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鋼業電爐為粒狀污染物主要排放源之一,環保署為強化這一類工廠的空氣污染管制,修正「煉鋼業電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名稱並修正為「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內容詳載於環保署網站「最新環保法規」(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
環保署表示,改善空氣品質是環保署責無旁貸的工作,該署已於101年5月14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標準」,將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管制,並全方位規劃相關管制策略,針對固定污染源管制部分,已積極研議加嚴鋼鐵業、玻璃業及電力設施等相關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鑑於國際間管制煉鋼電爐之排放標準日趨嚴格,且製程廢氣處理設備亦日益精進,防制技術成熟,為進一步改善國內空氣品質,乃修正並加嚴本標準。
環保署指出, 煉鋼業電爐包含鋼鐵冶煉、鋼鑄造或灰鐵鑄造等程序之電爐, 本次修正標準名稱, 使管制對象明確化。另外, 加嚴污染源廢氣排放口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煉鋼電弧爐管制方面, 廢氣排放口粒狀污染物濃度限值由50 mg/Nm3加嚴為15mg/Nm3(既存污染源)及10mg/Nm3(新設污染源);鑄造電爐管制方面, 廢氣排放口粒狀污染物濃度限值由50 mg/Nm3加嚴為15mg/Nm3(既存污染源)及12mg/Nm3(新設污染源), 其中既存鑄造電爐排放口粒狀污染物濃度限值分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從發布日起)加嚴至30mg/Nm3, 第二階段(106年1月1日施行)為15mg/Nm3, 給予業者緩衝改善時間, 降低業界衝擊。同時考量加強集塵抽風系統, 可有效抑止廠房粉塵逸散, 將煉鋼電弧爐加料期及出鋼期之廠房不透光率限值由20%及40%加嚴為10%。
為提升國民生活環境品質,環保署希望透過排放標準修正,促使業者除在經濟發展上努力外,也加強業界環境保護之責任,達經濟與環保雙贏的目標。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空氣品質逐漸恢復平常型態
來自中國大陸的沙塵及污染物影響持續減緩,各地空氣品質逐漸恢復平常型態,環保署解除本次沙塵預警。環保署指出,17日上午起,北部空氣品質開始受到東北季風挾帶的沙塵及污染物影響,全臺共造成28個測站空氣品質達不良等級。17日受沙塵影響PM10(粒徑小於10微米的懸浮微粒)最高濃度,北部244微克/立方公尺(萬里);東部182微克/立方公尺(宜蘭);金門及馬祖為224及194微克/立方公尺;中南部除沙塵影響並有本地揚塵現象,最高濃度為459微克/立方公尺(臺西)及582微克/立方公尺(朴子)。
環保署18日上午10時最新監測資料顯示,沙塵影響持續減緩,北部PM10小時濃度為123微克/立方公尺,中部約91微克/立方公尺,東部約102微克/立方公尺,南部約162微克/立方公尺,伴隨東北季風南下的沙塵將於18日午後開始減弱,空氣品質將趨於緩和。
環保署表示,18日白天雲嘉南地區因地面風速仍較強,地表有機會再出現揚塵現象,空氣中懸浮微粒偏高。隨著東北季風逐漸減弱,南部地區受大氣擴散條件不良影響,懸浮微粒濃度可能偏高,提醒有心血管疾病及呼吸道疾病的民眾,儘量避免在戶外從事劇烈活動。歡迎民眾多利用該署網站(http://taqm.epa.gov.tw)查詢最新空氣品質動態。
環保署18日上午10時最新監測資料顯示,沙塵影響持續減緩,北部PM10小時濃度為123微克/立方公尺,中部約91微克/立方公尺,東部約102微克/立方公尺,南部約162微克/立方公尺,伴隨東北季風南下的沙塵將於18日午後開始減弱,空氣品質將趨於緩和。
