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研討氣候變遷創新政策、驅動綠色成長願景

        為探討全球主要國家在擬訂執行因應氣候變遷政策工具作法及國際綠色財務金融機制的調和與不確定性等課題,環保署訂於本(103)年5月5日上午9時在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1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舉辦「氣候變遷創新政策工具與綠色金融國際研討會」,歡迎相關單位、產學機構及有興趣各界人士免費報名參加。

        「氣候變遷」攸關各國的永續發展和人類物種的存續, 是當前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急迫挑戰, 各國政府均將驅動「綠色成長」與邁向「低碳經濟」列為施政主軸, 在實際推動過程中如何讓公私部門資金到位, 讓政策得以延續推展, 綠色金融機制愈顯重要。英國依據「能源法(Energy Act 2011)」推動「綠色協議機制(Green Deal scheme, GD)」, 整合財稅金融與技術服務等創新融通措施來強化住商部門的節能減碳工作;而為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及因應氣候變遷衝擊調適, 各國陸續提出多元政策工具;惟政策工具之間的調和、互補、執行與不確定性等關鍵問題, 仍有賴進一步的闡述及釐清。

        本次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英國節能信託、德國弗勞恩霍夫系統與創新研究院、美國華盛頓首府 R 街研究所、韓國環境公司與日本名古屋大學等具有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分別就英國綠色協議機制與能源公司責任的啟示、德國綠色投資與綠色融資策略、美國溫室氣體管制策略觀點、韓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工具、日本能源稅與排放交易機制等議題發表專題演講,並分享該國學術探討觀點與政策執行經驗,應可為國內關心氣候變遷議題者提供新的思維與見解。會場備有中英同步翻譯服務,竭誠歡迎各界踴躍參與共襄盛舉。

        (報名網址:http://www.triweb.org.tw/2014ccpgf/)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環保署擬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徵收費率

        近年來我國廢燈管(泡)回收率大幅提升,回收基金補貼費用隨之增加,為穩定廢照明光源回收體系及基金運作,環保署刻研議修正回收清除處理收費及補貼費率,擬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直管日光燈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

        環保署表示,由於近年來輕量化之直管日光燈(T5)有逐漸取代傳統直管日光燈(T8)之趨勢,使得照明光源基金之收入大幅減少,然而由於產品生命週期之因素,目前回收處理之直管日光燈仍以較重之傳統直管日光燈居多,故需支付的補貼費亦較多。為使照明光源的回收處理體系能持續穩定運作,該署經重新調查回收處理相關成本後,提出這次費率調整草案。

        環保署表示,本次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是經通盤檢討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後加以訂定。環保署呼籲,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類回收管道,包括: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加以回收。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該草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3日後至環保署網站法規草案命令預告區查詢(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各界可親自上網參閱。

102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

        我國自87年起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從87年5.87%,提升至102年43.02%成果豐碩。環保署為了表揚並嘉許地方政府及清潔隊在資源回收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4月29日舉行「102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金給績優的執行機關。環保署長魏國彥除嘉勉地方政府在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的辛勞,並期許地方執行機關持續重視資源回收工作。

        環保署為瞭解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努力和成效, 邀請於環保領域相當熟稔的學者專家、環保團體代表及地方環保局代表, 組成考核小組委員, 實地赴各縣市進行現勘考核與指導。今年2月間辦理複核會議, 更首次集合22縣市進行成果簡報及資源回收成果資料展示, 除由考核委員評核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成果, 也藉由各縣市成果展示, 增進互相觀摩、交流、學習的機會, 整體提升各縣市資源回收品質。102年資源回收績效考核各分組特優獎分別由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桃園縣、新竹縣、彰化縣及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及金門縣獲得;特別獎由基隆市、苗栗縣及臺東縣獲得。

        民眾在生活中常會產生一些廢棄物,例如廢乾電池、廢玻璃容器、廢燈管、廢家電、廢鐵鋁罐等。這些廢棄物都是可回收再利用的,如果沒有妥善回收不僅造成資源浪費,也將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環保署呼籲民眾配合,養成隨手做好垃圾分類回收工作的習慣。各種資源物可交由當地清潔隊或回收點回收,不僅愛惜地球、資源也可再利用。

        環保署表示,自87年起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已邁入第16年,回收成果不但獲得民眾肯定,也受到國際矚目及國際媒體報導。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自87年5.87%,提升至102年43.02%,全國資源回收量亦由87年的55萬公噸,增加至102年的315萬公噸,這都是全國民眾的努力成果。地球資源有限,珍惜資源、減少垃圾量大家有責,希望全民與政府共同努力,養成垃圾分類回收的習慣,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環保署葉副署長訪視花蓮縣資源回收業務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於今(25)日至花蓮縣訪視資源回收業務,除實地參訪慈濟資源回收分類及環境教育中心、吉安鄉清潔隊外,也與各鄉鎮清潔隊長進行資源回收業務座談會,除對於花蓮縣近年資源回收成果表示肯定外,會中與當地民意代表交換意見,就花蓮縣資源回收及環境教育推動政策進行深入探討。

