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環署預告修訂「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為持續提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成效,環保署檢討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藉由加嚴管理,以掌握業者從事回收處理業務時能維護環境品質,並調整、簡化辦理程序,以提升行政效率。

        本次辦法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應辦理登記的業者範圍,若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只回收貯存而無拆解行為者,不限其場所土地面積大小,均應辦理登記。而為確認處理業的處理成效,登記及審查改採設置及試運轉二階段作業,核准設置的有效期限為3年。另增列申請登記時的應備文件以及調整變更申請之規定,以有助於業者實際運作情形的掌握、管理。

        環保署表示,為簡化程序與提高辦理時效,對於政府機關已建立資訊系統可供查詢的資料文件,無須業者檢附、簡化日後辦理變更的程序。此外,並明確規範對於無須辦理現勘作業的申請案,其審查期限縮短為30天。

        環保署提醒,本辦法修正前已設立且未登記的廢機動車輛回收業,應於生效後6個月內申請登記。

        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民眾及業者可自行至網站查閱,並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及建議。

含汞照明光源全面公告回收 環保署公告回收費率

        為順應國際加強含汞物質管理及回收的趨勢,環保署公告自103年3月1日起新增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等含汞照明光源為公告應回收項目。配合責任業者範圍的修正,環保署公告修正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將於103年3月1日起生效。

        環保署表示,本次照明光源新增公告項目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是經通盤檢討新增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加以訂定。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各類回收管道進行回收。

        環保署提醒,責任業者於103年3月1日起製造、輸入照明光源新增公告項目責任物的營業量或進口量,應依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以利推動廢照明光源回收再利用等工作。若有相關申報及繳費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沈世宏環保署長2014/02/27上午在行政院院會的離職致詞稿

        院長、秘書長、各位首長及各位同仁,大家好!

        自從昨天院長宣布更換環保署長,媒體朋友就一直追問我為何被撤換(撤換是媒體愛用的誇張用詞)?媒體報導有很多的揣測,包括,發言不當,說政務官是臨時工,讓總統不高興,日月光污染案沒有處理好,跟環保團體溝通不良等等。其時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撤換原因,我想在今天院會這個時間的離職致詞是最好的機會,讓我把事情說清楚。

        昨天回答記者,為什麼被換下來,以及為什麼沒有問院長換我的理由等問題的時候,我說,作政務官是一種榮譽,以及貢獻國家社會的最好機會。要不然也不會有很多人,像在座的張善政,願意放棄千萬高薪,來作政務委員,忍謗負重,犧牲奉獻。所以,政務官的職務,長官器重找你作,就要鞠躬盡瘁,不找你作,也要謝天謝地;長官為了政府的形像,或者為了國家政務推動的整體性或 者階段性的需要,而更換政務官,是不須要把理由講白的。只要體認這種政務官類似臨時工的性質,在職的時候盡心盡力去做,離職的時候,也就沒有遺憾。

        而我,在署長這個位置五年九個月,已經是任期最長的環保署長了。感謝長官的器重,給我這麼好這麼久的貢獻機會。我自信在職的每一天都作到了盡心盡力,所以今天長官告知, 要安排離職,的確可以沒有遺憾地離開環保署長的職務。

        對於媒體的報導,我也必須澄清,並且再度提出我對當前社會的憂心,也呼籲我們一定要想辦法來矯正社會上的這個病態,它就是,很多的媒體不斷的為了新聞性為了銷路,編造故事,誇張影射;一些政黨為了執政,不斷的說謊抹黑,顛倒事實的病態現象,更可怕的是這些媒體與政黨結合後,對社會風氣與價值觀極為負面的效果。

        以日月光污染案為例,當我發新聞稿,讚揚高雄市政府取諦日月光污染的作為,而且要求市政府抓到一次偷排就要勒令停工,並且追討過去的不法利得,來展現魄力,作為全國的典範的時候,也在行政院院會及立法院發言,提醒陳菊市長,要謹慎檢視下令停工的證據是否堅強,因為我在前一天晚上發現,高雄市環保局指控日月光的那些暗管及偷排,有事先用公函告知市政府,暗管及偷排可能是個錯誤的指控。高雄市政府查明後,正式公文中就沒有再用暗管及偷排作為停工的理由,這說明我的提醒是正確的。

        但是, 在我提醒陳菊的當天下午, 近十位反對黨的立委, 召開聯合記者會, 讓媒體報導環保署長沈世宏是為日月光護航, 像個經濟部長;三立電視的節目中, 名嘴們拿著市政府同意日月光污水海洋排放證明不是暗管跟偷排的公文, 大聲唸出來後, 就開始齊聲譴責沈世宏為日月光護航, 民視的頭家來開講也跟進這些譴責。這些抹黑操作的結果, 延續到昨天, 成為媒體報導我是因為日月光事件發言不當而下台的素材。事實上江院長完全掌握我對日月光案處理的這些細節, 怎麼可能因此事更換我。這些媒體的說法只是為高雄市政府描繪陳菊打擊污染的完美英勇形像, 不能承認犯了誤栽日月光暗管及偷排的錯誤, 必須繼續在媒體編造故事, 用沈世宏因日月光案下台的抹黑方式, 來繼續圓謊。

        昨天有位名嘴,在電視台繪聲繪影描述我昨天在環保署主持會議過程的細節,用我在主席台上不同時段的動作及表情,證明沈世宏一定是昨天才知道被撤換,來抹黑江院長,十分可笑,其實院長是這星期的星期一下午就已經讓我知道了。

        另外, 環評法賦予環保署的否決權, 讓環保署落入環保團體的對立面, 並非環保署與環保團體溝通不良。事實上, 我上任以來推動由爭議各方推薦專家參與重大爭議事件的專家會議, 讓有公信力的事實與科學的真實經由專家會議來呈現, 已經是環保團體及開發單位非常願意運用的機制, 這也是環保署面對一些團體刻意誤導事實的時候, 敢於大聲更正澄清所倚靠的機制。澄清事實經常被說成與環保團體溝通不良, 是另外一種抹黑方式。我上任以來已經發了454則澄清新聞稿。我希望未來各部會在解決重大政策爭議的時候, 都願意採用這樣的機制, 來避免理盲濫情的決策, 以及作成決策被誤解卻無法澄清的冏境。

        例如, 核四公投既然把要不要做的權利交給每位公民投票來決定, 就要再給民眾一個能信任的平台, 獲得正確知識, 再來投票。我建議核四公投依照立法院政黨協商的共識, 由各政黨分別推薦專家, 來共同確認核四是不是安全, 讓正確的事實有了公信力, 民眾知道後, 再來投票。舉辦這種專家會議, 才是縱然輸了公投, 卻建立了制度的作法。否則各方都只用嚇唬民眾的方式, 來擁核及反核, 不講事實及科學證據的可信度, 不如不辦公投, 政府就依照獲得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的行為科學心理學家Dr. Kaneman, 前一陣子訪台時的建議去做就是了。他說, 非常專業的事, 不適合辦公投, 政府搞清楚了就去作, 由執政黨自負政治責任。

        最後,感謝長官們一向給我的厚愛,及在座各位部會與地方首長及同仁們給我的諸多協助及指導,並祝福大家政恭康泰,國運昌隆!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環保署研擬推廣垃圾車動態查詢App

        有關24日報載「不用傻等垃圾車 App查詢動態」等報導,環保署表示,因應社會新生活型態需求,比照目前流行的公車動態查詢,桃園縣全縣及雲林縣等五縣市部分地區,近年已陸續導入行動垃圾車概念,將垃圾車裝置衛星定位系統(GPS),並讓民眾透過網頁或手機App隨時掌握垃圾車動態,值得讚許。該署將進一步瞭解縣市執行成效及需求,研擬推廣全國垃圾車動態查詢系統及手機App,提供縣市政府及民眾下載使用及查詢。

