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

針對環團4月28日「劇毒化骨水!黑箱放行光電業?!反對環保署放寬放流水標準」記者會環保署回應說明

    一、今(28)日召開之「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議,係因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3項「第一項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定,提出「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主要討論修正有害健康物質的種類,非討論修正放流水標準,所以沒有放流水標準放寬的問題,特此申明。 

        二、水污法第36條規定:「事業注入地下水體、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之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本「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所規範之污染項目名稱,須與本法所定之放流水標準、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等管制污染項目名稱一致,否則其違規之污染行為即無法科處刑責。故將現行有害健康物質「氟化物」、「有機」之名稱,配合放流水標準管制名稱修正為「氟鹽」、「甲基汞」。 

        三、有關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甲基汞」,係因有機汞是總稱(含甲基汞、乙基汞等其他有機汞化合物),目前並無「有機汞」的檢測方法,且因甲基汞毒性最強,如日本「水俁病」污染源係為甲基汞所引起,故另予以獨立管制,同時國內已管制「總汞」,甲基汞以外之化合物已可用「總汞」檢測予以管制,管制上並無缺漏。 

        四、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為「氟鹽」,係因原管制之「氟化物」並不含複合離子,修正為「氟鹽」後,擴大管制複合離子。另氫氟酸排入水體中解離成氫離子與氟離子,氫離子可以酸鹼值管制,氟離子於水中加入石灰生成氟化鈣,再以氟鹽檢驗方法檢測得知氟鹽濃度,故修正後增加管制強度,並無缺漏管制。 

        五、本次預告、研商公聽會資料已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及本署法規預告區,全國民眾均可閱覽,且本次開會通知已發函給13個環保團體,並無所訴之黑箱作業事宜。本署將納入希望參加研商公聽之環保團體名單,後續相關研商公聽會將列入邀請參加,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啟用亞太地區汞監測網技術平臺,強化區域共同合作

新聞圖片
        環保署於103年4月與美國環保署共同建立「國際環境夥伴計畫-亞太地區監測網」,迄今已1年,為展示推動計畫之成果,我國、美國環保署助理署長Ms. Jane Nishida雙方首次共同合作,104年4月22日在國立中央大學與周景揚校長舉辦「亞太地區汞監測夥伴1週年成果發表及討論會議」。

        環保署表示,為期半天的會議以亞太地區汞監測成果為主軸,討論我國協助東南亞國家建立汞濕沈降採樣技術交流成果,藉由我國建立汞監測的資料及技術交換平臺,共享東南亞國家汞監測數據、測站資訊、採樣標準作業程序等資訊,國立中央大學亦提供分析沈降樣品及資料解析,能夠更加瞭解亞太地區汞監測狀況。此外,為具體落實環境教育,邀請學校師生共同參與,透過與學生討論環境保護及監測議題,培養學生對環境品質關切的技能及影響力,深耕環境監測相關知識。

        環保署同時說明,為推展亞太地區汞監測網,我國與美國環保署將擴大建構汞監測網技術平臺,提供汞監測諮詢及相關的教育訓練,並期望分享臺美雙邊合作經驗,強化亞太地區汞監測的多邊區域合作,提升我國汞監測能量。

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

環保署全力協助屏東琉球鄉垃圾處理

 環保署已同意補助新臺幣1,000萬元協助屏東縣琉球鄉處理垃圾問題,該鄉應立即啟動垃圾轉運作業。 

        今日報載屏東縣琉球鄉因沒錢跨海運送垃圾至屏東縣崁頂焚化廠處理,850公噸之垃圾堆置於島上。環保署表示,垃圾處理雖屬地方政府權責,但該署基於中央主管機關之立場,補助經費及行政、技術支援,全力協助屏東琉球鄉垃圾處理問題。未來琉球鄉公所垃圾處理轉運,應採跨年契約或保留後續擴充權利,避免再出現無法及時轉運垃圾之情形。 

        琉球鄉垃圾轉運契約於103年底到期,後因無轉運契約,導致垃圾無法有效轉運處理,為協助地方垃圾處理問題,環保署於104年3月16日審議通過補助1,000萬元/年,協助該鄉垃圾轉運作業;另於104年3月17~18日前往勘查,立即要求該鄉啟動垃圾轉運及焚化作業,並要求該鄉採跨年契約或保留後續擴充權力,避免出現無法轉運垃圾之情事,也責成琉球鄉公所加強消毒及環境維護作業。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表示,垃圾轉運發包作業刻正由該鄉代表會墊付審核中,預計可於4月底招標;環保署則表示,已和琉球鄉陳隆進鄉長聯繫,研商預算審核程序和招標程序併行之可行性,該公所將於明日啟動打包作業,3日內緊急啟動轉運作業。另該署已請屏東縣環保局今日派員至琉球鄉督導該鄉加強消毒作業及覆蓋事宜。

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環保署請民眾特別注意缺水期間飲用水安全

     由於水情吃緊,部分地區已開始實施限水,環保署請民眾特別注意飲用水安全,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水、購買包(盛)裝飲用水應注意衛生標示、儲水應加蓋、飲用水應煮沸後再飲用,此外,停水期間應關閉抽水馬達電源,以免管線負壓狀態等,以確保飲用水的安全。 

        為維護乾旱期間之飲用水安全,環保機關已加強缺水地區的公共飲用水水質抽驗,104年1月到3月15日環保單位抽驗限水縣市1,110件自來水水質,結果顯示均無異常,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該署網站之抗旱資訊專區(http://www.epa.gov.tw/mp.asp?mp=dt),後續將持續公布自來水抽驗結果。 