        環保署表示,為持續提升資源回收成效及暢通資源回收管道,花蓮縣在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一直有顯著績效,花蓮縣為全國知名之環保觀光大縣,102年度在各機關、學校、社區團體及鄉親們的配合下,垃圾回收率從94年35.04%,至102年度已提升至47.23%。資源回收率達到39.8%,已達設定之目標值,但該局仍持續以「稽查、管制、提升形象、宣傳與創新」5大面向作為努力目標,展望未來,朝向永續發展邁進。

        我國於87年即建立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社區民眾、地方政府、回收處理業者,透過政府回收基金,串連起完整之回收制度。希望以此政府與民間共同打造出堅實的資源回收成果,作為未來持續推動的基石,邁向永續循環型社會。

杜絕檢測紛爭 環保署同意樣品得分送3家檢測公司

        國人對於檢驗數據品質的要求日益重視,當我們的環境產生變化時,雖可透過採樣檢測而得知,但檢測結果可能因採樣地點、時間、或檢測過程的不同,而產生不一致的結果,為解決民眾由此產生之質疑,環保署同意當環保機關在進行環境污染調查時,可選擇3家檢測公司以公開的方式同步執行採樣、比對檢測及結果計算,所得到的檢測結果除能執行環境法規外,亦能消彌檢測代表性之爭議。

        環保署表示,過去環保團體或被稽察的工廠業者對於環保機關執行檢測時,認為僅由1家檢測公司執行檢測,且以單一數據判定是否具合法性?其說服力亦嫌薄弱。如今環保機關可依4月14日發布的樣品分樣流程執行檢測,經由同時採3件樣品各交由3家檢測公司執行檢測,其檢測結果相對於僅檢測1件樣品,比較具有公信力,也較能被接受,可解決長期以來的檢測紛爭問題,也符合各界的期待。例如,針對某地區土壤中污染物濃度是否超過標準之爭議,如經分樣後檢測結果均為超標或未超標,對於關切的各方都能信服。

        環保署說明,樣品分送3家檢驗室檢驗並未違反或修改現行的法規制度,只是利用統計學理論增加檢測數據的可信度,一般依公告的採樣與檢測方法執行分樣檢測,如以土壤重金屬為例,可由原來15%的誤差降為5

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水質監測資訊化 掌控廢水護河川

        保護家園河川水環境,除了靠環保單位對污染源的稽查管制及熱心志工巡守河川外,為強化對廢水排放的監控,環保署透過科學工具掌握污染排放資訊,積極推動大型排放源的廢水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與即時連線,目前已有8處工業區提前完成設置,為污染源的管控跨出了一大步。經由監測發現排水道水質異常,環保局與工業區服務中心已合作查獲4家偷排業者,顯示廢水自動連續監測確實發揮監控警示的功能,有效阻止污染物的非法排放。

        環保署表示, 以往水污染管制需靠稽查人員到現場採樣, 送至實驗室檢驗後才知道是否超過標準, 不僅耗時費力, 而且受限於時間人力, 無法加重稽查頻率, 讓不法業者有機可趁。設置自動連續監測設施, 環保機關可藉由科學工具, 進一步主動連續掌控並記錄污染源排放狀況, 發掘不法及異常情形, 嚇阻污染的發生。依照法令規定, 應於7月14日前完成設置的36處工業區, 目前已有桃園觀音工業區、新北產業園區、南投南崗工業區、彰濱工業區(鹿港區)、雲林科技工業區、高雄臨海工業區(臨海廠)、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臺南園區)8處超前完成, 其餘28處現正進行測試, 另有60家業者應該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設置作業。以桃園觀音工業區為例, 今年1至3月, 自動監測發現4次雨水下水道水質酸鹼值異常, 服務中心發揮委託查證權, 協助環保局查獲區內4家廠商違法排放廢水至雨水下水道, 即為水質自動監測成效的展現。

        環保署強調,全民共同監督參與為水質保護工作重要的一環,102 年經由民眾巡守檢舉查獲暗管高達174處,對於打擊不法,已發揮明顯成效。此外,為鼓勵民眾共同守護河川,在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中,新增罰款的一部分可提撥作為檢舉獎金。相信在全民踴躍檢舉不法,積極參與水環境巡守及運用科學工具輔助下,可遏止非法排放,期待共同營造優質的水體環境。

全民複式動員檢查 清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

        梅雨季節即將到來,除易造成積水,氣溫也回暖,形成孳生病媒蚊的有利條件。為防範登革熱疫情,環保署與衛生福利部於今(22)日共同召開「103年第一次登革熱流行疫情處理協調會報」,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袁紹英表示,將於4月底至6月推動全國登革熱孳生源複式動員檢查,請民眾動手清理居家戶內外孳生登革熱病媒蚊的容器及場所,各機關及地方政府持續以「清除再清除,檢查再檢查」方式,落實巡查清理,對於戶外未落實清除孳生源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環保署表示, 環保單位依據衛生福利部「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 以「清除孳生源為主, 緊急噴藥為輔」防治原則, 協助衛生機關辦理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噴藥工作。統計103年1月至3月地方環保機關動員孳生源清除達28萬人次, 清除容器87萬餘個, 空地清理8千4百餘處, 廢輪胎清理1萬9千餘個, 告發225件。為因應本年度登革熱疫情, 環保署持續辦理複式動員計畫, 透過村里互檢及地方環保局複查, 動員村里民眾及志義工進行家戶內外孳生源清除, 加強宣傳登革熱防治, 並辦理不預警抽查, 督促各直轄市、縣(市)環保局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 並加強稽查處分, 以落實公權力執行。

