棄物回收管理夥伴會議圓滿閉幕

        由我國、美國與越南環保署共同舉辦,來自亞、非、中南美洲計13國35位政府及非營利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的「第4屆國際電子廢棄物回收管理夥伴會議」,103年7月17日在越南河內圓滿閉幕。

        帶領我國代表及專家學者與會的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賴副處長瑩瑩在14日開幕致詞時表示:環保署自2011年開始,持續透過臺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舉辦廢電子電器回收管理的夥伴會議與研習活動,結合區域夥伴國家,分享電子廢棄物回收管理經驗與策略,並透過研習活動,使臺灣回收管理的專業及效率跨入國際,形成另一種軟實力的展現 。

        在為期4天的會議中,首日即由夥伴國家報告過去一年各國在電子電器廢棄物管理推動上的進展與現況。接續3天的研習議程,則特別將重點放在各國亟待建構的環境友善管理(Environmental Sound Management,ESM)架構與實務,以及陰極射線管(Cathode Ray Tube,CRT)電視的處理技術與體系運作挑戰。另外也安排了回收處理體系財務支援的討論。

        今年在越南河內舉辦的會議,也是環保署4月份成立的「國際環境夥伴計畫」所推動的工作之一。在這個新計畫下,臺灣將分享環境保護的成功經驗、積極擴展夥伴計畫參與國家,一同致力改善全球環境。經過4天扎實的訓練與討論,各國代表都帶著滿滿的收穫,在返國後,繼續推動相關工作,使廢電子電器回收處理技術、管理及法令制度,更上層樓。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環保署致力維護公平繳費環境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我國現行的資源回收制度是由公告應回收物品或其容器的製造及輸入業者負擔回收清除處理責任,須依照環保署公告的費率,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作為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用以補貼下游的回收及處理業者,確保回收的廢棄資源得以妥善處理再生,不致污染環境。

        由於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徵收制度,是採業者先主動誠實申報,再事後查核的機制,因此環保署依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以公開招標的方式,評選出優勝的會計師事務所,再依行政程序法授權委託辦理專業性的查核,會計師均本公平公正的態度執行查核,也不會有疊床架屋的情事。

        環保署表示,塑膠容器經過裝填內容物,由消費者使用後才廢棄,因此容器商品製造業者負擔回收清理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世界的潮流。環保署將容器製造業及容器商品製造業皆納入為查核管制對象,透過勾稽比對與帳籍憑證查核,近3年平均每年委託查獲的短漏金額約3億多元,除了有效保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應收債權,也同時導正業者錯誤的申報繳費行為。

        環保署呼籲責任業者應該誠實申報,凡是被查獲有短報或漏報的情形,經過限期催繳仍不繳納,一定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今年環保署就與地方的執行分署合作,成功追繳欠費大戶數億元。此外,環保署為了維護繳費制度的公平公正,將規劃擴大辦理查核業務,提高查核頻率,並持續強化移送行政執行的效能。因此環保署再次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誠實申報繳費並配合查核才是上策。

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環保署預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係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5條第2項訂定的子法,其功能為開發單位及委託的環境顧問機構能依據作業準則相關規定,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的內容,供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審查,目前辦理第10次修正,歡迎社會各界踴躍提供意見。

        本次修正重點將開發單位實施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公眾參與程序予以明確化,使得開發單位能有所遵循;另為提升環境影響評估書件的品質,開發單位進行開發計畫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輔導,並且明定開發單位進行環境品質現況調查時,應優先引用開發計畫半徑5公里範圍內政府已公布、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開發計畫或其他具代表性之資料;對於環境現況變動快之調查項目,以2年內之資料為限,變動慢之調查項目,以5年內之資料為限。

        環境現況調查類別與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所審查重疊性較高者,包括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交通等,本次修正也重新調整調查項目,避免重複審議;對於表列或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於第一階段應提出之環境現況調查資料也有所區隔,並要求開發單位必須依據環保機關所召開之範疇界定結果進行調查。

