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報導「漁民6.8上凱道 籲正視漁源枯竭」中,魚體含重金屬及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鎘超標之說明

        自由時報102年5月31日新聞A16版報導「台灣釣權會游清江會長100年10月6日於臺南市安平港燈塔南側釣到魚送環保署檢驗,發現重金屬砷、鉻、銅、鎳及鋅」及「去年1月7日台電台中發電廠排放廢水重金屬鎘超標」,環保署說明如下:

        一、台灣釣權會游清江會長100年10月6日於臺南市安平港燈塔南側釣獲斑點雞籠鯧, 經烹煮冷凍於101年3月14日送本署檢驗, 本署環境檢驗所於同年3月17日收樣化驗。化驗結果, 魚檢體砷(0.759 毫克/公斤溼重)、鉻(0.131 毫克/公斤溼重)、銅(0.370 毫克/公斤溼重)、鎳(0.085毫克/公斤溼重)及鋅(4.51毫克/公斤溼重)數值偏低, 而鎘、汞及鉛則為未檢出(N.D)。依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所規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甲機汞1ppm以下、鎘0.3ppm以下、鉛0.3ppm以下), 本次樣本符合該項重金屬含量標準。

        二、另台電台中發電廠排放廢水重金屬鎘超標一事,經本署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明如下:

        (一)101年1月7日本署及地方政府無台電台中發電廠相關稽查採樣紀錄。

        (二)本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2年1月16日至台中發電廠稽查採樣,排煙脫硫處理設備(處理發電機組#9、#10)D-04放流口,放流水重金屬鎘為0.04 毫克/公升(放流水標準0.03 毫克/公斤)、砷為0.0004毫克/公斤(放流水標準0.5毫克/公斤)、鎳為0.52毫克/公斤(放流水標準1.0毫克/公斤),其餘重金屬項目(六價鉻、鋅、鉛、銅、總鉻、銀)為未檢出(N.D)。針對放流水「鎘」超標之檢測結果,已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

        (三)本案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2年4月20日再至該廠進行複查,重金屬鎘項目檢測值為0.012毫克/公升,符合放流水標準。

        環保署再次強調,相關事業放流水排放需符合法規,不得有僥倖行為外,本署亦偕同地方環保單位,巡檢不法偷排廢水情事,以確保河川乾淨及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