        為強化孳生源清除,環保署籲請全民動員維護我們的家園清淨,對於可清理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則立即清理,難以清理之處,可至環保署「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Life)網」通報,或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政府將派員儘速清除及查處,對於未落實清除登革熱孳生源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環保署預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

        環保署依102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強化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核可規定,預告訂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草案,明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之有限期限,運作行為具體規範,作為地方主管機關審核申請人申請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依據。

        該署說明,為防制毒性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授權訂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該辦法針對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訂定核可文件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補)發、變更、展延、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及各項申請表單,並配合於資訊系統開發各項文件表單,供申請人申辦使用。另針對本辦法發布前已領有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備查文件得視同為臨時核可文件,應於3年內前完成辦理第四類毒化物核可文件申請作業。

        環保署表示,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預告刊登公告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tyfan@epa.gov.tw)。

103年「媽祖遶境、臺灣乾淨」資源回收率提升4.92%

        環保署連續第7年舉辦「媽祖遶境、臺灣乾淨」資源回收宣傳活動,103年已於4月15日圓滿結束。在民眾熱情響應,以及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及雲林縣4縣市環保局的努力下,資源回收率提升4.92%,宣傳效益卓著。

        環保署表示,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途經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及雲林縣4縣市,路程長達280公里,年年都吸引超過數十萬信眾參與。今年活動以「資源回收,節能減碳」為宣傳主題,以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及雲林縣4縣市定點回收宣傳站為主,搭配首日參拜宣傳旗隊,沿途宣傳資源回收、節能減碳,深獲民眾響應及認同。媽祖鑾轎每於各地駐駕、起駕及回鑾儀式結束後,鞭炮幾乎淹沒路面,藉由環保局同仁、環保義工組成百人隊伍並搭配資源回收車,以不到1小時的時間就將路面完全清理乾淨,效率十分驚人。

        除此之外,遶境活動沿途設置之點心站及齋飯區,多已不提供免洗餐具,信眾亦多自備使用重複清洗的環保餐具,今年在大家的努力之下,資源回收率由102年的30.82%提升至35.74%,可看出歷年來該署結合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進行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宣傳的成效顯著,環保概念已漸漸深植民心。民眾如有任何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洽該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上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環保署澄清自由時報「自由經濟示範區環評鬆綁」報導

        103年4月15日自由時報A6版「環評鬆綁 將出現一堆日月光們」,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批評「自由經濟示範區根本是『環評大鬆綁』,只要提送備查就不需再環評審查,根本是廢掉環評制度」,評述內容以偏概全、易生誤解,環保署特澄清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涉及環評相關規定,以免外界誤解、以訛傳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所指爭議點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17條:「依第13條規定設置之示範區,如其變更內容未增加面積或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且變更內容符合下列要件之一,得由申設機關檢附變更說明之相關資料送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主管機關備查,不適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第1項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之規定:一、區內坵塊整併或分割。二、區內配置調整或建物樓地板面積變更。三、引進產業類別變更。」

        環保署說明,該條文之擬訂係參考現行「產業創新條例」第40條之規範架構(條文內容對照如附),將其適用於既有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及生技園區如申請為示範區,而欲變更區內坵塊整併或分割、配置調整或建物樓地板面積及引進產業類別等情形;但環保署為把關該園區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於本草案加訂該園區必須在「面積未增加」、「污染總量未增加」的條件下,且經示範區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才能送原環評審查主管機關備查,藉以管控污染不會增加,避免因轉型而加重環境影響。至於新設示範區,仍應依環評法規定實施環評。

        環保署強調,依示範區條例草案規定,新設示範區並無迴避辦理環評之可能,如開發規模達應實施環評規定者,仍應依法實施環評,至於既設園區轉型示範區者,在污染總量不變、面積不變情形下,僅有面積區塊整併、樓地板面積變更及產業類別變更等情形,才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其規範架構仍係以環境保護為優先。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2014年環保車型出爐,購車民眾可參考

        2014年環保車評選結果出爐,共計有8款油電混合動力(HYBRID)車,7款汽油汽車,1款柴油汽車及13款機車入選為2014年環保車,環保署已公布於「綠色車輛指南網」(http://greencar.epa.gov.tw/ ),民眾可上網查詢,購車時可選購低排放、低噪音及低油耗的環保車,為環境品質盡一份心力。

        環保署表示, 環保車評量的方式是依據車輛的排氣污染、噪音及油耗等對環境友善程度, 將其各分為11級, 車輛必須符合各項環境友善程度評比至少達6級分, 且總分不得低於21級分的才能入選為環保車。該署針對2014車型年之228款汽油汽車、72款柴油汽車及131款機車進行評選, 入選的環保車型包括TOYOTA PRIUS C 1.5等8款油電混合動力車、AUDI A3 1.4T等7款汽油汽車、AUDI A4 2.0 TDI柴油汽車1款及光陽 Easy 100、三陽 GTevo125等13款機車, 各入選車型詳如附表。環保署指出, 和2013年環保車比較, 今年新增1款油電混合車、1款柴油小客車及5款機車。