        環保署表示,垃圾收運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垃圾收運方式及相關措施會隨著各地方特性而有所不同。該署鑒於目前3C產業發展迅速,將持續研擬將3C產品的功能導入環保業務,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垃圾收運方式及查詢服務,以提高對民眾的服務品質。

環保署鼓勵全民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

        環保署訂於3月1日起正式啟動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活動,本次活動不分男女老少,不限機關(構)、公司行號或民間團體,只要您或您所屬單位積極推展環境教育,並進行終身學習,就有機會獲得總獎金高達新臺幣300萬元的獎勵金,欲瞭解活動內容,詳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網址:http://elearn.epa.gov.tw/)。

        環保署說明,活動提供4種獎勵方式,包含「有效護照獎」、「呼朋引伴獎勵」、「個人勤學獎勵」及「開課單位獎勵」,目的就是希望國人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時是有系統且循序漸進式學習,因此每次學習內容不得重複;同時鼓勵有意推動環境教育單位積極開設環境相關課程,讓更多人接觸及學習。

        環保署表示, 參加者必須先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線上註冊取得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護照, 並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後, 即可參加「有效護照獎」抽獎;參加者如成功介紹5人取得有效護照, 即可得到1張抽獎劵, 並參加「呼朋引伴獎」抽獎, 介紹人數越多, 得獎機會越大;而取得有效護照之個人, 103年度環境教育學習時數累計達40小時, 其中10個小時須於環保署認證之設施場所進行戶外學習, 達到此門檻的參加者, 還可以參加「個人勤學獎」抽獎。此外, 環保署另規劃「開課單位獎勵」, 只要您的機關(構)或團體等有意開設供民眾進行環境學習, 並主動協助參與課程(活動)之學員登錄環境教育時數, 將依開課單位登錄學習時數之帳號總人時最高者, 依序取前10名進行頒獎。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個人勤學獎部分亦已規劃「持續學習、進化升級」的獎勵升級制度,將學習等級依序分為銅級、銀級、黃金級、白金級及鑽石級共5級。每位護照持有人自103年起,每年學習時數累計達40小時且連續學習5年,或總學習時數累計達200小時(每年最高以40小時計),預計於108年度當年起,即可獲得銅級的獎勵,其銀級、黃金級、白金級及鑽石級獎勵以此類推,每人於同一等級只有一次得獎的機會,以鼓勵民眾持續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

環保署預告修正「玻璃業氮氧化物排放標準」

        環保署於民國82年訂定發布「玻璃業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迄今逾18年,除民國88年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法令依據外,排放標準限值並未修正。鑑於近年來國外管制玻璃業之燃燒及廢氣處理技術相當成熟,且目前國內玻璃業之實際排放濃度均可符合現行標準,環保署參採國外管制標準、國內排放現況、可行控制技術及成本效益分析等,修訂「玻璃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以降低細懸浮微粒及其前驅物排放,達成空氣污染減量成效。

        環保署表示, 本次標準修正重點包括:(1)加嚴新設熔融爐粒狀污染物由50mg/Nm3加嚴為25 mg/Nm3、硫氧化物由300ppm(固體及液體燃料)加嚴為60ppm;既存熔融爐則由100 mg/Nm3加嚴為50 mg/Nm3、硫氧化物由300ppm加嚴為100 ppm。(2)新設熔融爐採空氣助燃者, 氮氧化物改以單一標準管制並分階段加嚴, 給予業者合理緩衝期, 排放標準限值自發布日起適用180ppm;既存熔融爐自發布日起適用300ppm;自108年1月1日起或熔融爐冷修後加嚴至180 ppm。(3) 新設熔融爐採電力、純氧助燃、富氧分段燃燒者, 自發布日起適用之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為3公斤/公噸熔融玻璃;既存熔融爐為6公斤/公噸熔融玻璃;自105年1月1日起加嚴至3公斤/公噸熔融玻璃。

        環保署表示,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chho@epa.gov.tw)。

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回應媒體報導「環團:六輕儲槽涉違法應裁罰」

        環保團體於21日六輕工業區環評變更審查會議中提出該工業區儲槽涉違法,環保署應依法裁處。環保署表示,由於六輕工業區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正審議中,如審議結果涉及違法,該署將依法辦理。

        環保署利用無人飛行載具(UAV)透過遙控技術空拍標定六輕工業區貯槽數量,並將標定結果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規定,請六輕提出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以釐清是否對環境及工業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目前分別於102年7月30日及103年1月6日召開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正請開發單位補充修正資料後再審,環保署表示,將俟審議結果如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該署將依法裁罰。

回應媒體報導「環團:六輕儲槽涉違法應裁罰」

        環保團體於21日六輕工業區環評變更審查會議中提出該工業區儲槽涉違法,環保署應依法裁處。環保署表示,由於六輕工業區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正審議中,如審議結果涉及違法,該署將依法辦理。

        環保署利用無人飛行載具(UAV)透過遙控技術空拍標定六輕工業區貯槽數量,並將標定結果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規定,請六輕提出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以釐清是否對環境及工業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目前分別於102年7月30日及103年1月6日召開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正請開發單位補充修正資料後再審,環保署表示,將俟審議結果如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該署將依法裁罰。

鼓勵綠色設計 環保資訊產品有優惠

        為鼓勵業者商品朝環保化設計,並配合平板電腦及外接硬碟新增公告為應回收項目,環保署公告修正資訊物品類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其中綠色資訊商品費率打7折優惠,另新增平板電腦費率,並自本(103)年3月1日起生效。

        環保署表示, 為順應國際加強含汞物質管理及回收的趨勢, 同時因應資訊產品推陳出新以解決責任業者所製造或輸入的商品認定問題, 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其中, 資訊產品若取得國內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使用證明的資訊業者, 將可享7折的優惠綠色費率(印表機為95折)。此外, 配合責任業者範圍的修正, 新增可攜式之平板電腦費率, 每台課徵新臺幣25.3元;而硬式磁碟機增列外接式硬碟, 其費率比照硬式磁碟機;另修正監視器名稱為顯示器, 其列管範圍為螢幕對角線尺寸27吋以下之影像輸出裝置(逾27吋者屬電子電器類之電視機範圍), 費率維持現行不變。

        環保署呼籲, 目前公告實施應回收的責任物中, 資訊物品部分, 包含可攜式電腦、機殼、主機板、顯示器、硬式磁碟機、印表機、電源器及鍵盤等。公告應回收責任物的製造或輸入業者, 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責任物起2個月內, 依其責任物項目, 分別辦理登記, 並在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 向該署申報前2個月的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如有任何問題, 除可參考營業量申報網相關資訊外, 亦可撥打資源回收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洽環保署諮詢電話(02)2370-5888容器類轉分機3414、3416、3417、3418;物品類轉分機3419、3420。

        附加檔案:

        一、103年3月1日起平板電腦及外接式硬碟納入公告應回收範圍

        二、102年8月5日環署廢字第1020066974號公告

        三、102年11月27日環署基字第1020102631號公告

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五十多萬民眾瘋綠網 全台趴趴走

        依102年綠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統計資料顯示,平均每日約1萬2,703人次上綠網瀏覽,綠網所有使用者合計巡檢長度約可繞台灣本島1,143圈,清理長度也約繞台灣388圈。其中在清理日誌的部分村里及清潔隊占了超過7成,巡檢日誌發表數也超過6成,顯現村里及清潔隊對國內環境整潔貢獻良多,尤其是102年使用綠網之志義工及民眾突破56萬人。