        對於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內之各種相關計畫,予以明確定義;地理位置圖應標示座標,並要求環境保護對策不得使用不確定文字,以落實開發單位應負之責;另要求開發單位針對是否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詳細說明相關調查、預測、分析、評定、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等評估結果,如尚不足供審查判斷開發行為是否有重大影響之虞,環保機關將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另為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刪除不必要之個人資訊。

        上述修正條文內容,環保署歡迎社會各界踴躍提供意見,草案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並於14日內以電話02-23117722轉2730、傳真02-23754262或電子郵件寄至jhyu@epa.gov.tw等方式皆可。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包裝輕量化 地球少負擔

        環保署為擴大宣傳鼓勵業者加入簽署志願產品包裝減量協議,引領我國產業重視綠色設計及包裝減量,將包裝輕量化的環保思維擴展至3C以外之其他產品,帶動國內相關業者產生示範作用,以輔導團現身說法,加強業者包裝輕量化概念,同時呼籲民眾養成綠色消費的習慣。

        該署自95年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並推動相關工作管制產品包裝體積比及層數外,更進一步於99年至102年推動23家業者(52款產品)簽署志願包裝減量協議,累積減少8,046公噸的包裝材質源頭使用。

        環保署表示,近年除透過輔導、辦理政策說明會及設計競賽等方式,宣傳產品包裝減量,簽署志願合作備忘錄的業者,已擴及3C電子、食品、農產品、清潔用品、化粧品、造紙相關製造等行業,顯示產業已順應源頭減量及綠色設計理念潮流。為持續推廣綠色包裝理念,該署邀請綠色設計、印刷與環境管理方面之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隊,就改善產品包裝材質、減少禮盒層數和體積比、包材再利用等,提供業者免費諮詢及建議。相關輔導資訊請洽環保署聯絡人吳先生,(02)2311-7722分機2624。

        包裝,是產品無聲的推銷員,精美的包裝刺激產品銷售,但無形中也增進了資源的損耗,未來該署將持續推動包裝輕量化工作,同時呼籲民眾響應綠色消費,選購禮品時能把握「一多三少」的原則,選購「輕薄短小」的禮品,讓包裝輕量化的種子在每個人心中萌芽並茁壯,成為一片森林,逐步達到資源循環源頭減量零廢棄的目標。

        包裝輕量化 地球少負擔 from epaslideshare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電影紀錄片「看見台灣」教案徵選頒獎典禮

        環保署舉辦齊柏林導演電影紀錄片「看見台灣」創意教案徵選活動,特別於今日(103年7月14日)假該署11樓舉辦頒獎典禮,表揚獲獎之教案設計者。

        本次參與徵選教案件數共107件,依教案分級為公部門、社會、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及國小中低年級等6組,各組參選作品以電影紀錄片「看見台灣」為主軸並考量適教性,進行教學教案編製。今(103)年參賽的每件教案內容都非常豐富且獨具特色,徵選方式係採兩階段評選作業,第一階段採線上審查,第二階段採實質審查(含口頭簡報、試教及委員詢答),其過程競爭相當激烈,每件教案評比分數都相當接近,讓評審傷透腦筋,才決定各組前3名之獲獎者。

        例如公部門組第一名得主萬桂竹君, 編製教案名稱為「行動, 從我開始!」, 透過自身案例分享的方式, 指導公務員如何在工作中落實環保, 對台灣的環境更加美好;社會組第一名得主劉彥甫君, 目前仍在學中, 以「文化保存」為主軸設計「媽祖遶境 有愛環境」教案, 將環境教育與遶境活動相結合, 改善大家對於大量鞭炮與紙錢的使用觀念;高中職組第一名得主蔡慧瓊君, 以農業為主題, 設計「看見台灣的農業」教案, 透過有系統的教學設計、高中正規課程的配合, 交叉運用環境教育教學方法, 引導並建立學生正確的環境價值觀;國中組第一名得主陳鈺郿君, 設計「放大鏡看台灣」教案, 讓學生課堂的體驗、省思活動中, 引發對台灣環境的覺知, 並透過資料蒐集了解台灣的美麗與哀愁;國小高年級組第一名得主連婷如君, 專精於環境教育教案設計, 為確實執行校內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落實環境教育扎根, 而設計「展開心靈的翅膀, 擁抱台灣『心』希望」教案;國小中低年級組第一名得主張美玉君, 設計「『看見台灣』, 環保啟航者!」教案, 融合多元化學習模式, 藉由《看見台灣》影片, 講述、討論環保, 讓學生了解自然資源和環保問題, 進而培養孩子愛護環境、愛鄉愛土的情懷。