        為即時充分揭露最新環保車參考資訊,從今年4月開始,環保署也會對前一個月取得排氣及噪音、耗能審驗合格證明的新車型進行環境友善程度評量級分,並於每月15日前公布在該署「綠色車輛指南網」(網址:http://greencar.epa.gov.tw/),也就是說,會將新增的環保車型立刻公布,民眾只要在這個網址左側的功能選單裡點選「綠色車輛查詢」,以「車輛種類」、「廠牌名稱」、「車型年」、「動力來源」、「排氣量」及「進口/國產車」等6個項目,就可以查詢車輛的環境友善度級分。

        環保署也提出呼籲,鼓勵民眾外出通勤,可多藉由走路、騎乘自行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環保又健康的方式,但如果有必要用車或是買車,也請選擇低污染排放、低噪音、低油耗的環保車輛,一起維護環境品質。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服貿開放環境服務業無涉廢棄物進出口

        媒體報導「服貿開放環境服務業,中國毒廢棄物恐侵台」,環保署澄清服務貿易協議中開放之廢棄物處理服務業(CPC9402),並非開放廢棄物進出口,與近日修訂「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無關,請民眾無需擔憂。

        環保署說,服務貿易協議中廢棄物處理服務業係於98年6月30日即已公告為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項目,並非新增開放項目開放之廢棄物處理服務業係以從事台灣之家戶及事業產出之廢棄物(如垃圾、廢料等)收集、運送服務的行業,以及利用焚化爐或其他方法處理(含再利用),另包括廢棄物減量服務,主要係處理臺灣之廢棄物而非處理中國大陸之廢棄物,廢棄物進出口仍應依相關法規進行審查許可及申報管理。

        中國大陸來臺投資之環境服務業應遵守我國環境保護法令及標準,業者需依法取得國內各種環保許可後始得營業,如有違法除罰鍰或停工停業處分,並依行政罰法追討不法利得,因此無論是陸資、外資或臺灣業者投資設廠(場),管理要求與稽查處分均為一致,不致有特殊待遇,故投資者來自何處,並不是造成環境污染的關鍵因素。環保機關將著重於廢棄物處理技術、處理效能及可行性等嚴謹審核,並將本於職責對環境污染嚴格把關。

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環保署回應經濟日報「彰濱空污排放量 環署砍90%」

        103年4月1日經濟日報第16版「彰濱空污排放量 環署砍90%」一文所載「引發區內廠商反彈」、「衝擊後續投資計畫」等報導,環保署澄清說明本案環評空污減量之決策背景,期能降低外界的擔心與疑慮。

        環保署鑑於89年環評核給彰濱工業區空污排放總量偏高,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檢討及因應對策,由環保署環評委員會審查。

        環評委員會103年1月在求取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兼容並顧,以維護當地環境品質及國民健康為基礎,並考量區內廠商102年申報實際排放量(如附表),尚不致有立即違法之虞,並保留了該實際排放量1倍以上的容許增量空間,未致妨礙未來建廠的可能。

        同時政府對合法廠商有信賴保護之責,進駐廠商已取得之空污排放許可(具5年之許可期限),於許可有效期限到期前,尚不致有違反環評決議之情形。但在許可期限到期前,經濟部工業局將採逐步依廠商實際排放量重新核發空污許可的方式,逐步使空污許可符合環評審查決議的減量目標。

從臺美環保合作談「國際環境夥伴計畫」

        103年4月14日上午於總統府,在 馬總統見證下,環保署長魏國彥宣讀「國際環境夥伴計畫」成立聲明,美國環保署麥卡錫署長在場見證並表示美國為此一重要計畫的創始夥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美國環保署自民國82年於「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架構下, 開始綿密的合作與交流;過去20年的合作, 共執行193項合作計畫, 有效引進美國先進的環保政策與技術, 提升我國環境保護政策與技能。美國環保署麥卡錫署長此行特地前往參觀「臺美環保合作20年回顧展」, 並在臺灣大學的公開演講中強調, 臺灣有令人讚嘆環保進步歷程的故事, 更具有進及有創意的環保政策與技術, 可以分享全球。麥卡錫署長在演講中點出, 環境議題已超越國界, 亟需各國一起努力共同解決。透過「國際環境夥伴計畫」的成立, 不僅可以擴展夥伴計畫的參與國家, 更可建立臺灣分享成功環保經驗的平台, 達到改善全球環境的目的。

        「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內容目前規畫包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與管理、空氣品質保護、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清淨港口空氣品質、永續姐妹學校、永續低碳社區、電子電器廢棄物品回收管理、環境執法、環境教育、氣候變遷調適等項目。為展現落實「國際環境夥伴計畫」的決心, 環保署於4月14日至4月16日期間召開「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 參與夥伴會議的專家分別來自菲律賓、日本、印尼、墨西哥、巴西、尼加拉瓜、宏都拉斯、美國、我國等9個國家及北美環境教育協會(簡稱「NAAEE」), 研討目前各國推動環境教育的現況、面臨的挑戰、規劃未來合作重點議題及建立交流的平台。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 深耕全球永續的環境教育計畫

        美國環保署署長麥卡錫女士(Administrator Gina McCarthy)本日(4月14日)在一連串的活動中,下午特別前往「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會場,對於各國共同參與開啟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表示支持及推崇。

        環保署魏國彥署長表示,「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美國環保署在「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第10號執行辦法」架構下,雙方共同支持於民國102年至104年推動的區域及全球環保夥伴計畫之一,「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參與的夥伴國家包括菲律賓、日本、印尼、墨西哥、巴西、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北美環境教育協會(簡稱「NAAEE」)、美國及我國等。

        「第一屆全球環境教育夥伴會議」於4月14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幕,4月15日至16日將與於舉辦之環保署環境教育區域中心「環境教育國際研討會-跨境及能力建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E Capacity-"Cross Boundary and Capacity Building")」進行聯席會議與交流,會議中將起草未來兩年「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的合作方向並建立工作小組。

        【Q&A】「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第10號執行辦法」架構下,雙方共同支持於民國102年至104年推動的區域及全球環保夥伴計畫有哪些?