環保署表示,18日白天雲嘉南地區因地面風速仍較強,地表有機會再出現揚塵現象,空氣中懸浮微粒偏高。隨著東北季風逐漸減弱,南部地區受大氣擴散條件不良影響,懸浮微粒濃度可能偏高,提醒有心血管疾病及呼吸道疾病的民眾,儘量避免在戶外從事劇烈活動。歡迎民眾多利用該署網站(http://taqm.epa.gov.tw)查詢最新空氣品質動態。
環保署「102年全國毒化物事故案例研討會」在新竹登場
環保署為增進國內政府防救災單位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包括運送業者)環境毒災事故預防管理與應變能力,於11月18日在新竹工研院舉辦「102年全國毒化物事故案例研討會」,會中國內產、官、學、研等專業人士約300餘人與會,就國內今年各類化災事故案例進行研析,並針對化學災害應變體系的前瞻與未來方向並落實工業安全之策略與管理進行熱烈討論,充分交流專業技術與知識。
本次研討會除了安排專題演講外,將公開表揚頒發協助環保署環境毒災應變隊支援區域事故應變之19家毒災應援隊貢獻獎牌,並邀請剛獲環保署頒發運作績優獎牌之4家廠商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經驗分享,也同時安排12件國內各類型事故案例進行應變與精進策略專題研析。
環保署表示,本次共蒐集102年有關運作場廠、運送槽車、倉儲及實驗室等4種不同類型事故態樣,並依據業界實務需求,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具創新作法業者及事故廠家,進行專題講座及經驗分享。從事故內容概述、災因分析、災後處理提出報告,藉由面對面意見交換方式,彙集產、官、學、研等各界寶貴的建言,並由專家進行總結講評。這些寶貴的經驗將可提供業界做為借鏡,並做為強化平時防災弱項與落實廠內應變、廠與廠間之聯防的重要參考。
環保署強調,台灣地狹人綢,為避免毒化災事故影響民眾,政府機關正積極強化業者與各級政府減災預防與應變能量,每年辦理全國毒化物事故案例研討會及國際交流研討會等,促成各界災防技術與經驗交流,提昇化災應變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督導業者落實災害整備及預防作業,有效降低毒化災事故風險,維護人民健康安全。
本次研討會除了安排專題演講外,將公開表揚頒發協助環保署環境毒災應變隊支援區域事故應變之19家毒災應援隊貢獻獎牌,並邀請剛獲環保署頒發運作績優獎牌之4家廠商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經驗分享,也同時安排12件國內各類型事故案例進行應變與精進策略專題研析。
環保署表示,本次共蒐集102年有關運作場廠、運送槽車、倉儲及實驗室等4種不同類型事故態樣,並依據業界實務需求,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具創新作法業者及事故廠家,進行專題講座及經驗分享。從事故內容概述、災因分析、災後處理提出報告,藉由面對面意見交換方式,彙集產、官、學、研等各界寶貴的建言,並由專家進行總結講評。這些寶貴的經驗將可提供業界做為借鏡,並做為強化平時防災弱項與落實廠內應變、廠與廠間之聯防的重要參考。
環保署強調,台灣地狹人綢,為避免毒化災事故影響民眾,政府機關正積極強化業者與各級政府減災預防與應變能量,每年辦理全國毒化物事故案例研討會及國際交流研討會等,促成各界災防技術與經驗交流,提昇化災應變人員專業知識與能力,並督導業者落實災害整備及預防作業,有效降低毒化災事故風險,維護人民健康安全。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我國應邀出席波蘭政府周邊會議分享臺灣經驗
我行政院團已於11月11日開始陸續抵達波蘭華沙, 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9次締約國會議(COP 19)。2013年11月13日晚間波蘭在主會場國家體育館主辦以「歐盟排放交易機制-新規範及氣候變遷和排放交易之市場策略(EU ETS - New regulations and market strategies for climate change and emission trade)」為題的周邊會議, 邀請我國代表團參與。我團由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辦公室執行秘書簡慧貞擔任座談講者, 分享非附件一國家可向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汲取經驗, 並介紹臺灣在建構碳市場及減碳積極作為願景, 獲得與會專家代表們熱烈肯定與迴響。
