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環保署持續執行高噪音車輛稽查大執法 以遏止改裝排氣管擾寧

        改裝汽機車排氣管的車主要留意了, 環保署自今(103)年5月起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及監理機關加強取締高噪音改裝車輛, 以遏止擾寧情形發生(見附圖1及圖2)。環保署表示, 去(102)年全國共執行高噪音車輛稽查377場次, 攔檢(查) 1萬7,599輛次, 其中經檢視明顯改裝且音量大的有1,459輛次, 經檢測不合格告發666輛次, 占46%, 顯示高噪音車輛多屬改裝且從外部聽力辨別即可使其無所遁形, 故今年除持續強化聯合稽查外, 並協調交通主管機關採取遏止高速行駛措施及研究透過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APP)檢舉蒐證高噪音車輛的可行性。

        環保署指出,今年預估稽查400場次,攔檢(查)可達2萬輛次,且主要強化作為包括:在高噪音車出沒重點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在汽機車改裝店周邊加強巡查、建置警察機關網路通報系統,再由各地方環保局直接通知車主限期到檢及加強校園教育宣導(傳),以端正青少年及學生維護環境安寧觀念,期盼藉由上述作為導正社會風氣,減少車輛排氣管改裝擾寧問題,提升國人生活環境品質。

        環保署表示, 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 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新臺幣3,600元以下罰鍰, 並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至符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為止。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 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情形者, 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新臺幣2萬4,000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般而言, 環警監聯合稽查現場執法人員會依其違反情形, 擇一從重處分。因此, 環保署呼籲並提醒車主, 勿任意改裝車輛或高速行駛製造噪音擾寧, 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