        資料顯示臺北市總登入使用部落格數最多,而高雄市則是總巡檢長度居冠,桃園縣總巡檢日誌及總清理日誌篇數最多,臺中市總清理長度第一,另於離島縣市中,金門縣在總清理日誌篇數排名全國第三(如附表1)。102年登入使用之部落格超過58萬個,其中政府機關部落格計約1萬5千個巡檢長度約80萬公里、清理長度30萬公里,私部門部落格計約8千個巡檢長度16萬公里、清理長度將近5萬公里,民眾個人部落格則有超過55萬個巡檢長度30萬公里、清理長度9萬公里。

        政府機關部落格中以臺北市登入使用數(1,538個)居全國之冠, 發表巡檢日誌數及清理日誌篇數則是高雄市分別發表8萬4千篇及7萬2千篇最多, 巡檢長度及清理長度則是臺中市11萬6千公里及5萬6千公里最長(如附表2)。私部門部落格以新北市在部落格登入使用數(1,645個)、巡檢長度(5萬8千公里)及巡檢日誌篇數(2萬6千篇)皆為首位, 臺南市及桃園縣則分別在清理長度(1萬3千公里)及清理日誌篇數(9千篇)居冠(如附表3)。在個人部落格方面以臺北市部落格登入使用數(10萬7千個)居全國之冠, 而發表巡檢日誌數及清理日誌篇數則是桃園縣分別發表3萬5千篇及1萬6千篇最多, 巡檢長度及清理長度高雄市17萬1千公里及3萬4千公里最長(如附表4)。

        環保署指出,我國除於97年率先全球開發建置全民環保共用綠網平台網站外,為提供使用者更即時便利操作介面,並已推出多款手機APP軟體可提供民眾直接進行通報、巡檢清理及查詢公廁,在各先進國家環境衛生工作推動中屬首創,讓民眾能更容易參與環境衛生之維護。(綠網網址:http://ecolife.epa.gov.tw/)

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回應媒體報導「大同電腦採購案 水處將重新裁罰」

        環保署針對今(19)日自由時報「大同電腦採購案 水處將重新裁罰」之報導,說明環保署目前處理情形。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於100年採購電腦,發生大同公司提供華碩電腦投標之履約爭議案,經環保署查證結果,華碩公司違規使用環保標章證書,致大同公司參與政府標案衍生履約爭議。環保署表示,在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之產品採購疑義釐清前,已限制華碩公司申請環保標章使用證書及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證明書,並非報載所稱已恢復華碩公司申請資格。

        環保署強調,取得環保標章產品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環保特性,華碩公司事件並不影響各家廠商生產環保標章產品符合環保特性之產品本質,環保署仍鼓勵民眾選購具有環保標章之產品,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電動二輪車電池交換新北市示範系統民眾免費試乘活動正式開始

        為讓民眾有機會體驗電動二輪車(包括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池交換系統, 環保署與台灣城市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今日(2月18日)共同辦理「城市動力電動二輪車電池交換新北市示範系統民眾免費試乘啟動典禮」, 自今(103)年2月20日起, 將於新北市設置10個借用點並提供100輛電動機車供民眾免費試乘體驗。配合本次活動, 環保署將進行為期1個月全民發現問題計畫, 歡迎試乘民眾踴躍將寶貴的試乘意見提供該署改善參考, 一經採納改善, 該署將給予300元超商禮券做為獎勵, 以確保電池交換系統正式啟用後, 系統可穩定正常之運作。

        環保署說明,為了解決電動二輪車充電不方便及續航力不足之問題,該署補助台灣城市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北市設置之30站電池交換系統已經完成建置,即將正式營運。電池交換系統雖已由該公司進行一段時間之測試,但相信還是有改進的空間,因此,該署將進行「電動二輪車電池交換新北市示範系統全民監督計畫(詳附件1)」,歡迎各界隨時針對系統異常狀況或任何改進建議向該署提出,一經採納改善,該署將給予超商禮券做為獎勵。

        此外, 為了讓更多民眾有實際體驗電動二輪車及電池交換系統的機會, 環保署委託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辦理「電池交換營運系統示範推廣專案工作計畫」, 自今(103)年2月20日起, 將結合現有30站電池交換站裡面的10個站點, 設置電動二輪車免費試乘體驗借用點(主要分布於板橋區、新莊區、蘆洲區、樹林區、三重區及五股區, 借用要點詳如附件2), 第1階段將提供100輛電動機車供民眾免費試乘體驗, 並將分3階段將免費試乘體驗電動二輪車數逐步提升至600輛, 該計畫將持續電動二輪車免費試乘1年, 以利更多民眾有機會親身體驗電動二輪車及電池交換系統, 更多資訊可至該署網站查詢(http://mobile.epa.gov.tw/ec/cellexchange.html)。

        環保署表示,除了辦理上述試乘活動外,為鼓勵民眾踴躍購買可交換電池的電動機車,針對前5,000位購買可交換電池電動機車並加入成為城市動力電池交換系統會員之民眾,該署將補助新臺幣1萬元之電池交換費用;另外,未來購買可交換電池電動自行車並加入城市動力電池交換系統之前2,500位消費者,該署將補助新臺幣5,000元之電池交換費用,以協助評估電池交換系統之技術及營運可行性。

        環保署呼籲,電動二輪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相對於傳統汽油引擎機車,具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該署鼓勵民眾踴躍購買可交換電池的電動二輪車並加入成為電池交換系統之會員,電池將只是電能之載具,民眾無須擔憂交換後電池之品質及性能,除了可以永遠不用負擔後續電池維修更換費用外,還可以像加油一樣,透過交換電池的方式快速地補充電動二輪車的電能,實在是一舉數得,讓我們一起為創造更好的空氣品質而努力。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環保署發布「溫室氣體檢驗測定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為管理國內執行溫室氣體檢驗測定及查核業務之機構,環保署於102年2月17日發布訂定「溫室氣體檢驗測定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管理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後續依規定執行公私場所盤查查證或減量專案查核業務,及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所需執行溫室氣體檢驗測定之查驗及檢測機構,應依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環保署表示,本管理辦法係參採「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理溫室氣體查驗機構作業原則」訂定,其主要規範均依現行管理程序辦理,包括溫室氣體檢驗測定機構及查驗機構應具備條件、許可申請與廢止、人員資格限制、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規定。環保署已審核通過之11家溫室氣體查驗機構,其資格仍予以保留,並應於施行日起一年內申請換發。

        前揭相關法規發布令除張貼於環保署公告欄、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並歡迎各界於環保署全球資訊網環保法規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查詢,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

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

環署力倡成立清碳聯盟 近百企業組織熱烈響應

        為建構政府與民間減碳夥伴關係,促進民間產業減碳行動擴散與經驗分享,在環保署力倡之下,「清潔發展與碳權經營策略聯盟(簡稱清碳聯盟)」已於102年啟動,獲得國內近百家企業及法人團體的支持。為開展聯盟全面運行,環保署特於103年2月18日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清碳聯盟成立大會暨臺灣企業因應氣候變遷倡議」活動,宣布聯盟正式成立並開始運作。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陸續規劃推展多項溫室氣體管理政策與措施,包括:溫室氣體盤查登錄、先期抵換專案、查驗證制度及節能減碳行動標章等措施,皆已獲得初步成效。為促進政府民間雙向溝通與交流互動,期藉由「清碳聯盟」的成立,提供國內企業因應氣候變遷減碳技術、資訊與經驗分享的空間與管道,進而促進國內企業減碳合作,團結更多國內企業單位加入聯盟。

        清碳聯盟成立大會邀請經濟部代表、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胡克定代表(Mr. Chris Wood)、與歐洲在臺商務協會尹容理事長(Mr. Giuseppe Izzo)及臺灣財務金融總會李述德理事長擔任貴賓致詞;並邀請臺灣董事學會許士軍理事長、福特六和汽車范炘總裁及中華民國證劵櫃檯買賣中心吳壽山董事長進行專題演講, 並與環保署長沈世宏署長進行策略對談。下午分別以「碳市場與減量專案」及「氣候變遷下企業風險管理」為題進行分組研討會, 邀請各界專業人士分享面對氣候變遷的策略推動與產業因應作為, 並進行意見交流。歡迎各相關單位機構、產業單位及有興趣各界人士免費報名參加。(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myregie.tw/registration!page.htm?id=5680)

        氣候變遷對環境所造成的衝擊遍及全球各領域,減碳行動刻不容緩,希望藉由「清碳聯盟」的成立運作與永續經營,達到向企業提倡因應氣候變遷、強化低碳作為、促進低碳轉型、提供減碳技術諮詢與輔導及建立產業資訊交流等功能,以協助產業瞭解全球減碳發展動態與我國政府部門減碳政策,以促進綠色經濟轉型與企業永續發展。

環保行動有價化,環署結合業者推出環保集點優惠活動!