        A:(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與管理

        (二)1.環境資訊、2.汞監測、3.港口清淨空氣品質、4.空氣品質決策、5.永續姐妹學校、6.永續低碳社區

        (三)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管理

        (四)環境執法

        (五)環境教育

        (六)氣候變遷調適等

建安國小推「省」政府 減碳小兵立大功 環保創意 如切如磋 無遠弗屆

        美國環保署署長麥卡錫女士(Administrator Gina McCarthy)本日(4月14日)特別起個大早,前往新北市三峽區建安國小參加「臺美永續學校夥伴計畫」活動,對於建安國小與美國紐澤西州班傑明富蘭克林小學(以下簡稱「美國富蘭克林小學」)姐妹校交流的環保創意,麥卡錫署長特別表示推崇。

        美國環保署麥卡錫署長致詞中,對於建安國小為推動節能減碳自創全校師生參與的「省」政府創意激發美國富蘭克林小學建置小小美國環保署組織的交流成效,以及過去將近3年來兩校透過網路視訊會議(Skype)進行環保新知及文化交流的成果表示稱許。

        今日在建安國小舉辦「臺美永續學校夥伴計畫」的活動, 包括美國野生動物協會美國生態學校計畫資深主任洛琪女士(Ms. Laura Hickey, Senior Director, Eco-Schools USA, National Wildlife Federation)對新北市建安國小及聖心女中取得美國生態學校綠旗獎的授證、建安國小與美國紐澤西州班傑明富蘭克林小學的Skype視訊交流、啟動11所中、小學加入「臺美永續學校夥伴計畫」;環保署魏國彥署長表示, 對於建安國小許仁利校長及聖心女中魏雪玲校長, 過去近3年推動生態學校計畫, 取得美國生態學校綠旗授證, 表示恭賀及推崇;同時期勉本日加入「臺美永續學校夥伴計畫」11所學校的校長發揮教育專業與環保創意, 再創「臺美永續學校夥伴計畫」新佳績;這11所學校包括金湖國中、向上國中、虎山國小、果毅國小、太康國小、陽明山國小、南屏國小、吳江國小、土牛國小、文昌國小及花蓮女中。

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

美國資訊科技產業協會(ITIC)拜會環保署,交流資訊與通訊科技(ICT)產品處理與合作

        美國資訊科技產業協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 ITIC) 於4月10日及11日在臺舉行2014年會,並安排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由DELL、APPLE、Lenovo等國際大廠代表共5人拜會環保署,就我國廢資訊物品的管理回收、輸出入等議題交換意見,來訪外賓對我國廢資訊物品的管理政策有更深入的瞭解,並希望透過合作管道,與我國建立夥伴關係。

        美國資訊科技產業協會(ITIC)係由美國超過50個資訊科技產業知名品牌所組成,該協會對於環境議題深耕已久,每年會擇一個區域辦理年會,討論及交換各國對資訊與通訊科技(ICT)產品輸出入、廢棄、回收等議題。

        該會成員對我國廢資訊物品的輸出入管理尤感興趣,環保署說明我國對於廢棄物輸出入是採個案許可審查制,取得許可才能進行輸出入,且處理過程及其衍生廢棄物的流向亦要求網路申報與追蹤,自進出口至最終處理均有完善的管控。另屬有害廢棄物依法是禁止輸入,目前廢電腦等資訊物品因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所以不得輸入處理。

        環保署表示,自87年以來,已陸續公告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為應回收廢棄物,透過資源回收體系,國內產生的電子廢棄物大多進入回收處理系統,經估計102年國內廢電子電機產品每人每年回收量為6.01公斤,已超過歐盟每人每年4公斤的目標值,回收成效卓著。另統計101年公告應回收種類回收率已達80.4%。

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訪視新竹市生態綠化示範社區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於4月9日到新竹市進行低碳家園生態綠化示範業務訪視與座談,聽取與會代表的經驗與建言。

        環保署表示,為建構低碳永續家園,在環保署所推動的低碳社區生態綠化方案中,新竹市是全國第1個完成低碳永續家園-社區生態綠化示範計畫的城市。該署特別到湳雅環保公園和湳中里社區訪視,並且在湳中里活動中心舉辦座談會。環保署表示經由實地訪視與座談,該署葉欣誠副署長對於社區民眾把環境髒亂點變民眾休憩的地點印象相當深刻!葉副署長在親自了解當地居民協助該署推動植樹綠化的成效之後,也聽取了建言及建設需求,他希望讓植樹綠化能落實行動在地化,也能把新竹市的經驗推廣到全國各地。