        更多教案內容及得獎名單公布於「環教圖書館」(http://eeis.epa.gov.tw/lib/QuickSearch.aspx),供需要者自行下載使用。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種子人才培訓營圓滿結訓!

        「10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種子人才培訓營」經過3天緊湊的課程,已於103年7月11日圓滿落幕。環保署葉副署長欣誠特別到場關切學員學習情形,頒發結訓證書給全程參與培訓營的學員,並頒發獎狀及獎牌給學習成果展現優異的小組。同時勉勵100位與會學員,持續充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領域的知識,以期將來都能成為本土在此領域的專業人才。

        葉副署長表示,看到大家積極學習土壤及地下水相關專業知識,吸收國內、外市場新技術,另外亦充分利用課餘時間,甚至是犧牲睡眠,短短3天內,討論與分工成果發表的主題、資料查詢、投影片製作、練習簡報說明等都熱烈參與,對學員積極認真的學習態度與台風的展現深表嘉許。透過活動的問卷調查得知,學員普遍認為此次營隊所學,更讓他們了解藉由正確的工具及技術調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對於未來的生涯規劃十分受用,也表示未來會鼓勵學弟妹參加此難得的學習盛會。

        環保署表示,培訓營自99年度開辦至今已是第4屆,每屆都吸引許多環工領域大專院校及研究所的學子報名參加,在歷屆參訓的學員中,已有許多從校園畢業的種子投入在土壤及地下水領域中,由於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作複雜度高,整治業者常反應不易在人力市場中覓得適任之專業人員,未來將會持續推動培訓營的開辦,同時加強產學合作,積極培育我國土壤及地下水專業人才。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環保署預告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為遵守國際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 我國自民國79年起即比照該議定書中非條約五締約方(non-Article 5 parties)採已開發國家管制模式, 限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的進口、出口及生產。依據蒙特婁議定書的計算公式設定國內氟氯烴消費量基準量為638.156臭氧層破壞潛勢公噸(ODP tonnes), 並自85年開始凍結並管制。自93年1月1日起, 氟氯烴每年消費量不得超過基準量之65%;自99年1月1日起, 每年消費量不得超過基準量之25%。依據議定書管制氟氯烴時程, 自104年起每年消費量就不得超過基準量的10%, 109年起則更須降低至基準量的0.5%, 並僅限供使用中之冷凍空調設備維修所需。

        本次「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修正係為達成後續階段削減目標,現行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尚未規範104年及109年以後的管制作為,因此辦理本次修法將前述兩個管制時程納入。同時,在技術、經濟可行性及未來維修需求考量下,增加禁止使用氟氯烴之用途別限制、增列特殊情形之輸入申請、取消廠商預購量程序、增列廠商申請文件不符或內容有欠缺之補正期限規定及增列違規廠商取消核配資格等規定。

        環保署表示,本辦法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刊載於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clhsiao@epa.gov.tw)。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宜蘭縣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評審查情形說明

        103年7月9日自由時報A1版「宜蘭蜜月灣 成財團專屬海灘」及A5版「詹順貴批環評偷偷過關 居民不會坐視」等報導,環保署說明如下:

