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研討氣候變遷創新政策、驅動綠色成長願景

        為探討全球主要國家在擬訂執行因應氣候變遷政策工具作法及國際綠色財務金融機制的調和與不確定性等課題,環保署訂於本(103)年5月5日上午9時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1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舉辦「氣候變遷創新政策工具與綠色金融國際研討會」,歡迎相關單位、產學機構及有興趣各界人士免費報名參加。

        「氣候變遷」攸關各國的永續發展和人類物種的存續, 是當前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急迫挑戰, 各國政府均將驅動「綠色成長」與邁向「低碳經濟」列為施政主軸, 在實際推動過程中如何讓公私部門資金到位, 讓政策得以延續推展, 綠色金融機制愈顯重要。英國依據「能源法(Energy Act 2011)」推動「綠色協議機制(Green Deal scheme, GD)」, 整合財稅金融與技術服務等創新融通措施來強化住商部門的節能減碳工作;而為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及因應氣候變遷衝擊調適, 各國陸續提出多元政策工具;惟政策工具之間的調和、互補、執行與不確定性等關鍵問題, 仍有賴進一步的闡述及釐清。

        本次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英國節能信託、德國弗勞恩霍夫系統與創新研究院、美國華盛頓首府 R 街研究所、韓國環境公司與日本名古屋大學等具有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分別就英國綠色協議機制與能源公司責任的啟示、德國綠色投資與綠色融資策略、美國溫室氣體管制策略觀點、韓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工具、日本能源稅與排放交易機制等議題發表專題演講,並分享該國學術探討觀點與政策執行經驗,應可為國內關心氣候變遷議題者提供新的思維與見解。會場備有中英同步翻譯服務,竭誠歡迎各界踴躍參與共襄盛舉。

        (報名網址:http://www.triweb.org.tw/2014ccpgf/)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環保署擬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徵收費率

        近年來我國廢燈管(泡)回收率大幅提升,回收基金補貼費用隨之增加,為穩定廢照明光源回收體系及基金運作,環保署刻研議修正回收清除處理收費及補貼費率,擬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

        環保署表示,由於近年來輕量化之直管日光燈(T5)有逐漸取代傳統直管日光燈(T8)之趨勢,使得照明光源基金之收入大幅減少,然而由於產品生命週期之因素,目前回收處理之直管日光燈仍以較重之傳統直管日光燈居多,故需支付的補貼費亦較多。為使照明光源的回收處理體系能持續穩定運作,該署經重新調查回收處理相關成本後,提出這次費率調整草案。

        環保署表示,本次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是經通盤檢討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後加以訂定。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類回收管道,包括: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加以回收。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該草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各界可親自上網參閱。

102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

        我國自87年起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從87年5.87%,提升至102年43.02%成果豐碩。環保署為了表揚並嘉許地方政府及清潔隊在資源回收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4月29日舉行「102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金給績優的執行機關。環保署長魏國彥除嘉勉地方政府在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的辛勞,並期許地方執行機關持續重視資源回收工作。

        環保署為瞭解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努力和成效, 邀請於環保領域相當熟稔的學者專家、環保團體代表及地方環保局代表, 組成考核小組委員, 實地赴各縣市進行現勘考核與指導。今年2月間辦理複核會議, 更首次集合22縣市進行成果簡報及資源回收成果資料展示, 除由考核委員評核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成果, 也藉由各縣市成果展示, 增進互相觀摩、交流、學習的機會, 整體提升各縣市資源回收品質。102年資源回收績效考核各分組特優獎分別由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桃園縣、新竹縣、彰化縣及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及金門縣獲得;特別獎由基隆市、苗栗縣及臺東縣獲得。

        民眾在生活中常會產生一些廢棄物,例如廢乾電池、廢玻璃容器、廢燈管、廢家電、廢鐵鋁罐等。這些廢棄物都是可回收再利用的,如果沒有妥善回收不僅造成資源浪費,也將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環保署呼籲民眾配合,養成隨手做好垃圾分類回收工作的習慣。各種資源物可交由當地清潔隊或回收點回收,不僅愛惜地球、資源也可再利用。

        環保署表示,自87年起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已邁入第16年,回收成果不但獲得民眾肯定,也受到國際矚目及國際媒體報導。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自87年5.87%,提升至102年43.02%,全國資源回收量亦由87年的55萬公噸,增加至102年的315萬公噸,這都是全國民眾的努力成果。地球資源有限,珍惜資源、減少垃圾量大家有責,希望全民與政府共同努力,養成垃圾分類回收的習慣,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環保署葉副署長訪視花蓮縣資源回收業務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於今(25)日至花蓮縣訪視資源回收業務,除實地參訪慈濟資源回收分類及環境教育中心、吉安鄉清潔隊外,也與各鄉鎮清潔隊長進行資源回收業務座談會,除對於花蓮縣近年資源回收成果表示肯定外,會中與當地民意代表交換意見,就花蓮縣資源回收及環境教育推動政策進行深入探討。

        環保署表示,為持續提升資源回收成效及暢通資源回收管道,花蓮縣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一直有顯著績效,花蓮縣為全國知名之環保觀光大縣,102年度在各機關、學校、社區團體及鄉親們的配合下,垃圾回收率從94年35.04%,至102年度已提升至47.23%。資源回收率達到39.8%,已達設定之目標值,但該局仍持續以「稽查、管制、提升形象、宣傳與創新」5大面向作為努力目標,展望未來,朝向永續發展邁進。

        我國於87年即建立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回收處理業者,透過政府回收基金,串連起完整之回收制度。希望以此政府與民間共同打造出堅實的資源回收成果,作為未來持續推動的基石,邁向永續循環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