        除由環保機關加強飲用水水質抽驗,以保障飲用水安全,環保署再次提醒,在缺水時期民眾飲用水應注意下列各點以確保安全: 

        一、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水。 

        二、民眾如須購買包盛裝飲用水,請留意其食品衛生標示。 

        三、在儲水時應加蓋,避免二次污染,並不要貯存過久。 

        四、飲用水應煮沸後再飲用,並建議至少3分鐘,以確保飲用水的安全。 

        五、請檢查家中用水設備,不要私自變更水池、水塔構造,以免發生飲用水污染情事。 

        環保署並提醒民眾,缺水時期如非緊急暫不要清洗水塔,如要清洗水池、水塔,為珍惜寶貴的水資源,水塔清洗用水請再加以利用。另外,自來水建議不必再接用淨水器,如自來水接用逆滲透淨水器,由於逆滲透淨水器的出水量遠較進水量低,請將過濾餘水收集後再利用。 

        另針對停限水地區,環保署請民眾注意台灣自來水公司透過廣播、網路、張貼公告等方式所提供之水質資訊及因應措施,如減量及定點供水方式、水質是否適合飲用或作為洗滌等生活用水等,或撥打自來水公司客服專線1910洽詢。環保署網站抗旱資訊專區(http://www.epa.gov.tw/lp.asp?ctNode=34473&CtUnit=2466&BaseDSD=7&mp=dt)已連結相關單位的抗旱資訊供參。 

        此外,環保單位並針對限水區域加強稽查取締供水水庫集水區及淨水廠取水口上游污染源。民眾如發現水源區有異常污染,請撥打0800-066-666專線通報,俾利環保單位追查污染源,共同維護水源水質安全。

2015年4月3日 星期五

缺水期間環保機關加強檢測飲用水水質 並請民眾注意飲用水安全

 由於旱象持續,為避免因水源短缺而影響飲用水安全,環保機關3月起已加強抽驗公共飲用水水質,以及稽查主要供水水源區污染源,此外,環保署也請民眾缺水期間飲用水應煮沸,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水,儲水時應加蓋且不宜儲水過久,並注意停水期間抽水馬達使用,以免管線負壓污染水質。相關資訊已於該署網站之抗旱資訊專區(http://www.epa.gov.tw/mp.asp?mp=dt)提供民眾參考。 

        為因應缺水期間衍生水質問題,環保機關自3月起已加強公共飲用水水質、包盛裝水水源水質及公共飲水機水質檢驗,並針對限水區域加強稽查取締供水水庫集水區及淨水廠取水口上游污染源,且增測主要供水河川及水庫的水質,以掌握水質變化。針對限水縣市主要供水淨水場之自來水、供水河川及水庫的水質檢測結果已於環保署網站之抗旱資訊專區公布,其中今(104)年1-2月環保單位抽驗自來水水質結果與去年全年平均相較無異常。 

        為保障乾旱期間飲用水安全,環保署提醒民眾飲用水務必煮沸,並建議至少3分鐘,而停限水地區民眾儲水時,應注意加蓋以避免污染,並且不要貯存過久,此外,不要飲用來路不明的水。另由於一般自來水於停水期間,自來水管線內壓力會比管線外圍小,易造成污水滲入管線而污染水質,因此停水前先儲備相當之飲水量,停水期間關閉抽水馬達,初復水期應適當放水,復水後如發現水質有混濁、異色及異味等現象,請勿使用,並立即通報當地自來水事業單位處理。(http://www.water.gov.tw/00home/home.asp) 台灣自來水公司、 (http://www.water.gov.taipei/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乾旱期間自來水事業單位亦已採取應變措施,加強淨水處理管理,確保水質安全,民眾如有任何飲用水問題可直接洽詢各地自來水事業單位或當地環保局,另民眾如發現水源區有異常污染,請撥打0800-066-666專線通報,俾利環保單位追查污染源,共同維護水源水質安全。

2015年4月2日 星期四

清理積水容器 防治登革熱

近日氣候變化差異大,部分地區上週連日下雨產生積水容器,加上氣溫回升,易形成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環保署請民眾儘速檢視住家內外環境,主動清除積水容器以避免病媒蚊孳生。另因缺水問題,部分地區自4月起實施限水措施,環保署提醒民眾在限水期間應注意儲水容器要加蓋,並且每週刷洗一次,以防範登革熱發生。 

        病媒蚊在積水中產卵,約一週即孵化成蚊,若成為登革熱病毒傳播媒介將威脅民眾健康。環保署建議,為阻絕病媒蚊孳生,民眾應巡視積水處、倒掉積水、清除積水容器、刷洗容器去除蟲卵,以「巡、倒、清、刷」及「清除再清除、檢查再檢查」,避免登革熱病媒蚊的孳生。 

        為防範登革熱疫情,環保署自3月29日至5月31日辦理全國複式動員檢查計畫,動員村里民眾清除環境家戶病媒孳生源,並加強宣導及稽查處分。民眾發現家戶周遭有難以清除之孳生源,可以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通知環保單位處理;若方便上網,也可至「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綠網,EcoLife)」(網址:http://ecolife.epa.gov.tw/default.aspx),或於綠網下載「髒亂剋星APP」進行通報,政府單位將儘速處理。 

        在清理積水容器之外,民眾也要加強個人保護措施,可以穿著長袖衣物避免蚊子叮咬,如有發燒、頭痛、關節或肌肉疼痛等典型登革熱症狀,請儘速就醫。持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被病媒蚊叮咬,澈底清除孳生源,才能有效控制登革熱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