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今(4)日下午由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親自頒獎「暗藏玄機菸蒂不落地」及「深藏不露菸灰不亂飛」二項創意徵選活動獲獎者,透過民眾的創意設計順口標語、於菸盒中放置菸蒂的空間,宣導吸菸者不要隨意棄置菸蒂。
環保署表示, 自從98年修正的「菸害防制法」後, 許多吸菸人口改至戶外抽菸, 並隨意棄置菸蒂破壞市容環境, 為宣導吸菸者勿隨意丟棄菸蒂, 推動吸菸者自備裝菸蒂容器, 因此特舉辦「暗藏玄機菸蒂不落地」及「深藏不露菸灰不亂飛」創意徵選活動。本次參與「菸盒中置放菸蒂創意設計」參賽作品計89件, 經專家學者評選後, 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1名及佳作奬2名、以及創意設計作品人氣王1名, 其中冠軍得主鄭少谷先生作品之特色為「一體成形直立式設計而成, 內外造型美觀、實用、方便攜帶及保護性良好」;另從參加「深藏不露菸灰不亂飛」項目初選1,212件標語參賽作品中, 評選出冠軍、亞軍、季軍各1名及佳作奬2名、以及宣導標語作品人氣王1名, 該宣導標語冠軍得主為李銘瑋小姐, 標語「菸頭不落『蒂』, 斯文不掃地」簡潔清楚易於宣導, 贏得評審青睞。本次活動除了頒獎典禮外, 並於現場抽出創意設計及宣導標語打氣王奬, 以獎勵熱情配合參與之民眾, 並展示得奬作。
環保署呼籲吸菸族能隨身自備菸盒及可置放菸蒂容器;並透過淺顯易懂之順口標語更可吸菸族能琅琅上口並逐步影響生活習慣,以有效降低吸菸族隨意丟棄菸蒂之行為。
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回應自由時報「順丁烯二酸流向控管,環署、衛署互踢皮球」之報導
有關自由時報102.5.30焦點新聞A3版「順丁烯二酸流向控管,環署、衛署互踢皮球」之報導,與事實有所出入,環保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為防止毒性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環保署負責毒性化學物質管制工作,化學物質的毒性必須超過「篩選毒性化學物質作業原則」標準,才是環保署管制的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毒性並未達到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標準,所以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另外「順丁烯二酸」屬於一般化工原料,亦非先進國家法規及國際公約管制重點項目。
二、現行我國化學物質管理是由各主管機關依主管法規進行管制,環保署管制毒性化學物質、衛生署管制食品添加物、勞委會管制作業場所危害物質……等,各國都是依此方式管理,「順丁烯二酸」既然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環保署依法不會將其納入毒性化學物質之流向管理,順丁烯二酸因被違法添加做為食品添加物,所以是優先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調查處理,並非報導所稱「互踢皮球」。
三、該文章報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康照洲局長認為,環保署應研議擴大毒品管制範圍,與事實也有出入,康局長所表達重點是要能掌握化工原料的流向,化工原料才不會流向食品業,並非要環保署擴大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範圍至所有化工原料。
四、針對近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行政院於5月29日召開兩場會議進行討論,與會單位均認同化學物質管理沒有辦法由單一部會進行流向控管,而應由各部會依權責控管其流向,會議並決議在勞委會已建立國內流通之化學物質基本資料庫及跨部會平台之基礎下,由各部會依權責制定相關管制物質清單,並儘速完成登錄通報法源,建立追溯追蹤系統,透過資訊分享、互相勾稽之平台,落實化學物質管理(分工表詳附件),顯示各部會將進行合作,建立流向控管系統,掌握化學物質流向,杜絕不法案件之發生。
環保署再次強調,順丁烯二酸流向控管,並沒有「環署、衛署互踢皮球」之情形,化學物質管理有賴各部會分工管制,並透過合作建立資訊分享機制,才能有效掌握於國內流通之化學物質,確保國人健康。
一、為防止毒性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環保署負責毒性化學物質管制工作,化學物質的毒性必須超過「篩選毒性化學物質作業原則」標準,才是環保署管制的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毒性並未達到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標準,所以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另外「順丁烯二酸」屬於一般化工原料,亦非先進國家法規及國際公約管制重點項目。
二、現行我國化學物質管理是由各主管機關依主管法規進行管制,環保署管制毒性化學物質、衛生署管制食品添加物、勞委會管制作業場所危害物質……等,各國都是依此方式管理,「順丁烯二酸」既然不是環保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環保署依法不會將其納入毒性化學物質之流向管理,順丁烯二酸因被違法添加做為食品添加物,所以是優先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調查處理,並非報導所稱「互踢皮球」。
三、該文章報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康照洲局長認為,環保署應研議擴大毒品管制範圍,與事實也有出入,康局長所表達重點是要能掌握化工原料的流向,化工原料才不會流向食品業,並非要環保署擴大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範圍至所有化工原料。
四、針對近來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行政院於5月29日召開兩場會議進行討論,與會單位均認同化學物質管理沒有辦法由單一部會進行流向控管,而應由各部會依權責控管其流向,會議並決議在勞委會已建立國內流通之化學物質基本資料庫及跨部會平台之基礎下,由各部會依權責制定相關管制物質清單,並儘速完成登錄通報法源,建立追溯追蹤系統,透過資訊分享、互相勾稽之平台,落實化學物質管理(分工表詳附件),顯示各部會將進行合作,建立流向控管系統,掌握化學物質流向,杜絕不法案件之發生。