        環保署表示,「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評書件審查過程中,均有邀請宜蘭縣政府參與審查會議表達意見,該府於歷次審查會議中未曾表達反對開發之意見。至於民眾所關心之「民眾親水權」議題,也是本案環評審查過程中所關切之重要事項,因此在環保署環評委員充分把關下,審查結論中已載明:「本開發案不得阻礙民眾對海岸之公共通行權與親水權。」開發單位必須依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環保署說明,也因為這項審查結論,本計畫開發單位認為無法據以辦理,依法提起救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2月15日判決開發單位敗訴,再經最高行政法院98年6月18日裁判確認,維持該署所作成之決定,也就是說開發單位無權私自占有海岸。

        「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情形,環保署概要說明如下:

        1.「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之開發單位為博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87年間,交通部轉送「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至環保署審查。

        2.環保署分別於89年1月及9月召開2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並於89年10月2日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75次會議討論,會議結論略以:「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3.環保署於90年5月3日辦理「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

        4.交通部觀光局於91年7月16日辦理現場勘查及聽證會。

        5.交通部觀光局91年9月12日轉送「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評估報告書初稿」至本署審查。

        6.環保署於91年12月及92年6月召開2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並於92年6月17日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08次會議,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7.在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開發單位已接受環評審查結論,於99年11月12日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至該署辦理二階環評之認可作業,該署復於100年4月15日公告審查結論及摘要。

回應朱淑娟小姐「爐碴不是廢棄物?非法棄置何時了?」評論

        風傳媒於103年7月8日刊登朱淑娟小姐所著「爐碴不是廢棄物?非法棄置何時了?」評論,對於轉爐石違規使用於農地之主管權責以及廢棄物清理法管理範疇多有誤解,環保署就該內容回應說明。

        文內提及有關申請再利用沒有再利用應立即撤銷資格等,查高雄市政府係依相關法規已認定中鋼公司產生物「轉爐石」屬該公司產品,因非屬廢棄物,故其使用過程非屬廢棄物清理法之「再利用」規範。惟倘其使用不當或污染使用受體,則應由產品管理單位或產品使用受體主管單位負管理責任,並得依現場實際污染情形(如污染土壤、水源等),由相關環保法令查處處分。

        至於環保署102年1月28日致經濟部函係對已失其市場價值之產品或因價格因素致有長期貯存而有棄置污染環境之虞情形者,地方主管機關應改認定為廢棄物。本案經高雄市政府依相關法規已認定中鋼公司產生的轉爐石屬於中鋼公司的產品,非屬廢棄物,與上述函旨並非相違。

        關於中鋼轉爐石產品回填農地,本署已協請各相關主管機關,應就其主管法規負相關管理責任,並責請高雄市政府督導所屬積極查處及加強環保事項稽查,以維護環境,並應秉持102年1月28日函說明原則落實辦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種子人才培訓營開訓囉!

        環保署103年7月9日在臺中市翔園會館-清泉崗航太科學教育園區,舉辦「10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種子人才培訓營」。本年度以「深耕土水新人才、放眼國際新未來」作為培訓營的主軸,課程規劃以介紹國際土壤及地下水領域發展趨勢,使學員與國際接軌,並安排參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土壤館,透過土壤剖面樣品及模型等教材,讓學員深度認識土壤。

        由於歷年報名情形相當踴躍,今年度亦不例外,各校學生爭相參加,本年度篩選100名的優秀種子學員參加培訓營,錄取學員皆為學校教授推薦,顯示各校對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領域相當重視,充分支持學生參加本屆之培訓營。

        環保署為使本屆活動豐富多元,除了安排3天馬拉松式的教學參訪及實作演練,讓學員體驗現場整治的概況,並透過分組討論,提出分組成果報告,辦理競賽。另環保署於活動舉辦前後,以問卷調查參訓的學員,期望活動達到辦理之目的,增進產學合作經驗,未來將持續修正辦理方式,激發種子學員之熱忱,學以致用於畢業後投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職場,成為國內土壤與地下水整治領域的專業人才。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公害陳情業務102年統計成果