        環保署說,為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提升空氣品質及美化生活環境,該署從民國85年起就運用空污基金,推動「都市綠化及空氣品質淨化區設置」,主要把裸露地植樹綠化為主,到目前已經完成了1,739公頃。這次訪視的新竹市湳雅環保公園,原本是廢耕的農地轉型成環保公園,目前已綠樹成蔭,成為當地市民運動、休憩和散步的好去處,也確實達到植樹提升空氣品質、減碳和環境教育的效益。

        湳中里社區綠化的潛力其實是來自社區居民的低碳意識。居民們除了把街道巷弄綠化之外,更進行住家環境美化及加強相關節能設施。因此,環保署特別補助該社區里民活動中心周圍進行平面與垂直綠化,由當地居民參與規劃及維護管理,進而完成了這項都會區中兼具綠化與寧靜的休憩場所。

        環保署說,經過這次訪視與座談,了解到新竹市湳中里社區居民對周遭環境的認識與關心,進而更加愛護自己所生活的社區與城市。該署將會把新竹市的成功經驗加以推廣,也呼籲大家一起來種樹與綠化,美化環境並為地球降溫,留給下一代空氣更清新的生活環境。

環保署預告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

        為配合平板電腦及外接式硬碟新增公告為應回收項目,強化環境敏感物質的回收與管控,環保署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草案已於103年4月8日進行預告程序,並公告於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歡迎各界提供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環保署表示,敦促業者強化廠內物料自我管理、落實稽核認證作業規範,向為環保署之一貫目標,環保署將採循序漸進方式引導業者漸次達成。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列平板電腦之允收查驗規範、CCTV應具紅外線夜視功能、調整質量平衡為98%~100%,以完善廠庫管理。

        環保署指出,本次修正亦持續關注螢光粉、冷媒等環境敏感物質之管理,規定處理廠在處理各項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時,應回收的冷媒月平均回收量,包括電冰箱發泡隔熱材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80公克、電冰箱冷凍系統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37公克,及冷氣機冷凍系統平均每台應回收冷媒300公克。至於螢光粉月平均回收量則為:CRT電視機每台應回收6.85公克、CRT監視器每台應回收3.2公克,未能達到規定的回收量,環保署將依違反情節處罰,違規嚴重者,將停止認證補貼。

        環保署強調,稽核認證作業手冊的修正,其目的雖是強化稽核認證程序、確保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妥適處理及稽核認證量之準確性,但最終乃希望能輔導業者做好廠務自我管理、同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達到政府與企業、環保與經濟雙贏的目標。

        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民眾及業者可自行至網站查閱,並歡迎各界提供意見及建議。

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環保署限量贈閱「保護環境的公民進行式─環境政策via公民參與」新書

        為闡述歷年重大環境政策公民參與機制及成果,環保署編製了「保護環境的公民進行式─環境政策via公民參與」一書,並提供100本書贈閱。

        想瞭解如何參與環境政策制定的民眾可於103年4月30日前,檢附貼足55元掛號郵資A4大小回郵信封1個並寫上收信人地址,寄至環保署綜合計畫處(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7樓)收即可,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早期社會上若干重大環保議題常在各方爭議與民粹氛圍中拍板定案,常見各方各說各話,堅持對自己有利的說詞,放大角度偏頗、與事實落差的資訊影響社會觀瞻甚巨。因此,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呈現事實真相,讓溝通回歸理性、科學根據及政策可行,是首要之務。

        環保署近年積極在「專家審議」和「交付公投」兩個公共政策制定的端點間, 尋求可以讓公共政策更為完善的公民參與決策機制, 並發展出「公眾參與、專家代理」的公民參與機制;由一開始的公眾倡議, 透過辦理公民咖啡館及國際論壇, 廣納各界意見與議題並分類彙整問題, 以發展關鍵議題, 再進入到議題研商, 透過全民論壇及召開專家會議等方式, 邀請爭議各方專家學者、利害關係人針對各項議題尋求共識, 並針對缺乏共識部分賦以關鍵參數設定與模式模擬進行風險評估, 若仍無法處理時, 再回到價值與利益的取捨, 進行風險管理等, 均是在環境決策過程中公民可以參與討論方式。

        此次發表新書共收錄17篇案例, 說明環保署重大環境決策過程採行公民參與機制及內容, 全文共採訪42位學者專家、環保團體代表及機關代表等, 分享其親身參與環保議題的經驗及觀點, 案例包括備受好評的「垃圾不落地、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 由民間環保團體發起的力量, 發展至垃圾不落地、隨袋徵收, 以及後來創造「零掩埋奇蹟」; 及總統馬英九也親臨超過600人次參加之「全國氣候變遷會議」, 聆聽各界回應, 在在呈現出公民在參與環保政策時, 能夠透過更輕鬆、更理性的方式發聲, 從而消弭不同立場多方代表的緊張關係, 同時也讓政策的形成, 更臻完善與多元。

        本書將在國家書店及五南文化廣場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銷售,歡迎民眾前往購買或至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之環境教育圖書館(網址:http://eeis.epa.gov.tw/lib/)下載閱讀。