        環保署為使環保行動有價化,獎勵全民落實綠色生活,近期積極規劃建置我國環保集點制度,並結合鼎鼎聯合行銷、汎宇電商、華康科技開發等3家業者,於全臺愛買量販店、國軍福利站中華站、大同3C台北復南門市、象印新光三越站前店、愛菲爾民生店辦理微型試行活動。消費者自即日起至3月初採購具有環保標章之綠色商品,最高將獲得消費金額百分之3~4環保點數回饋,所集點數可兌換商品或現金抵用券(限抵綠色商品)。

        環保署表示, 現今人們日常生活脫離不了消費, 隨著環境日益惡化, 在從事消費行為時, 選擇對環境破壞少, 污染程度低的綠色消費行為, 正是環境保護的第一步。鄰近亞洲各國, 如日本於2009年推動「購買環保家電積分制度」、韓國於2011年推動「綠卡制度」, 皆成功推動民眾落實綠色消費行為。我國環保署亦以環保行動有價化概念為出發點, 與業者共同展開推動環保集點制度, 舉凡購買綠色商品、落實環保行為、響應節能省水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低碳作為, 可獲得環保點數回饋, 以供購買綠色商品、折抵環境教育場所或生態遊憩場所費用, 引導全國民眾成為有益環保的綠色消費者。

        環保署指出, 本次試行活動包括消費者於2月底前持HAPPY GO卡至全台愛買量販店購買綠色商標商品, 除原有HAPPY GO點數外, 單筆每滿100元額外兌換綠色環保點數1點, 最多送5點, 集滿20點即可至客服中心兌換10元現金折價券(限抵綠色商品);活動結束後, 購買綠色商品卡友可再抽HAPPY GO點數10,000點。另消費者於3月5日前亦可至國軍福利站中華站(原北西站)、大同3C台北復南門市購買環保標章商品, 將獲得消費金額百分之3~4環保點數, 所集點數可兌換商品或限購綠色商品之現金抵用券(每點相當於1元)。此外, 象印新光三越站前店、愛菲爾民生店在3月8日前對於採購綠色商品之消費者, 依消費金額每25元給予相當於1元現金折價券, 以供購買其他綠色商品抵用。

        環保署呼籲民眾於生活中落實環保作為、力行綠色消費,並期望透過本次活動能讓民眾關切環保議題,以環保為己任,從而多選購具有環境標誌認證的綠色產品或服務。歡迎民眾於活動期間前往活動地點購買指定之綠色商品,體驗「環保行動有價化」,共同保護與愛護我們的地球!

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回應媒體報導中鋼鄒若齊董事長不滿環保署土污法標準修正過程

        環保署針對今日媒體報導中鋼董事長不滿環保署土污法標準修正過程一案,說明環保署回應中鋼公司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修正草案意見之情形。

        環保署於102年12月16日預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修正草案,並於102年12月30日及103年2月10日及11日召開三場次公聽會議,目前正進行研議中。

        環保署表示,中鋼公司一再表達重金屬總鉻應考量三價鉻及六價鉻對人體造成的健康風險不同,而予以分別管制限值。該署也已參採此點建議,此次「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修正草案已將三價鉻及六價鉻分別訂定管制限值,符合中鋼公司期望。

        考量三價鉻對生態造成之風險及對植物造成之毒害程度相關資訊已足以訂定三價鉻之管制限值,故此次放寬三價鉻之管制及監測限值,係參考德國的啟動值概念,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亦比照德國規定在1000mg/kg以下。

        環保署說明,中鋼公司一再建議三價鉻應採人體健康風險模式試算的限值來訂定,將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為10,000mg/kg一節,環保署已向其說明不妥之理由。因一般地區包含住宅區,10,000mg/kg的濃度已會造成生態及植物毒害,且10,000mg/kg濃度已屬廢棄物,非屬土壤應有之濃度,不宜當作管制限值。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放寬至與德國相同之1000mg/kg較為妥適。

回應媒體報導中鋼鄒若齊董事長不滿環保署土污法標準修正過程

        環保署針對今日媒體報導中鋼董事長不滿環保署土污法標準修正過程一案,說明環保署回應中鋼公司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修正草案意見之情形。

        環保署於102年12月16日預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修正草案,並於102年12月30日及103年2月10日及11日召開三場次公聽會議,目前正進行研議中。

        環保署表示,中鋼公司一再表達重金屬總鉻應考量三價鉻及六價鉻對人體造成的健康風險不同,而予以分別管制限值。該署也已參採此點建議,此次「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及「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修正草案已將三價鉻及六價鉻分別訂定管制限值,符合中鋼公司期望。

        考量三價鉻對生態造成之風險及對植物造成之毒害程度相關資訊尚不足以訂定三價鉻之管制限值,故此次放寬工業區三價鉻之管制及監測限值,係參考德國的工業區的啟動值概念,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亦比照德國規定在1000mg/kg以下。

        環保署說明,中鋼公司一再建議三價鉻應採人體健康風險模式試算的限值來訂定,將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為10,000mg/kg一節,環保署已向其說明不妥之理由。因一般地區包含住宅區,10,000mg/kg的濃度已會造成生態及植物毒害,且10,000mg/kg濃度已屬廢棄物,非屬土壤應有之濃度,不宜當作管制限值。一般地區之三價鉻管制限值,放寬至與德國相同之1000mg/kg較為妥適。

回應媒體報導中鋼鄒若齊董事長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提出之建言

        媒體103年2月13日報導指出中鋼鄒若齊董事長在2月12日「二0一四財經立法高峰會-能源環保與經濟發展場次」,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提出建言,環保署澄清說明如下:

        自99年4月發布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以來,中鋼公司從未向環保署提出具體應修正之條文內容,如認為本署所訂定之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有需改進之處,可透過經濟部提出具體改進內容,本署願意虛心接受予以改進。對於評論「健康風險評估為天大的惡法」,無助解決問題。

        另中鋼公司認為環評過程資訊不夠透明,有每到公聽會或審查會舉行時「為時已晚」之意見,環保署非常認同開發單位應盡早跟民眾溝通。環保署亦曾多次呼籲各開發單位在規劃階段能夠多與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適度調整開發內容化解爭議,而非等到環評審查會舉辦時,才展開溝通程序,無法展現溝通誠意亦延宕開發期程。

        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環保署於99年4月發布,其目的係達到應辦理環評之開發行為如果運作或運作時衍生危害性化學物質一定規模以上,必需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將其納入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使得開發單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環保機關能瞭解營運階段在影響範圍內居民健康之增量風險評估,開發單位並據此提出最佳可行風險管理策略。

