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環保署預告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修正草案 增列鹵乙酸類及修訂戴奧辛等共10項管制標準

        環保署為強化飲用水水質管理,進一步提升飲用水品質,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增列管制鹵乙酸類、7項揮發性有機物、鋁等9項,並加嚴修訂戴奧辛管制標準。

        環保署表示,持續評估飲用水中尚未列管物質之可能危害風險,經廣泛蒐集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加拿大、歐盟、德國、英國、日本、澳洲等國家之飲用水水質標準及相關規定,並綜合評估國內現況、處理技術、檢驗方法及可行性後,基於風險預防之精神與原則,擬增列9項及修訂1項物質之管制規定,包括增列1項消毒副產物—鹵乙酸類,7項揮發性有機物—二氯甲烷、鄰-二氯苯、甲苯、二甲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1項影響適飲性及感觀物質—鋁,及修訂1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戴奧辛,各項增列要點說明如下:

        一、增列「鹵乙酸類」管制標準為0.080毫克/公升,自103年7月1日施行;又考量各淨水場淨水程序中消毒參數最佳化調整,爰自104年7月1日起管制標準為0.060毫克/公升。

        二、增訂7項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增列「二氯甲烷」管制標準為0.005毫克/公升、「鄰-二氯苯」管制標準為0.6毫克/公升、「甲苯」管制標準為1毫克/公升、「二甲苯」管制標準為10毫克/公升、「順-1,2-二氯乙烯」管制標準為0.07毫克/公升、「反-1,2-二氯乙烯」管制標準為0.1毫克/公升及「四氯乙烯」管制標準為0.005毫克/公升,前述增列之7項管制項目,均自103年7月1日施行。

        三、增列「鋁」管制標準為0.2毫克/公升,因考量部分自來水事業為符合清水鋁含量0.2毫克/公升,尚需完成軟、硬體之措施及設施,爰自104年7月1日施行。另為因應供水需求及我國特殊氣候水文環境,颱風天災期間致水源濁度超過200NTU時,鋁標準不適用。

        四、修訂「戴奧辛」管制標準,由現行管制標準12皮克-世界衛生組織-總毒性當量/公升加嚴管制為3皮克-世界衛生組織-總毒性當量/公升,自103年7月1日施行。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建議(Email:jichwang@epa.gov.tw)。

環保署回應「農民怒:裝肖ㄟ 彰化污染米 環署隱匿4個月」報導

        今(31)日中國時報A10版登載「農民怒:裝肖ㄟ 彰化污染米 環署隱匿4個月」新聞一則,環保署回應如下:

        環保署為檢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Cr)之管理方式,於102年4月中旬,依農地土壤鉻污染潛勢,針對金屬表面處理業密集之彰化縣和美鎮、埔心鄉及秀水鄉辦理農地土壤調查。環保署於5月底完成調查後,立即於6月4日函送相關圖資,請彰化縣環保局於1期作收割前辦理公告列管事宜,環保局並已會同地方農業單位辦理污染農地之剷除銷燬工作,避免污染食用作物流入市面,並無隱匿之情事。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食用作物安全,因此優先挑選種植作物之農地先行採樣,合計採集100組土壤,休耕地則列為後期擴大細密調查範圍。其中和美鎮調查34組土壤,29組超過管制標準,重金屬污染項目為鉻、銅、鎳、鋅;埔心鄉調查33組土壤,8組超過管制標準,重金屬污染項目為鉻、鎳;秀水鄉調查33組土壤,2組超過管制標準,重金屬污染項目為鉻、鎳。

        考慮彰化縣和美鎮之土壤污染率高達85%,且灌溉系統為早期遭重金屬污染之東西二、三圳,污染潛勢較高。環保署為確保週遭農地安全,維護農民權益,訂於8月初辦理周邊農地土壤擴大調查,針對評估範圍內農地(包括休耕地)辦理逐筆坵塊採樣調查,避免附近高污染潛勢區之二期作稻米流入市面,以維護農糧安全及民眾健康。特於調查前辦理說明會,讓農民瞭解調查目的及方法,並未有跳過休耕農地之情形。

        本次污染最嚴重之和美鎮為彰化農田水利會嘉犁支線及鐵山支線灌溉小組,屬於東西二、三圳是彰化主要灌溉渠道,早期電鍍加工廠零星坐落於沿岸,造成本區大範圍農地遭到不同程度之重金屬污染,環保局近年來為解決污染源問題,除加嚴放流水標準外,亦請農田水利會以掛管方式達到灌排分離目的,並加強工廠之稽查管制,以阻斷污染來源,維護農田土壤品質。

環保署預告訂定「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草案

        環保署為執行本(102)年5月29日廢棄物清理法增訂公布第50條之1條文,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之規定者,應接受4小時戒檳班講習,已研訂「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草案,以使戒檳班講習之執行方式、程序及內容有所依循。

        環保署表示,「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草案計14條,重點如下:(1)辦理戒檳班講習單位,(2)講習內容、授課人員及講習方式,(3)通知參加講習時機及應攜帶文件,(4)申請延期講習及變更講習地點規定,(5)核發講習證明等。

        相關預告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另載於環保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於預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寶貴建議。

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乾電池回收再加油 費率調整增誘因

        近年因環保署結合各界力量共同努力宣導廢乾電池回收有成,近3年平均回收率已達42%,已接近歐盟2016年廢乾電池回收指令45%之目標。為穩定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正常運作及收支平衡,環保署擬自103年1月1日起調升部分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率。

        環保署表示,我國廢乾電池回收量逐年穩定成長,自91年的923公噸,成長至101年4,959公噸。為穩定廢乾電池回收處理體系,環保署重新調查廢乾電池回收處理成本,並推估未來乾電池的使用量後,提出本次費率修正草案。

        此外,為鼓勵業者製造或輸入對環境友善之產品,本次修正草案針對汞含量低於5ppm之鈕扣型含汞電池產品,提供優惠50%之綠色費率,以藉經濟誘因,促使業者製造、輸入及販賣低汞含量之電池產品。

        環保署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

        附加檔案:

        1.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總說明。

        2.各種乾電池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