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環保署澄清「捷運萬大線繞路圖利」報導

        103年4月7日蘋果日報第A11版「萬大線繞路 環團批圖利立委」、台灣時報第8版「萬大捷運涉圖利 環團促林德福解釋」及中國時報103年3月27日「捷運萬大線環差通過 挨批草率」等報導,針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提出「路線變更圖利」、「開挖恐破壞透水層」等質疑,環保署特予澄清說明,以避免外界誤解,以訛傳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環保團體所指環保署明顯護航本案變更所涉「保生路」土地圖利一事,環保署強調,環評係基於環境保護之目的中立審查,本案無變更或增加車站位置,無涉捷運車站衍生之經濟利益,倘就施工期間環境影響而言,開發單位於變更前後路段皆採地下隧道型式施工,屬施工影響最低之工法,至於開發地區土地所有權情形,非屬環評審查事項。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開發之「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環境影響說明書」前於97年經環保署審查通過,該局於102年考量原路線穿越新店溪之萬大路至富民路段轉彎半徑小,營運速度受限,申請變更路線為通過萬大路臺北魚類批發市場及第一果菜市場(如附圖),以增大轉彎半徑,提升營運速度,達降低輪軌摩擦噪音振動影響之效;另以工程方式取消穿越永和區保生路與中山路口地上23層私人建築物下方,降低地下穿越之影響。另納入機廠支線之路線長度。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調查結果發現LG05車站之開發,須挖除地下廢棄物約4.8萬立方公尺,該局並於環評審查過程提出廢棄物相關清除處理之承諾規劃,經環評專案小組審查要求補充納入「地下廢棄物處理及回填作業之環境影響與管理計畫」。至於台灣護樹聯盟所提「若開挖過程破壞透水層,大台北水源恐遭影響」之質疑,環保署說明,挖除既有填埋廢棄物,將更加有效控制污染擴散風險,另從該車站距離「瓦瑤溝東支流」約200公尺,以開挖過程擴散速度而言,本案並無污染瓦瑤溝之可能風險。

        環保署分別於102年11月6日及103年3月27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會議召開過程均無旁聽民眾或團體陳述意見,後續將提至環評審查委員會討論。

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環保署預告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第7條修正草案 縮短審查時間

        環保署為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益,縮短人民申辦案件處理時間,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第7條,一旦通過後,申辦案件之完成審查及延長審查期間將由90日縮短為50工作日。

        環保署於95年7月6日發布施行「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其中第7條明定:「檢具之文件及資料齊備者,應於90日內完成審查」、「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內容複雜特殊者,中央主管機關於通知申請單位後得延長審查期間一次,延長期間以90日為限」。

        該署表示,經評估檢討現行審查作業,擬縮短審查及延長審查期間並明確以工作日做為日數計算基準,申請單位所檢具之文件及資料如齊備者,審查期間將縮短於50工作日完成,倘因內容複雜未能審查完成,得延長審查時間1次,並以50工作日為限,以提升審查之時效。

        修正草案詳細內容請先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建議(Email:jichwang@epa.gov.tw)。

廢車老舊要回收 繳稅季節省荷包

        又到四月份牌照稅繳費季節了唷!環保署提醒您,若車體已回收的車主,可持環保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或廢車回收管制聯單辦理車籍報廢節稅止費,停止牌照稅的稽徵累計。愛護環境、你我有責,街道清新、大家開心。

        環保署提醒您,號牌是車體稽徵稅費的車籍資料,環保署回收證明單是車體已回收的憑證,若車體已回收的車主,可持該署開立的回收證明單或車體回收當時核發的廢車回收管制聯單,主動向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作業,即可停止牌照稅及燃料費的稽徵累計。如愛車已老舊仍停置道路尚未報廢者,也請儘速聯繫該署登記有案之回收商進行車輛回收,避免號牌有遭非法竊用之虞,以維護自身權益。

        環保署表示,老舊車輛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

        第2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吊車輛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吊車輛時向回收商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

        環保署提醒您,共同守護環境、清淨家園,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並完成車籍報廢相關手續。車體回收後,記得要索取環保署開立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車牌,並到住家附近的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才能申領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清明祭祖重誠心 不燒紙錢好清新

        清明節即將到來,環保署呼籲民眾,可以選擇更先進環保的祭拜方式,以功代金,或是不露天燃燒紙錢,採用各地公墓及靈骨塔提供之紙錢集中焚燒服務,給自己及祖先們一個乾淨清新的環境。

        民眾於祭祖掃墓時應儘量避免露天焚燒紙錢, 並應將墓園周圍的雜草、易燃物集中做適當的處理, 以免造成紙錢燃燒時的灰燼波及到雜草而引發火災。今年清明節期間各地方政府仍會提供紙錢集中焚燒服務及相關宣傳, 如新北市政府提倡環保追思觀念, 提出紙錢3燒「不要燒、減少燒、集中燒」, 鼓勵民眾可透過電子追思網頁來進行祭祖, 以徒手祭拜及追思留言等「不要燒」紙錢的方式, 來表達對親人的思念, 可購買大面額紙錢或環保紙錢「減少燒」, 誠心誠意不打折, 將欲焚燒之紙錢放入「集中燒」專用袋, 並寫上祖先的名字, 交由掃墓服務站送往已淨爐的焚化爐焚燒;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花蓮縣及澎湖縣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透過「以功代金」, 將購買紙錢的金額捐獻給社福團體作為公益用途, 以不同方式達到宗教祭祀與環保兼顧之目的;此外, 各直轄市、縣(市)當地公墓及靈骨塔, 也提供民眾紙錢集中焚燒服務, 民眾可多加利用, 將紙錢統一集中給專人處理, 就可減少造成空氣污染(相關活動及聯絡資訊如附件)