        環保署99年公布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前,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卻無法有效提出科學證據來證明其風險,造成審查延宕無法化解爭議,本規範使得開發行為能透過科學之方法予以釐清,實施以來雖然僅有少數開發行為達到應辦理健康風險評估之規模,但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及後續管理策略之提出,使得該開發行為能確保當地居民健康,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經濟部工業局於102年針對林園工業區完成健康風險評估,讓地方政府、當地民眾、環保團體、業者各方推薦專家並召開專家會議釐清風險評估結果,經濟部工業局後續針對林園工業區進行整體環境改善,化解爭議,亦順利讓位於該工業區內之中油三輕更新工程能持續進行,就是最佳之範例。

        國際間大型生產事業單位針對其整體製程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已行之多年,從早期針對廠區勞工健康風險評估,逐步擴大範圍至附近的居民,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及後續管理策略以確保勞工及居民之健康,善盡社會責任,而臺灣地狹人稠之情況下,工業區四周常是密集之住宅區,更應該謹慎為之。

提花燈、鬧元宵 電池用完要回收

        元宵節是我國農曆年節的重要慶典活動之ㄧ,許多機關團體及民間企業都會順應節慶,設計或採購元宵提燈,贈送顧客或供社會大眾索取。環保署呼籲,在歡度元宵節之餘,元宵提燈內的電池電力用完要妥善回收,以減少環境負荷。

        環保署表示,民眾於元宵過後,可以將元宵提燈內未耗盡電力的電池取出,裝配到其他適合的電器產品(如:自行車燈、玩具等)繼續使用,以節約能源及廢棄物減量。電力耗盡後,也要記得將電池拆卸取出回收,避免乾電池滲漏腐蝕性液體,而損害電器產品。

        環保署提醒,廢乾電池屬應回收廢棄物,需妥善回收,籲請民眾記得做好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民眾妥善回收的廢乾電池,可以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舉手之勞做環保,共同為美好環境盡一份心力。

        民眾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廢乾電池回收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我國的廢棄物處理不是第三世界心態

        聯合報記者林上祚先生依前台橡公司董事長黃育徽先生之口述,2月12日於該報財經觀點專欄以「台灣處理廢棄物還是第三世界心態」為題刊登。觀其內容,雖有些論點值得省思,但是,其若干論述,與目前台灣的事業廢棄物管理情形有極大的落差。特就政府單位,尤其是環保署的事業廢棄物施政作為,以及對於廢棄物產源企業主的管理及責任要求,提出以下幾點釐清說明。

        壹、我國廢棄物管理的法規及管理工具堪稱完備

        我國事業廢棄管理,自民國63年公布「廢棄物清理法」起,即分別就產源、清除或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境外輸出入機構及最終處置機構等面向,陸續建置事業廢棄物管制架構及管制作業。尤其在產源部分,藉由要求其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彰顯產源責任,環保主管機關並能掌握事業廢棄物之產出特性、數量,再透過產出、貯存、清除、處理之申報及遞送聯單等作業,掌握後續處理流向。歷經多年來,廢棄物管理或有因人力有限,發生若干非法棄置事件,但在與時俱進、竭力修訂法令下,已落實輔導與管制作業。

        又為落實我國物質永續循環利用及節能減碳重要政策方向, 降低資源消耗與環境負荷, 已研議將「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為「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 納入5R精神, 包括(1)減量(Reduction):源頭減量, 減少製造端之原料使用量及消費端之廢棄資源產生量;(2)再使用(Reuse):物品丟棄前應予以再使用;(3)物料回收(Recycling):將廢棄資源資源化為可用之物質;(4)能源回收(Energy Recovery):無法再利用者, 進行能源回收;(5)新生土地(Land Reclamation):竭盡前述方式仍無法再利用或回收者, 則妥善處理至安定化、無害化後, 用於國土再造。「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行政院於102年7月25日院會討論通過, 目前函送立法院審議中。

        資源循環利用法完成立法後,「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理念,將有更完善的法規為依據而逐步完成,並將為台灣的相關管理工作展開新的一頁,不僅與先進國家並駕,甚或超越。我國的廢棄物處理及管理,絕非還是第三世界心態。

        貳、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產業鏈結

        我國於92年參照先進國家及組織的經驗, 規劃廢棄物管理遠期目標-零廢棄, 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為二大主軸。並於100年完成「資源循環政策規劃」, 著手將廢棄物視為永續物料進行管理, 朝向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及環境衝擊影響最小化兩大施政目標來努力。並為促進產業間投入及產出之資源循環再利用鏈結, 於91年起推動「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 協助地方政府成立環保科技園區, 利用區域性產業共生型態, 將甲公司產出的廢棄物作乙公司的製程原料, 帶動新興環保產業發展, 現今仍持續與工業相關部門合作執行區域能資源整合, 延續資源循環鏈結工作。

        又近十餘年,包括環保署與經濟部等部會陸續訂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相關管理法規,共同推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工作,目前有8成的事業廢棄物採再利用方式來處理。環保署並著手建置「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開發再利用線上許可、審查及資源化產品營運紀錄申報管理等功能。

        另值得一提的是,為提升企業主社會責任,近年也推動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 C2C)設計理念,重視產品設計及製造階段減毒及可循環設計,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提高資源有效永續循環利用,同時減少最終廢棄資源物處理量,降低產業溫室氣體排放與環境衝擊,最終提升國家整體綠色競爭力,建構資源永續循環社會。目前環保署已協助相關業者完成建構了C2C的認證平台,並持續支持其運作。

        文中提到台灣養殖業蚵殼多半堆放在路邊成廢棄物一節,環保署已完成檢討訂定「農業廢棄物管理策略」,將大部分農業生產之剩餘資材,視為可妥善再利用之物質,而非以棄置之方式處理,環保署將加強與農政單位的協調合作,讓許多目前被視為廢棄物的農業生產剩餘物,以大自然養分循環的觀念,讓它回歸到正確的循環使用。

        參、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運用先進資訊系統嚴謹控管

        台橡公司黃董事長認為企業主應加強社會責任,政府在工業廢棄物管理上也應從整體產業規劃,並提倡資訊揭露網站一事,環保署亦表認同。查為加強管理事業廢棄物,環保署於89年即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以電子化資訊管理系統來掌握廢棄物產源及清理流向,促使事業機構重視並妥善清理其產生的廢棄物。實施至今計列管約3萬餘家產源,應提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上網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這些資料除了提供各級環保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管理輔導業者清理廢棄物的依據外,也可作為決策改進的參考。

        環保署並已積極強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格式及應載明事項,新增源頭減量措施相關欄位,督促事業藉由規劃「原料優化、製程變更、逆向回收或廠內再利用」等四項相關措施,從源頭就做好減少廢棄物的工作。

        又為遏止事業廢棄物被不當棄置,環保署除加強要求事業善盡企業妥善處理廢棄物之產源責任外,亦建置「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及訂定管理規範,責請各地方環保局落實棄置場址之巡查,並結合環、檢、警的力量追查污染行為人,同時釐清清理義務人之責任,依法進行處分或追繳不法利得,並要求污染行為人或縱容非法棄置者確實清除所棄置之廢棄物,從源頭管理到案發後之清理,層層把關,嚇阻事業不依規處理廢棄物的僥倖心態。

        林記者之為文內容,環保署秉持認真檢討之心情,思考如何更為努力精進管理。惟仍要在此呼籲撰文者如能進一步查明詢問目前的事實,再為真相之刊載報導,才不致於輕易抹煞辛苦所建立的努力成果,並導致閱讀者的誤解。

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營建工地少噪音 環境生活好安寧」 環保署多管齊下 有效減緩營建工程噪音成長量

        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 達到三年內「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目標, 環保署102年推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 各地方環保局共執行90場次「減量協談」會議、「巡查輔導」2000處營建工地及「主動稽查」2000處營建工地。截至102年12月31日止, 全國營建工程噪音陳情受理案件為18,990件, 與101年同期18,931件相比, 僅微幅增加, 依據歷年平均成長率17%計算, 若無採取前述相關措施, 102年營建工程陳情案件將達22,149件, 顯示已獲得初步成效, 有效減緩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成長量約達3,000餘件 (詳如圖1)。