該場周邊會議由英國E. ON公司資深顧問William S. Kyte博士擔任引言與主持人, 其他與會演講者包括UNFCCC秘書處Robin Rix、國際排放交易協會主席Dirk Forrister、波蘭JSW Group副主席Małgorzata Wejtko、國際航空運輸組織Michel Adam、瑞典企業能源通訊部部門主管Marie Karlber及波蘭環境部部門主管Malgorzata Wejtko等來自氣候公約秘書處、政府部門、民間組織與企業代表們, 就EU ETS市場發展趨勢及持續改善之法規進行對談, 探討該市場制度整合之必要性、未來碳價預測, 以及促進未來公約協議達成所應扮演的角色。
我團代表簡慧貞於會中表示, 歐盟在推動碳交易機制的做法與經驗, 確實能夠提供新興工業化國家等氣候公約非附件一成員在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上的重要參考基礎, 並強調全球碳交易市場機制間的連結, 將有助於新興國家運用成本有效方式來強化減緩工作。同時介紹臺灣在國內溫室氣體減量推動工作上, 已經規範大型排放源或重大環評開發業者的減量要求, 並建立起先期及抵換專案(Early Action and Offset)相關制度, 鼓勵企業及早採行減量作為, 將經國內官方認可的排放減量額度或透過取得氣候公約認可的碳權(如CERs)來當作抵減來源, 提供臺灣產業最具減量成本效益之多元管道, 再次強調國際碳交易市場機制連結對我國的重要性。
會議最後,主持人詢問所有與談人兩個問題:「歐盟碳交易市場是否能夠發揮其作用」及「2015年是否能夠成功通過新協議」,各與談人對此兩議題多數表示正面的回應,而我國代表亦以"Yes, and please"表達我國對此議題之高度關注,並期許未來更多國際多方的合作與努力,持續導入運用市場機制,以促進全球新協議的形成,共同對抗氣候變遷。
該場周邊會議由英國E. ON公司資深顧問William S. Kyte博士擔任引言與主持人, 其他與會演講者包括UNFCCC秘書處Robin Rix、國際排放交易協會主席Dirk Forrister、波蘭JSW Group副主席Małgorzata Wejtko、國際航空運輸組織Michel Adam、瑞典企業能源通訊部部門主管Marie Karlber及波蘭環境部部門主管Malgorzata Wejtko等來自氣候公約秘書處、政府部門、民間組織與企業代表們, 就EU ETS市場發展趨勢及持續改善之法規進行對談, 探討該市場制度整合之必要性、未來碳價預測, 以及促進未來公約協議達成所應扮演的角色。
我團代表簡慧貞於會中表示, 歐盟在推動碳交易機制的做法與經驗, 確實能夠提供新興工業化國家等氣候公約非附件一成員在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上的重要參考基礎, 並強調全球碳交易市場機制間的連結, 將有助於新興國家運用成本有效方式來強化減緩工作。同時介紹臺灣在國內溫室氣體減量推動工作上, 已經規範大型排放源或重大環評開發業者的減量要求, 並建立起先期及抵換專案(Early Action and Offset)相關制度, 鼓勵企業及早採行減量作為, 將經國內官方認可的排放減量額度或透過取得氣候公約認可的碳權(如CERs)來當作抵減來源, 提供臺灣產業最具減量成本效益之多元管道, 再次強調國際碳交易市場機制連結對我國的重要性。
會議最後,主持人詢問所有與談人兩個問題:「歐盟碳交易市場是否能夠發揮其作用」及「2015年是否能夠成功通過新協議」,各與談人對此兩議題多數表示正面的回應,而我國代表亦以"Yes, and please"表達我國對此議題之高度關注,並期許未來更多國際多方的合作與努力,持續導入運用市場機制,以促進全球新協議的形成,共同對抗氣候變遷。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