        102年公害陳情案件6成以上集中於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而污染類別62.11%為噪音及異味,凸顯都會區地狹人稠、容易造成摩擦之特性;環保署就公害陳情滿意度進行分析,非常滿意及滿意案件占60.30%,顯示經各級環保機關努力,已有6成以上民眾覺得滿意。

        環保署表示, 公害陳情案件量自87年8萬5,768件逐年上升, 102年度案件量更是較101年增加2萬1,853件, 顯見在各級政府開設各式陳情管道後, 民眾陳情管道暢通, 且對切身生活感受明顯影響之噪音、異味及環境衛生等污染情事, 容忍度不再如過往。也就呈現了, 全國各地陳情案件量以臺北市6萬6,100件最多, 新北市5萬7,457件次之, 臺中市3萬0,739件位居第三, 共占全國案件量61.77%。污染類別以噪音8萬6,800件占34.75%最高, 異味污染物6萬8,345件占27.36%次之, 占全國陳情案件量62.11%。就民眾滿意度而言, 環保署102年度共完成4萬8,202件公害陳情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 占總案件量19.3%。調查結果屬非常滿意7.10%、滿意53.20%, 二者合計60.30%, 顯示經各級環保機關努力, 已有6成以上民眾覺得滿意。民眾對是否依指定時段稽查及污染情形是否確實改善, 為影響滿意度之重要因素。環保署表示, 將持續強化稽查人員專業訓練、態度及設備, 以提升稽查能力與民眾滿意度。

        環保署表示,鑑於陳情案件量逐年成長,尤其以噪音及異味等觀感性案件較多,而此類案件又涉及陳情人主觀感覺,且多具有時效性,稽查量測難度較高;為改善此一現象,除持續透過審視法規標準及結合民眾期待研謀改善外,將要求環保單位儘速到場查察,以免污染事實消失而錯失處理時機。另對重大環境污染案件亦改採「深度稽查」,由功能、處理效率、是否有效操作等面向著手,及善加利用科技輔助,以求在有限的人力下發揮最高稽查處理效率與品質,並對有不法利得予以追繳,以達嚇阻不法作用,提昇民眾對環保機關的信任與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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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回應詹順貴律師「大家來送『產品』給環保署」評論

        臺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於103年7月2日刊登詹順貴律師所著「大家來送『產品』給環保署」評論,對於轉爐石違規使用於農地之主管權責以及廢棄物清理法管理範疇多有誤解,環保署就違規使用轉爐石於農地之主管權責回應說明。

        環保署表示,產品之使用不當或未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令者,致造成安全、環境污染或其他違反情事時,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品之管理單位或產品使用受體之主管單位)應就其主管法規負相關管理責任。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農地(圓潭子段四筆地號土地)回填中鋼爐碴,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現勘瞭解,該回填爐碴是源自中鋼公司的轉爐石。高雄市政府依相關法規已認定中鋼公司產出物「轉爐石」屬於中鋼公司的產品,非屬廢棄物,因此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惟如相關產品之不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或致污染環境,應依現場實際污染情形(如污染土壤、水源等),由相關法令適法處分。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2年11月20日上午辦理現勘,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都市發展局及環境保護局均有到場配合。

        高雄市政府針對農地回填轉爐石,違反農地農用事宜,已依據區域計畫法作出行政處分處以罰鍰;但依據該法第21條規定,主管機關尚得限期令恢復原狀及強制或代執行回復原狀之措施。

        環保署說明,已函請高雄市政府就轉爐石回填農地事宜加強環保事項稽查,以維護環境。

環保署預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草案

        為使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人員能迅速趕至事故地點執行應變任務, 降低災害損失, 維護周圍民眾健康, 依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針對主管機關或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依規定指派前往災害現場處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之應變車輛, 在執行任務時, 可以不受行車速度限制之規定, 當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不受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特別授權環保署訂定「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草案, 來規範這類應變車輛之標識、車身顏色識別、裝備標準、用途、駕駛人資格、運作人登記核准、任務執行督導管理及其他應該遵守的規定。

        環保署表示,本次預告草案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fkpeng@epa.gov.tw)。

103年夏季首次海灘水質監測結果出爐!