環保署再次強調,順丁烯二酸流向控管,並沒有「環署、衛署互踢皮球」之情形,化學物質管理有賴各部會分工管制,並透過合作建立資訊分享機制,才能有效掌握於國內流通之化學物質,確保國人健康。
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2013 年嬰幼兒暴露參數與政策研討會」歡迎踴躍參加
為配合現今國際趨勢,將風險評估機制納入污染場址管理策略當中,環保署訂於6月11日(二)上午假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綜合大樓後棟16樓演講廳舉辦「2013 年嬰幼兒暴露參數與政策研討會」,針對健康風險評估中的嬰幼兒暴露參數及風險評估工具等相關議題發表演講,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經驗及研究成果交流,俾利建立本土化暴露參數資料庫,歡迎各界有興趣人士以網路方式報名參加,報名網址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http://sgw.epa.gov.tw/public/index.asp。
環保署為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進行風險評估, 致力建構健康風險評估制度及執行工具, 並建立風險評估所使用之本土化暴露參數及附著因子, 特邀請美國4位專家學者Jacqueline Moya, Paloma Beamer, Halûk Özkaynak及Karen D. Bradham, 來台參加「2013 年嬰幼兒暴露參數與政策研討會」, 邀請之美國專家學者曾參與「兒童暴露參數手冊Child-Specific Exposure Factor Handbook」研究編撰工作及相關領域資深研究學者。
過去國內對於風險評估相關研究的內容多以青少年及成年人的暴露參數為主,缺乏以嬰幼兒為主體的相關研究,但嬰幼兒童與成年人所暴露之環境生理、行為有差異,青少年及成年人的暴露參數並無法直接應用於嬰幼兒童之風險評估。對於嬰幼兒屬環境污染之敏感族群,因其暴露於環境污染物質所可能遭遇之風險相較成人來得高,以作為污染場址在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之分析決策過程不可缺少的依據。
環保署為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進行風險評估, 致力建構健康風險評估制度及執行工具, 並建立風險評估所使用之本土化暴露參數及附著因子, 特邀請美國4位專家學者Jacqueline Moya, Paloma Beamer, Halûk Özkaynak及Karen D. Bradham, 來台參加「2013 年嬰幼兒暴露參數與政策研討會」, 邀請之美國專家學者曾參與「兒童暴露參數手冊Child-Specific Exposure Factor Handbook」研究編撰工作及相關領域資深研究學者。
過去國內對於風險評估相關研究的內容多以青少年及成年人的暴露參數為主,缺乏以嬰幼兒為主體的相關研究,但嬰幼兒童與成年人所暴露之環境生理、行為有差異,青少年及成年人的暴露參數並無法直接應用於嬰幼兒童之風險評估。對於嬰幼兒屬環境污染之敏感族群,因其暴露於環境污染物質所可能遭遇之風險相較成人來得高,以作為污染場址在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之分析決策過程不可缺少的依據。
環保署修正水措管理辦法 提供監測連線作業依循
目前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及通訊傳輸科技已日趨成熟,運用於監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水質,有助於事業、管理機關(構)及主管機關即時預警並採取應變措施;環保署因此於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明定大型事業、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發電廠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並與地方主管機關連線傳輸。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要規定包含(一)監測連線對象對應定時將監測數據,經傳輸模組以網路方式向地方主管機關連線傳輸,如無效或遺失數據達一定比率以上,將視為未正常傳輸。(二)監測連線對象應依儀器原廠要求之頻率進行定期校正,另針對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測項,另應定期執行相對誤差測試查核。(三)監測儀器遇有故障、維修或汰換等情形時,應以人工採樣檢測方式替代之。
環保署指出,藉由推動自動監測及連線傳輸之措施,可促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隨時掌握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狀況及功能性,達到自主管理目的。如遇水質異常或突發狀況時,亦可提供預警通報,立即採取緊急應變及改善措施,進而提升廠內之污染預防管理。環保單位亦可掌握完整及即時業者排放資訊,對於污染管制及河川水質整治,均有正面效益。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要規定包含(一)監測連線對象對應定時將監測數據,經傳輸模組以網路方式向地方主管機關連線傳輸,如無效或遺失數據達一定比率以上,將視為未正常傳輸。(二)監測連線對象應依儀器原廠要求之頻率進行定期校正,另針對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測項,另應定期執行相對誤差測試查核。(三)監測儀器遇有故障、維修或汰換等情形時,應以人工採樣檢測方式替代之。
環保署指出,藉由推動自動監測及連線傳輸之措施,可促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隨時掌握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狀況及功能性,達到自主管理目的。如遇水質異常或突發狀況時,亦可提供預警通報,立即採取緊急應變及改善措施,進而提升廠內之污染預防管理。環保單位亦可掌握完整及即時業者排放資訊,對於污染管制及河川水質整治,均有正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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