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檢舉達人積極檢舉環保違規案件的一些個案缺失, 屢有媒體報導地方政府環保單位回應民意代表的要求, 表示將考量調降檢舉獎金占收取罰款的比率。對此項情勢發展, 環保署表示將去函地方政府環保主管機關, 改進檢舉達人的缺失, 應對症下藥, 例如加速通知被檢舉人知悉的作業、規定檢舉達人拖延一定時間後才提出的檢舉案件不予處理等, 以適時合理地導正違規人的行為, 千萬不可用調降檢舉獎金占罰款比率做為改進作為。因為在目前環保違法普遍存在的情況, 環境髒亂與破壞無法僅靠環保單位有限的稽查人力, 以偏低的發現違法機率與偏低的罰款額度可以快速遏阻及改善的。
地方政府依據相關環保法令訂定檢舉獎金, 就是要鼓勵無所不在關心環境的民眾, 能勇於檢舉身邊發現的環保違法行為, 讓有意或無意的違法者, 因為有更大的機會被發現及得不償失的罰款而心生警惕, 端正行為。由於因此產生了許多環保檢舉達人, 造成民眾抱怨接獲罰單告知違法行為的時間相隔過久, 錯失及早改正的機會。環保署表示, 將請各地方政府環保單位加速檢舉案之行政處理流程, 以避免造成民怨。惟環境保護需要全民共同來努力, 對於不法行為仍應鼓勵民眾勇於檢舉, 由於檢舉獎金制度對於環境清潔維護確有正面關鍵的效果, 環保署期望地方政府千萬不要輕易調降獎金比例, 反而應調升部分偏低的獎金比例。
環保署表示, 據廢棄物清理法第67條規定, 對於違法行為, 民眾可以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 向所在地環保局或鄉鎮市公所檢舉。相關單位於接獲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後, 依據各地方政府所訂定之「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檢舉人可獲得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一定比例之獎金, 另外對於烏賊車的舉發, 空氣污染防制法亦訂有「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 除此之外, 環保署表示針對重大污染案件, 如提供的檢舉線索經環保人員稽查確認污染來源, 依規定嚴格處分外, 最高將發給檢舉人檢舉獎金新臺幣20萬元, 其實都是為了鼓勵民眾踴躍舉發違法行為, 共同維護環境生活品質。
針對桃園縣及臺中市政府在今年3月預公告調降檢舉亂丟煙蒂獎金比例, 高雄市也在研議調降部分, 環保署表示, 取締目的不在於重罰, 提撥獎金是為歡迎民眾協助維護環境品質, 最重要的是鼓勵民眾守法, 如果確實遵守環保法規, 就算檢舉達人環伺周遭, 也不必煩惱有被檢舉而收到罰單的機會。環保署指出, 有地方環保單位因訂定高額檢舉獎金導致檢舉案件數量龐大, 處理時效延宕多時, 造成受處分人1年後才收到罰單, 以至於被檢舉人毫無警覺, 一再違法, 形成民怨的情形, 該署希望環保單位同仁在接獲違法檢舉後應加速辦理, 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刑罰法之規定, 在第一時間先通知被檢舉人陳述意見, 可讓被檢舉人即時端正行為, 避免發生再度違法受罰之情形;另規定檢舉達人拖延一定時間後才提出的檢舉案件則不予處理, 讓被檢舉人獲得合理的對待。
環保署表示,整潔美好的環境是全民共同的期待,邀請全民一起來擔任環境守護天使,歡迎全民一起檢舉不法行為。該署將請各環保單位加強要求稽查同仁裁處技巧及處理態度,並提升處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