        102年各地方環保局結合營建工地空氣逸散污染源巡查管理措施,針對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數量較多的營建工地,採取「減量協談」、「巡查輔導」、「主動稽查」機動管理措施(管制措施詳如附件一),期盼藉由推動源頭減音及勤查管理措施,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依陳情案件減少數排列前五名縣市依序為高雄市、臺北市、基隆市、南投縣及臺南市;另陳情案件增加數前三名依序為新北市、臺中市及桃園縣。

        環保署指出,依據該署近年噪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 95年至102年噪音陳情案件數逐年成長居高不下,平均成長率約10%,其中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亦逐年成長,自99年起已超過娛樂營業場所噪音陳情件數,達2萬餘件,躍居陳情案件首位,平均成長率高達17%,其中五都及桃園縣陳情案件數即占總陳情案件數90%以上,顯見營建工程噪音問題已成為都會區民眾最關切的議題。

        環保署表示,由於營建工地噪音隨施工階段不同而變化,對民眾造成的觀感與影響較其他類型噪音影響更為廣泛,環保署特彙整歷年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數量較多的類型提出建議改善措施方案,並蒐集國內外營建工程噪音管理制度及噪音防制技術、低噪音施工方法等資料,完成「營建工地噪音防制技術指引」,提供給營建工程廠商提升其對噪音防制的認知,並促使營建工程廠商重視及採取相關防音措施與技術,達到建立自主管理及改善的目標。

        此外,依據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分析顯示,道路線形施工噪音陳情案件約占營建噪音陳情案之三分之一,考量道路施工經常於夜間進行,對於民眾休憩安寧影響頗大。因此,為強化相關道路營建工地噪音防制措施,環保署特別參考日本現行局部道路施工所採用之防音措施,自行訂製可移動式的防音隔屏,依據日本實際案例(如附件二),使用防音隔屏約有10分貝減音效果,環保署後續將推廣可移動式的防音隔屏,並要求地方環保局於審核夜間道路施工申請案件時,強制要求業者需配置防音隔屏才准予施工,以有效降低夜間施工擾寧情形。

        環保署指出,施工階段不可避免皆會產生噪音,但營建業者應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採行相關防音減音自主管理措施,將周遭環境的干擾降至最低,同時應做好敦親睦鄰工作,透過溝通協調,讓芳鄰預先知曉施工期程;若有特殊施工內容須延長施工時段,也應公告周知,才能減輕施工噪音對鄰近社區的衝擊。此外,環保署建議營建工地應自主設置噪音監測顯示板,透過即時噪音顯示,除讓鄰近民眾了解實際噪音影響程度,並可督促業者避免製造不必要的噪音影響環境安寧。

        環保署呼籲,為維護民眾環境生活安寧,103年度將持續推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除要求地方環保局強化現有管理措施外,將進一步督促營建業者負起防制噪音的責任,確實採行相關防音隔屏來減緩施工噪音所產生之環境衝擊,以減少噪音擾寧,並加強敦親睦鄰工作,共同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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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7日 星期五

優惠資訊產品回收清除處理費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說明會」開講

        精打細算的消費者有福了,選購環保資訊產品省荷包,省錢做環保,大家一起來。為鼓勵業者商品朝環保化設計,配合應回收物品之責任業者範圍修正,環保署公告修正資訊物品類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其中綠色資訊商品費率打7折優惠,另新增平板電腦費率,並自本(103)年3月1日起生效。

        環保署表示,3月1日起公告實施之應回收資訊物品的責任物,包含可攜式電腦、機殼、主機板、顯示器、硬式磁碟機、印表機、電源器及鍵盤等,商品若取得國內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使用證明的資訊業者,將可享7折的優惠綠色費率(印表機為95折)。此外,配合責任業者範圍的修正,新增可攜式之平板電腦費率,每台課徵新臺幣25.3元;而硬式磁碟機增列外接式硬碟,其費率比照硬式磁碟機;另修正監視器名稱為顯示器,其列管範圍為螢幕對角線尺寸27吋以下之影像輸出裝置(逾27吋者屬電子電器類之電視機範圍),費率維持現行不變。

        為協助業者了解各項責任物相關法規現況及定義範圍, 並提高業者申報繳費的正確性, 訂於103年2月13日(四)及21日(五)在台北及高雄舉辦「資訊物品類責任業者優惠費率相關法規及網路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欲線上報名請上「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網址:http://recycle1.epa.gov.tw/sys/business/)或電洽環保署 02-23705888物品分機3419、3420輔導人員。本次說明會除將介紹現行回收制度及責任業者相關法規外, 同時針對修正內容及營業量申報系統操作等實務, 也有詳盡案例解說及操作說明。環保署呼籲, 公告應回收責任物的製造或輸入業者, 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責任物起2個月內, 依其責任物項目, 分別向該署申請登記, 並在每期營業稅申報繳納後15日內, 向該署申報前2個月的營業量或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如有任何問題, 除可參考營業量申報網相關資訊外, 亦可撥打資源回收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洽環保署諮詢電話(02)2370-5888容器類轉分機3414、3416、3417、3418;物品類轉分機3419、3420。

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環保署預告列管六溴環十二烷等毒性化學物質,呼籲國內業界妥為因應

        因應國際化學品管理趨勢,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及授權法(簡稱REACH)及斯德哥爾摩公約第6次締約國大會將六溴環十二烷列管,環保署及時因應檢討修正現行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今天正式預告修正草案,主要增修列管六溴環十二烷、禁止鉻化砷酸銅做為木材防腐劑、禁止多溴二苯醚類物質使用於製造電子產品之阻燃劑。其重點包括:

        (一)六溴環十二烷可抑制有機化合物之燃燒,常用在建築業之隔熱板及嵌入夾層中等用途,因其價格便宜,效果良好及方便使用之特色,為目前全球工業最常用之阻燃劑。又,六溴環十二烷、α-六溴環十二烷、β-六溴環十二烷、γ-六溴環十二烷因具生物濃縮性符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特性,因此增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增列列管編號174,序號01至04)。

        (二)「鉻化砷酸銅」為一種由鉻、砷及銅所組成作為木材防腐用之混合物水溶液,可防止木材腐敗,因氣候、雨水或土壤酸度釋出重金屬砷、鉻及銅,其中以砷釋出污染環境,且目前已證實六價鉻是人類致癌物,危害民眾健康。環保署加嚴管制,修正公告鉻化砷酸銅(列管編號055,序號25)自105年1月1日起禁止做為木材防腐劑,減少環境負荷。

        (三)多溴二苯醚為通用阻燃劑、消防器材常見防火材,惟具干擾體內荷爾蒙之正常運作,環保署加嚴管制,強化管制多溴二苯醚類物質(列管編號091,序號02至08)自105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於製造電子產品之阻燃劑,將大量降低多溴二苯醚於國內使用量。

        環保署表示,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tyfan@epa.gov.tw)。

含汞照明光源全面公告回收 環保署預告回收費率

        為順應國際加強含汞物質管理及回收的趨勢,環保署自103年3月1日起公告新增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等含汞照明光源為公告應回收項目。配合責任業者範圍的修正,環保署預告修正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將於103年3月1日起生效。

        環保署表示,本次照明光源新增公告項目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是經通盤檢討新增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加以訂定。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類回收管道,包括: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該草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各界可親自上網參閱。