        隨著炎炎夏日來到,海灘戲水人潮增多,環保署為關心環境品質及民眾海灘遊憩健康,於6月29至30日辦理今年第1次海灘水質監測,提供前往海灘遊憩活動參考,監測結果公布於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網址http://www.epa.gov.tw/beach)。

        環保署指出,本次監測海灘包括福隆、新金山、通霄、馬沙溝、西子灣、旗津、墾丁跳石(南灣休憩區海岸)、港口海灘、外澳、杉原及觀音亭等11處海灘,水質均為優良等級(詳如附表)。

        環保署表示,目前海灘水質共分「優良」、「普通」、「不宜親水活動」3個等級,作為民眾休憩娛樂時參考。環保署特別提醒海灘水質在一般天候大多優良,但是容易受降雨影響,大雨沖刷後,海灘水質可能迅速惡化,大腸桿菌群可增加數百倍,腸球菌群則可增加數十倍,讓水質變為「不宜親水活動」等級,通常需3天左右才會回復正常,呼籲民眾應避免降雨期間、大豪雨或颱風過後3天內前往海灘戲水,以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要健康親水,環保署提出五叮嚀:雨後不海泳、受傷不下水、要泳後沐浴、要防護曬傷、要查詢資訊。

        環保署後續將於8、9月初公布更新海灘水質結果,民眾可留意相關新聞或上前述網站查詢,另其他環保機關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亦有進行海灘水質監測可供參考。環保署監測結果均即函知各海水浴場經營管理單位、主管機關及所在地環保機關,要求張貼水質監測結果,並提醒民眾注意水質狀況。

第2屆環保戲劇競賽,複賽全臺開跑

        第2屆「劇在一起愛地球」環保戲劇競賽,第2輪競賽全臺開跑,首先是南區複賽,將於7月6日(星期日)下午2時於高雄市社會局婦幼青少年館演藝廳登場,緊接著北區複賽在7月13日(星期日)下午2時於臺北市客家文化園區音樂戲劇中心進行,最終場的中區複賽是7月19日(星期六)下午2時在臺中文創產業園區衡道堂。屆時歡迎大家一同前去欣賞,享受環保戲劇饗宴。

        本次競賽以「節能減碳酷地球、資源循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清淨家園樂活化」作為競賽的4大主題, 期待融入「看見台灣」電影紀錄片為元素, 透過戲劇演出方式宣傳保護地球行動, 展現對環保議題的關注。參加複賽隊伍表演內容精彩豐富, 有透過「三隻小豬」、「賣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等眾多知名童話故事主角, 來詮釋保護環境的重要、不惜對抗環境污染的「現代環保綠孟母」, 以自己的綿薄之力, 喚醒大家的環保意識只為了尋找適合小孩成長的居家環境;現在最流行的「薑餅人」, 化身成為環保Q&A的小老師, 教導大家正確的環境保護知識。屆時歡迎大家踴躍前往觀賞寓教於樂的戲劇表演。

        初賽以劇本徵選,參賽件數總計166件,經過第1階段劇本徵件初審後,北、中、南3區各10組晉級,並於7月份的分區複賽評選各區進入決賽的3個名額。複賽將以實際演出做為競賽方式,評分標準分別為主題掌握度35%、戲劇表現30%、演員整體表現20%、舞台、道具、造型、音樂之創意表現15%。

        相信所有參賽隊伍都已準備好在複賽中展現最精彩的演出,所有關心環保的朋友千萬不能錯過這次的比賽,秀出環保行動力,你的行動就是世界的力量,環保署邀請有興趣民眾屆時前往觀賞,為所有的比賽隊伍加油,讓我們聚在一起愛地球!由於場地座位數量有限,歡迎大家把握機會。活動洽詢專線:02-8771-7768或請上網搜尋【劇在一起愛地球】粉絲專頁。

