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推動焚化爐區域供冷熱,型塑低碳永續新生活

環保署持續推動低碳永續家園方案,今(101)年該署提出創新的思惟,以提昇焚化廠總熱效率及結合減碳作為,計劃把焚化廠發電後餘熱,建置區域供冷熱系統,供應廠址鄰近區域住家、商圈及工廠熱能或冷氣需求,型塑低碳永續新生活,並優先規劃可行性廠址進行設置區域供冷中心作為示範,未來將使全國焚化廠發電機組總熱效率從20%提高至30%以上。
國內共有24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年焚化處理家戶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約635萬公噸,除了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外,焚化所產生之高溫蒸汽送入蒸汽輪發電機供作發電。依據100年資料顯示,24座焚化廠發電量約30.7億度,售電率76.87%,實際售電量約23.6億度,售電所得金額約45.1億元,為焚化廠產生最大的附屬效益,然上述收入為全部焚化廠熱效率約20%狀況下所得,意味者至少有70-80%的燃燒熱能直接排放至大氣中,尚未加以回收利用。若能妥善利用焚化廠排放之餘熱,將總熱效率從20%提高至30%以上,每年可再額外提高相對收益約20億元,並可減少化石燃料耗用量之成效,減少排碳。因此環保署評估以焚化廠餘熱再利用來建置區域供冷熱系統可行性,未來建置區域供冷、供熱設備後,具有降低夏季尖峰裝置容量、提高機組總熱效率,估計利用蒸汽潛熱能量可提升全國焚化廠總熱效率30%以上。
以國外發展焚化廠區域冷熱供應系統實際案例,如丹麥有29座垃圾焚化廠發電供應全國電力占3%,其他作為區域供熱之熱能量占有18%,是世界上焚化爐餘熱再利用最佳成效之國家。環保署表示,將借鏡丹麥區域供熱整合成功經驗,開創我國低碳社區永續家園的新契機。在國內目前已有中鋼公司利用一貫作業製程產生二次能源如蒸氣、氧氣等,直接供應蒸氣給臨海工業區鄰近工廠使用,提升能源效率,達成最大能源整合及減碳效益。
從國內、外成功經驗及節能減碳等誘因,環保署辦理全國24座焚化廠餘熱再利用總體檢討工作,就各廠址周圍區域進行冷熱需求初步評估及篩選、決定較合宜的餘熱再利用方案、並以分級方式評估推動可行性。規劃及調查建置區域供冷系統示範計畫,廠區之空間利用現況及擴增可能性、鄰近地區之潛在用戶能源需求量、評估區域供冷中心之建置與投資方式、研擬餘熱再利用方案、輸送管網路徑調查及研選等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焚化廠址建置區域冷熱能供應區域初步評估、廠內空間利用及擴增評估、並與著手調查附近潛在熱能需用者,說明規劃方向及徵詢其未來合作意願。
環保署表示,未來會參考國外法規、獎勵政策、推動方法及經營合作模式等經驗,結合潔淨低碳能源、低碳產業經濟等新政,完成國內區域冷熱供應系統,達成永續低碳城市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