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環保行動有價化 環保集點LOGO徵選活動

        環保署為推廣全民綠色生活及消費,規劃「環保集點制度」,將整合相關部會與民間資源,以「環保行動有價化」之概念,促使全民綠色生活及消費並以集點獎勵及兌點折扣優惠方式進行。為形塑我國環保集點制度特色,環保署特辦理「環保集點制度識別標誌(LOGO)設計徵選活動」,讓全民擔任設計達人,發揮創意為環保集點制度設計形象識別標誌。特優作品將可獲得獎金5萬元,即日起至103年3月5日截止收件,有興趣之民眾可至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http://greenliving.epa.gov.tw/)查詢活動相關訊息。

        環保署表示,本設計徵選活動,期望傳達綠色消費及日常生活做環保之理念,評選方式含網路人氣票選與評審團評選,評審團評分標準以創意及主題呈現、環保相關性、設計完整性、美觀性及圖面表達為考量。本獎項將評選出特優1名、優等1名及佳作2名,特優作品獨得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及獎狀乙紙,優等及佳作作品將各獲得新台幣2萬元、5千元及獎狀乙紙,以茲鼓勵。本活動遴選出之LOGO未來將標示於集點載具、綠色產品外包裝、店家收銀櫃台或外觀明顯處或其他綠色服務意象表現等,供民眾辨識產品或服務是否可以集點或兌點。

        日前韓國、日本相繼推動相關政策, 以韓國制度為例, 於2011年起發行「綠色信用卡」作為集點載具, 民眾消費綠色商品可獲得點數並於國家公園換取票價折抵。未來我國環保集點制度, 舉凡購買綠色商品、落實環保行為、響應節能省水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低碳作為, 透過估算環境效益, 換算成「綠點」回饋作為實質鼓勵, 綠點將可購買綠色商品、折抵環境教育場所或森林遊憩場所費用, 使民眾切身體會參與綠色環保行動的成就感, 正向使消費行為轉向綠色消費, 將「消費」而不是「浪費」的觀念帶入消費者意識, 提升綠色產業發展, 進而帶動綠色經濟循環。

讓清潔人員有個快樂的春節假期

        新春如意,萬象更新,經由農曆年前的國家清潔週期間的環境大掃除,讓居家內外環境煥然一新,歡喜迎接103年農曆春節的來臨,環保署籲請民眾發揮公德心,維護春節假期環境的整潔,外出旅遊不亂丟垃圾,讓國人都能共度清淨又和樂團圓的春節假期,也讓平日早晚辛苦工作的清潔人員,能享有快樂的春節假期。

        今年春節假期期間,環保署強化「假日門市」觀念,請環保機關督促觀光景點於春節期間加強環境清理及維護,並呼籲寺廟、百貨公司、風景遊樂區、交通場站、遊樂園等管理單位在春節假期人潮增加時,應加派人力增加清掃頻率,維護公廁的乾淨整潔,並請民眾使用公廁時發揮公德心,疼惜清潔人員的辛勞,尊重後用者的權益,共同維持公廁環境清潔。當您外出旅遊看到在崗位上辛勞工作的清潔人員,也請說聲謝謝,感謝他們維護環境的付出。

        馬路不是垃圾的家,民眾外出旅遊時要發揮公德心,可自備環保餐具與環保袋,不要亂丟垃圾,並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避免棄置積水容器致成為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民眾如發現有環境髒亂的情形,可透過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通報,或於綠網下載髒亂剋星APP以手機方式通報,也可以撥打環保報案電話專線0800-066-666通報或檢舉,環保機關將儘速派員處理,並加強稽查亂丟垃圾等污染環境行為。

環署呼籲春節期間業者勿趁機偷排廢水,以免受水污法重罰

        農曆春節期間,家家戶戶忙著大掃除,環保署呼籲工廠,勿心存僥倖利用春節連續假期偷排廢(污)水,如遭查獲偷排廢水,最重可處以停工,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環保署表示, 該署已分別於100年9月1日及101年11月12日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規定, 發布解釋令認定「廢污水以未經許可登記之管線排放, 或調整廢污水流向使其未經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排放」以及「廢污水經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排放, 惟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部分或全部未開機操作或未添加足量藥劑, 或廢污水未經處理藉由稀釋廢污水排放」等行為, 屬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主管機關如查獲工廠有前述違法行為, 得直接命停工及處以最高罰鍰額度60萬元。同時違規行為若有依法應支出而未支出的污染防治成本, 得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計不法利得。

        環保署強調環保無假期,年假期間仍將不分日夜加強稽查取締,呼籲業者依法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千萬不要有僥倖投機行為。同時鼓勵民眾,如發現疑似偷排廢水行為,可透過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機關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歲末除舊 環保稽查無假日 慎防不法棄置 發現可疑即刻檢舉

        利用過年除舊布新, 是國人好的傳統, 每一家每一戶忙於打掃整理家園, 勢必將一些多的不必要的廢棄物品清出, 同時各公司行號、各工廠也會將廠房中多餘雜物及垃圾一併委託清理業者清除, 依目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 必須取得許可文件, 始得為之。不得將廢棄物隨意載到人煙稀少的河川地、農地、低窪峽谷傾倒, 若經環保人員尋線查獲將移送法辦;事業與清除處理業者若抱著僥倖心態, 趁年終清理時, 夾雜有害桶裝廢酸液、太空包裝污泥及集塵灰任意棄置, 或將有毒廢水、廢液偷偷排放, 危害環境, 環保人員將嚴查並移送法辦, 嚴懲不貸。

        近來各地檢警環聯合督察,在嘉義、高雄、臺南、彰化、桃園等地查獲多起工廠偷埋暗管,排放有毒廢水及棄置桶裝有害廢液事件,不法廠商利用人頭租用閒置廠房或空地連夜運來廢棄物,讓不知情地主痛苦萬分,除了可能被關,還會被罰錢,最慘的還要承擔巨額的清理費用。

        環保署提醒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應小心謹慎,勿貪小便宜而得不償失;環保稽查全年無休,民眾如發現可疑清除車輛棄置廢棄物行為或工廠偷排廢水情形,請撥0800066666陳情報案專線,環保單位會第一時間儘速前往稽查;環保署呼籲業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維護生態環境,大家快快樂樂過好年。

環保社區 春節旅遊好去處

        環保署出版的「社區好感度100%:環境再造25例」專書,自出版以來頗獲各界好評,春節將至,民眾除了返家過年與家人團聚外,歡迎民眾前往家鄉附近本書所介紹的環保社區郊遊踏青,體驗社區運用在地資源營造清潔、舒適、宜居環境而努力的歷程與經驗。

        本書收錄的社區, 包含由新北市新店區湯泉櫻花社區、三重區光田里;臺北市北投區奇岩社區;桃園縣楊梅市秀才里;新竹縣竹東鎮軟橋社區、湖口鄉信勢社區;苗栗縣苑裡鎮山柑社區;臺中市大肚區蔗廍立全社區、南屯區楓樹腳文化協會;彰化縣彰化市福田社區、田中鎮復興社區;南投縣草屯鎮牛屎崎鄉土文史促進協會;雲林縣古坑鄉華山社區;嘉義縣竹崎鄉鹿滿社區、義竹鄉東榮社區;臺南市南區文南社區;高雄市湖內區大湖社區;屏東縣萬丹鄉後村社區;臺東縣鹿野鄉永安社區;花蓮縣花蓮市民生社區、秀林鄉三棧社區;宜蘭縣礁溪鄉林美社區、三星鄉大隱社區;澎湖縣西嶼鄉二崁社區;金門縣烈嶼鄉東坑社區等地方發展協會或里辦公室所主導推動的社區故事。

        其中彰化縣彰化市福田社區,與產業結盟並透過各種實作DIY,體驗廢油變香皂等課程,成為中臺灣的社區發展奇蹟。社區在居民通力合作下將垃圾山變桐花山,打造的賞桐木棧道,每年前往賞桐遊客絡繹不絕,已是社區最知名的景點之一。