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空品車航母誕生

        為了確保民眾健康,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跟國內廠商合作,共同打造了一台長達6公尺的高科技測櫃,可全天候即時實地檢測空氣污染事件,並對空氣樣本進行蒐集分析,以利訂定應對方案。

        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跟國內廠商合作,結合目前最先進的技術,將長約6公尺的移動式測櫃改裝,安裝24小時即時監測錄影、衛星定位、異常簡訊通報及遠端監控等功能,透過雲端科技及無線傳輸,以確保移動式測櫃於監測地點的安全性及正確性。該測櫃車上配備了即時監測飛行質譜儀(PTR-TOFMS)等,可在空氣污染事件發生時,立即前往敏感點附近進行即時監測,結合觸發裝置可於污染高值出現時,自動進行不銹鋼筒採樣等,可將高值樣品進行更精確的定量定性分析,確保民眾健康。

        測櫃車上目前配備1台即時監測飛行質譜儀(PTR-TOFMS)、1台即時監測四級矩式質譜儀(PTR-QMS)、1套觸發不銹鋼筒採樣器及1台桌上型的高解析度氣象層析\低解析度質譜儀(HRGC/LRMS)等,整體造價高達3千多萬元,且後續將再添購其他非常態型的高階監測儀器。

        目前測櫃車上的儀器主要針對所有的氣態空氣污染物進行即時監測,除了少數不適合以質子轉移反應(PTR,H3O+)進行作用的化合物外,絕大部分的氣態空氣污染物,包含惡臭物質及有機溶劑等各類無機或有機氣體,均可進行即時監測,偵測極限可達到0.01 ppb,可以有效快速的鑑定出污染物種,經過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與中央大學化學系連續4年合作計畫的研究開發,可搭配風向風速儀及風場模式(wind model)與3D擴散模式等,更具體的掌握當地的污染源狀況。

        測櫃車更將具備快速分析能力之PTR-QMS及PTR-TOFMS與採樣設備結合,發展出觸發採樣方法(trigger-sampling method),能夠快速偵測被鎖定之化學物質,在污染事件發生之當下瞬間捕集空氣樣品,一方面作為證據保存之用,再者可供實驗室進行精密成分鑑定之需。

        雖然移動式測櫃具備非常優異的性能,不過因為車體龐大及耗電量高,能前往監測的地點必須是拖車能行駛進入的區域,配合電源為220V 100A,比一般的空品監測車大上許多,堪稱是空品車的航母。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標誌徵選 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行政院永續會)為強化社會大眾與政府單位對永續發展的正確理解, 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行動, 並型塑行政院永續會之形象, 特舉辦「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標誌(LOGO)徵選活動」, 歡迎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踴躍參加。有關本活動之參選資格、 評選方式、評審作業、評比標準、作品規格等, 請參閱「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全國資訊網」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標誌(LOGO)徵選活動簡章及徵選規定」(http://nsdn.epa.gov.tw/)。

        活動截止收件日自即日起至本(103)年8月15日止,評審團由永續會專家委員及學術與社會團體委員組成,評選出優等1名及佳作3名。優等作品可得獎金新臺幣拾萬元整及獎座一只,佳作作品可得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及獎座一只,以茲鼓勵。得獎作品將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及永續會網站。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依據聯合國定義為「能滿足當代的需要,同時不損及未來世代滿足其需求能力之發展」,其落實是建構在「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正義」三大領域上,強調世代正義與三大領域的均衡共存。參賽者創作主題應依據永續會宗旨,展現永續發展理念,設計一款形象識別標誌。

        環保署兼辦永續會秘書處業務,為使有興趣之民眾瞭解徵選規定,訂於7月11日下午2時在法鼓德貴學苑7樓(臺北市延平南路77號7樓)舉辦本活動徵選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加。

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環保署預告訂定「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草案