        環保署特別呼籲民眾,清明節是我國傳統民俗節日,本意味著一種尊重生命的儀式,其內涵在於向已故的親友、先祖表達緬懷思念與敬意,誠心敬意最為重要;一束鮮花、一個鞠躬,就足以表達對先人慎終追遠之意,如果一定要焚燒金銀紙錢,也請與當地環保局聯絡,將金銀紙錢集中送到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焚化爐進行集中焚燒處理,以減少空氣污染,共同維護我們的生活環境品質。

南星自由貿易港區第一期計畫並無偽造不實地籍資料,環保署呼籲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性面對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指控台灣港務公司所提出的「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一期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變更內容對照表」環評資料偽造不實,經環保署本年3月21日召開環評初審會議判定,本次變更係依高雄市前鎮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分割,並於當天會議親自向該聯盟說明並無所指控之情況,惟會後該聯盟仍持續指控台灣港務公司,因此環保署公布相關資訊,將事實完整呈現。

        南星自由貿易港區第一期環境影響說明書在101年9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當時的說明書記載了會使用到地號002-3的部分土地。後來因為南星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計畫也會使用到第一期剩餘的0002-3土地, 因此高雄市前鎮地政事務所就依據了南星自由貿易港區的細部計畫, 將0002-3地號的11萬餘平方公尺的土地重新分隔成2筆, 其中一筆仍編號為0002-3, 面積1萬4千餘平方公尺供第一期計畫使用;另一筆更改編號為0002-10, 面積9萬9千餘平方公尺供第二期計畫使用, 因此台灣港務公司很明確的在所送資料中標示, 地號0002-10在第一期計畫使用面積為0。(詳見附表)

        台灣港務公司以務實的方式辦理地籍分隔及重測,清楚的釐清南星自由貿易港區第一期、第二期計畫各自使用不同地號的土地及面積,利於外界監督開發範圍,在3月21日當天會議中也詳加說明,但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會後仍持續指控台灣港務公司偽造文書,並向監察院、立法院舉發,甚至表示要向高雄地檢署告發該公司。環保署表示,該署向來感謝環保團體提供各項建議,惟仍呼籲環保團體應本著理性的態度,而非曲解開發單位對環境保護工作的努力與付出,甚至動輒提告。

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蟎不講理-防蟎有道 環保署告訴您,減少過敏的對策

        國內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過敏的人都對室內塵蟎有過敏反應,環保署提供大家防蟎之道!隨著春天到來,室內濕度升高(相對濕度大於70%)時,過敏患者發病的機率就會變高,而過敏原除了黴菌、花粉外,室內塵蟎是最重要的過敏原,而對塵蟎具有過敏反應的人,如果接觸到塵蟎或其排泄物,就有可能會引發惱人的氣喘、打噴嚏、流鼻水、鼻塞、過敏性結膜炎、異位性皮膚炎等症狀。因此,環保署要告訴您,我們要如何減少居家環境的塵蟎。

        環保署表示, 居家環境中常有且會引起過敏的蟎類有歐洲室塵蟎及美洲室塵蟎, 這些蟎類體型很小一般肉眼不容易看清楚牠們的型態, 數量很多時, 眼力夠好的人, 可以看到彷彿會移動的小灰塵顆粒(約0.2mm), 而塵蟎最適合生長及繁殖的溫度在22-26℃、濕度為70-80%, 溫暖潮濕的環境中及富有食物碎屑較多之處也就是牠們最適合生長及繁殖的場所。人類及竉物掉落的皮膚屑、毛髮處所, 就是室內塵蟎鍾愛的棲息場所, 例如枕頭、床舖、沙發等處。

        環保署強調, 防治塵蟎最有效的不二法門還是環境治理, 保持居家環境的乾燥及乾淨, 才是防治塵蟎的黃金法則。環保署推薦預防居家塵蟎的撇步, 1、降低室內濕度:保持室內通風, 使室內濕度不會升高, 牆壁漏水要儘快修復, 廚房、浴室廁所使用後要擦乾以保持乾燥, 亦可搭配採用除濕機, 只要濕度在50%以下, 蟎類會脫水死亡。2.保持清潔:室內清潔宜用高效能吸塵器清理, 寢具如座罩、枕套、毛毯、床墊套等應常清洗, 並建議可用55-65℃的熱水清洗, 可殺死塵蟎和清除塵蟎過敏原。如果家中有易過敏成員, 就不適合用地毯、窗(布)簾, 可改用塑膠製遮光簾或百葉窗;不宜使用布製沙發座椅, 可改用塑料布沙發座椅;另外由於竉物狗、貓、兔、鼠、鳥等身上的皮屑也是塵蟎的食物來源, 家中有易過敏的人, 也不適合在室內飼養這些小竉物。

        環保署表示, 以環境用藥防治室塵蟎只能達到治標的效果, 而持續不斷的環境整頓、清潔才是真正的治本, 對於防治塵蟎的詳細資訊, 民眾可至環保署網站http://www.epa.gov.tw/ch/SitePath.aspx?busin=325&path=1647&list=1647查閱。另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 教民眾認識居家害蟲或如何使用環境衛生用藥, 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 都可以上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