        臺東縣鹿野鄉永安社區的玉龍泉生態步道、參觀梅花鹿園區及當地特產-紅烏龍茶,在濃郁飄香的茶葉文化館中,認識採茶、製茶到泡茶的過程,並實際體驗擂茶樂趣,還可以享用社區風味餐;宜蘭縣礁溪鄉林美社區的林美步道,同樣擁有生物多樣性的生態步道,提供生態旅遊及導覽解說,已成為國人的休閒的好去處。

        雲林古坑的華山社區,則是「環境結合產業發展」型社區中最佳的學習典範,社區結合當地環境特色從發展咖啡產業的成功經驗,注入環境生態特色遊學課程,讓老產業注入新的活力泉源。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環保署希望民眾利用春節假期返鄉過節時,就近前往參訪體驗及郊遊踏青,期許藉由相互的學習仿效來拓展視野、吸取新知,藉由跨區經驗交流與相互鼓勵分享,讓我們的家園日漸茁壯成長。

讓清潔人員有個快樂的春節假期

        新春如意,萬象更新,經由農曆年前的國家清潔週期間的環境大掃除,讓居家內外環境煥然一新,歡喜迎接103年農曆春節的來臨,環保署籲請民眾發揮公德心,維護春節假期環境的整潔,外出旅遊不亂丟垃圾,讓國人都能共度清淨又和樂團圓的春節假期,也讓平日早晚辛苦工作的清潔人員,能享有快樂的春節假期。

        今年春節假期期間,環保署強化「假日門市」觀念,請環保機關督促觀光景點於春節期間加強環境清理及維護,並呼籲寺廟、百貨公司、風景遊樂區、交通場站、遊樂園等管理單位在春節假期人潮增加時,應加派人力增加清掃頻率,維護公廁的乾淨整潔,並請民眾使用公廁時發揮公德心,疼惜清潔人員的辛勞,尊重後用者的權益,共同維持公廁環境清潔。當您外出旅遊看到在崗位上辛勞工作的清潔人員,也請說聲謝謝,感謝他們維護環境的付出。

        馬路不是垃圾的家,民眾外出旅遊時要發揮公德心,可自備環保餐具與環保袋,不要亂丟垃圾,並做好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避免棄置積水容器致成為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民眾如發現有環境髒亂的情形,可透過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通報,或於綠網下載髒亂剋星APP以手機方式通報,也可以撥打環保報案電話專線0800-066-666通報或檢舉,環保機關將儘速派員處理,並加強稽查亂丟垃圾等污染環境行為。

春節出遊三妙招 低碳環保過好年

        財福雙聚迎馬年,今年從元月三十日開始一連六天的春節假期,連假天數沒有往年多,多數民眾可能會選擇國內過年,而春節期間除返鄉與家人團圓外,也會利用年節假期安排戶外踏青旅遊。環保署提醒民眾,春節出遊時,從交通、飲食到住宿,只要掌握三妙招,就可響應節能減碳,過年享樂之餘也可以很環保。

        第一招,「大眾交通最減碳」。返鄉出遊盡量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減少開車、騎機車次數,而春節時間許多觀光風景區也都有規劃接駁專車,因此可以多多利用接駁專車,民眾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不僅可以節省油量的耗費及廢氣的排放,還可減少碳排放量及避免塞車潮,出遊才可玩得盡興。

        第二招,「低碳飲食最健康」。出遊在外用餐,多多選擇在地當季食材、多蔬果少肉、吃多少點多少為原則,並自備環保筷及環保杯,儘量減少免洗餐具使用,減少資源的浪費,不僅可吃得健康吃得安心,還能減碳做環保。

        第三招,「綠色住宿最環保」。外宿優先選擇綠色旅館,民眾自備盥洗用具,續住不更換床單、毛巾,這樣除可以減少因床單換洗所造成之污水量,減少消耗一次性備品所造成之廢棄量,還減少對環境造成的負擔,留給下一代更乾淨的家園。

        此外,環保署提醒大家,更多節能減碳小撇步都在環保署綠網之節能減碳平台(http://ecolife.epa.gov.tw/cooler/),歡迎民眾上網參考,並期許民眾在新年許下自己一個環保願望,以最實際的行動,從生活面減少不必要的浪費與過度的物質需求,用行動來表達對地球的愛心,迎接新年新開始。

社區室內空間綠美化‧健康歡欣迎馬年

        歲末迎新年的時節又來到,家家戶戶無不期待新的一年充滿新的遠景與希望,除為自家換上新春聯及張燈結綵外,更可與鄰同歡,一起進行社區植栽綠化,營造充滿活力又清新的環境,為新的一年帶來新氣象。環保署表示,若能依時節搭配植栽,可營造不同的氣氛與意象,惟社區公共空間的植栽布置需注意勿妨礙活動動線,使用水盤種植盆栽時,應避免水漬及積水,大家同心且用心布置,除增加綠色景觀、淨化空氣、減少落塵及隔絕噪音外,亦可增進社區住家的凝聚力。

        環保署指出,社區中庭及交誼廳,是社區民眾聚集培養感情的場所,通常會累積二氧化碳,產生倦怠、昏昏欲睡等情形。而利用植物的特性,將不同植物擺放在適當位置,可增加空氣淨化效果,不過開花植物盡量要放在明亮處才能持續開花!當葉片上蓋滿灰塵時,也要適時以濕抹布擦拭,不僅維護美觀,也能延長滯塵的效果,而植物種類依環境不同場所配置,更能提高空氣淨化與視覺效果,社區各類場所採不同的植栽配置如下:

        一、 大廳離交通幹道近,各樣落塵容易侵入,可採重點式的布置,放置氣派的大型盆栽,如福祿桐、帝王蔓綠絨、巴西鐵樹等;牆面、梁柱可選用垂懸植物,如黃金葛、常春藤、蔓綠絨等減少落塵之植栽(照片1),增加綠意,營造不同的氣氛與意象,帶來迎賓的效果。

        二、 大門和交誼中心人來人往,易產生落塵和二氧化碳,建議擺設鐵十字秋海棠、大岩桐、長壽花、馬拉巴栗五彩千年木、竹芋或盆菊等(照片2),不僅配合年節氣氛、妝點一室色彩,更能吸附落塵及減少二氧化碳。另可多加利用臺灣原生植物,如黃金榕、竹柏及鵝掌藤,達到綠化與生態兼顧。

        三、 當公共空間進行裝潢或修繕,其中窗簾、地毯及木製裝潢等會釋出甲醛,而地板、天花板及牆壁的塗漆,常殘留甲醛、二甲苯、甲苯及苯。除使用低甲醛環保建材外,建議擺放移除甲醛及苯類的植物,例如白鶴芋、波士頓腎蕨、盆菊、山蘇花、娃娃朱焦、吊蘭、椰子類等(照片3)。

        四、 另戶外公共空間的牆壁可採垂直綠化方式,例如選擇可自行附著於牆面生長的爬牆虎、黃邊百合竹、黃金葛、薜荔、常春藤等;或簡單搭設支架種植九重葛、使君子、蔓綠絨、珊瑚藤、炮仗花、軟枝黃蟬、蒜香藤、牽牛花等(照片4),達到增加空間利用率、美化建築物、降低建築物表面溫度、防止牆面反光及保護建物表面等目的。

        新春新氣象,過年前後花市都有許多應景植栽,可以美化環境、淨化空氣,更可以與鄰里好友一同綠美化家園,迎接綠意盎然、 鳥語花香的新年。找個時間到花市逛逛吧!環保署呼籲,運用不同植物的顏色和質感,組合出屬於自己社區的新年氣氛,並注意室內空氣品質,過個快樂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