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回應2013/03/20 地球公民基金會籲立法院暫停審議毒管法修正案會後新聞稿

        這是一篇讓環保署認真工作的同仁看了很傷心的報導。

        環保署就是因為現行毒管法有缺失,所以引進歐盟REACH法規的新做法而提出修正草案,於去年年中送立法院審查。引進與歐盟完全相同的做法就是要擴大化學品的登錄管理,課予化學品製造販售者完成危害評估及上網申報的責任後,依據我國資訊公開法,就可以讓資訊透明公開,並公布於網站以保障環境生態與健康。

        在歐盟REACH法規中也清楚規定,涉及工商機密,經過業者申明而主管機關確認後的資訊必須保密,但在有健康或生態危害的緊急狀況時還是可以公開。我國現行毒管法第41規定也採取同樣的規定,而在修正草案第七之一條也授權環保署於後續管理辦法中參考歐盟REACH詳加規定可保密的範圍及作業規定。

        地球公民基金會新聞稿卻以此指責環保署嚴重違背REACH原則,而且說「行政院版的毒管法用商業機密讓這些化學物質無法資訊公開」。用詞嚴峻,形同抹黑環保署。

        毒管法修正草案上會期就送進立法院後, 審查進度已由立法院主導。而且上會期已經完成大體討論, 在本會期繼續進行逐條討論, 由本會期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新召委蘇清泉委員負責排定審查時間。本案有沒其他版本以及有無爭議, 召委當然會弄清楚, 哪裡是地球公民協會新聞稿中所說:「民間團體關注毒管法很久, 也多次跟環保署磋商討論, 然而, 這次為了趕時程、衝業績, 環保署跟民間團體討論後沒幾天就硬把這跛腳的行政院版本送入衛環委員會審查, 竟然欺騙該委員會蘇清泉召委『毒管法沒有爭議, 也沒有其他版本』」。修正案早已經在立法院, 民間團體要找委員提案, 並不需要環保署同意, 早在上會期就可以提案, 卻在本會期立院排定議程即將繼續審查前夕, 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訴求來不及提案, 要求暫停審查, 否則就是草率倉促過關。為達目的, 甚至誣指環保署欺騙委員, 說行政院的版本跛腳。

        地球公民基金會究竟是以保護國民健康及生態為主的民間團體?還是以政治目的為主的民間團體?環保署期望無論是何種團體,都要本於事實做建設性論述,少用抹黑及扭曲別人用心的手法,珍惜民主社會言論自由但不損害公益及他人權益的可貴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