        環保署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之2第2項的授權規定。為落實委託審核制度,訂定「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草案,作為日後委託審查之準據。為確保執行委託審查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之效率、專業、品質及便民,於本辦法草案內容針對受委託機構及審查人員資格、經驗予以規定,並規定受委託機構及人員在個資、營業秘密之保密、保管規定、與外部勾稽之要求、委託業務有違失或違法情形應負相關法律責任、部分或全部終止委託契約等予以明確規範。

        環保署表示,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研商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修正草案預告14天內提出意見或建議,俾使修正草案內容更加完備。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

環保署試辦飲料杯回收機 鼓勵回收享好康

        當您喝完了手搖飲料,手上的飲料杯,都如何處理呢?為鼓勵民眾隨手回收飲料杯,環保署委託辦理「廢一次用飲料杯自動回收獎勵試辦推廣計畫」,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止,民眾可在臺北市公館商圈(羅斯福路4段136巷1弄,東南亞戲院出口左側旁),體驗飲料杯自動回收機的回收加值服務,愛地球又能享好康!

        環保署說明,民眾回收1個飲料杯即可獲得PushMe點數5點,點數累積於手機號碼,再以智慧型手機下載兌點APP,即可查詢累積點數、特約店家與優惠方式等資訊,並可至全國超過500個店家兌換消費折扣或商品。以智慧型手機作為回收積點與消費優惠的載具,不必使用集點卡或點數貼紙,一個回收動作,既環保又經濟。

        環保署表示,飲料杯回收機具備材質辨識、回收減容、獎勵回饋等功能,可回收各類材質的飲料杯,包括:聚丙烯(PP)、保麗龍(EPS)、聚乳酸(PLA)及紙類等,並與積點平台業者PushMe合作,試辦回收積點的營運模式,希望能開創出消費者、商家及環境三贏的回收新局。

        環保署呼籲,包括飲料杯的各種廢容器,民眾可交由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等販賣業回收,或投入各公共場所之資源回收筒(箱),切勿隨地丟棄,以免污染環境。

        民眾有任何資源回收問題及意見,可撥打電話到環保署設立的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到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查詢(http://recycl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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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在否決與肯定之間

        本(103)年7月1日經濟日報A4版「朱敬一開講 四爆點 引發青年怨氣」專欄論及「臺灣環評否決制度」,環保署就我國環評制度、審查情形及後續修法回應說明。

        國外先進國家實施環評之目的,係在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成許可准駁所需「環境影響資訊」,但我國引入環評制度立法過程,增加了環保主管機關「審查權」及「否決權」,使我國環評委員的任務,除了審查釐清開發行為對環境影響資訊外,還需進一步作出是否「認定不應開發」的決定。

        環保署統計83年12月30日環評法施行以來,經環評審查否決開發行為案件比率6.42%,近7年否決比率更下降至2.19%。

        環保署強調,我國環評審查雖具否決權,但實際運作上,仍係透過環評程序,建構開發行為環境資訊公開及權益相關者參與管道,以釐清科學推估極限上可以確定或無法確定之內容,必要時考量背景環境特性,要求採用更嚴格之約定值、最佳可行污染防制(治)技術、總量抵減或零排放等方式,以符合環境品質標準或使現已不符環境品質標準者不致繼續惡化,至於否決權僅屬環評審查最後考量之選項,倘若開發單位已確實回應各界質疑且對環境無重大影響,將不至於作成否決之審查結論。

        環保署說明, 近來諸多環評制度研究報告(如前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99年委託葉俊榮教授「環評制度問題探討」、法務部100年委託陳愛娥教授「行政程序法行政計畫章-以德國法制及實務之觀察為出發」、中技社100年「環評制度與實務」專案報告)論及「否決權制度衍生法院審查阻礙」、「環評審查非獨立行政處分」、「否決權具討論空間」等看法, 環保署認為, 「刪除否決權, 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雖與環評精神吻合, 惟恐衍生社會重大爭議, 尚須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凝聚共識, 討論出一個符合國內發展可長可久的環評制度後, 再進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