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環警監聯合噪音大執法 有效遏止高噪音車輛擾寧

        為遏止高噪音車輛及飆車擾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102)年6月提報行政院「防制不當改裝車輛影響治安及環境安寧執行情形與策進作為」, 結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及交通部(監理)等相關機關建置「環、警、監聯合稽查」機制, 藉由專業任務分工, 共同執行噪音車聯合稽查取締, 截至9月30日止, 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共稽查377場次, 攔檢(查) 17,599輛次, 明顯改裝且音量大經檢測1,459輛次, 不合格告發666輛次, 占46%;與去(101)年不合格告發占42%相較增加4%, 顯示地方環保局檢查篩選高噪音車輛已累積良好經驗及技巧, 使其無所遁形;而篩選檢測不合格告發比率前5名縣市依序為臺北市、臺南市、新北市、桃園縣、南投縣(如圖1), 占全國告發比率72.3%, 顯示此次都會區對高噪音車輛稽查取締成效良好。

        環保署指出, 地方環保局及警察局稽查人員對高噪音車輛的出沒地點相當瞭解, 今年持續針對轄區內重點路段加強稽查, 譬如改裝汽車常在深夜聚集於國道服務區;大型重機利用假日在省道、縣道高速行駛;年輕學子改裝一般機車風氣盛行, 且在市區寬敞道路橫行, 故本次專案稽查除結合教育部加強教育宣導外, 並強化校園周邊高噪音車輛行駛路段及區域進行噪音聯合稽查, 統計今年高噪音車輛攔檢成效良好前十大路段或地點(如表1), 前五名依序為臺南市東區後甲圓環、新竹縣國道三號關西服務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 (華夏技術學院)及臺南市國道三號東山服務區。

        環保署表示, 本次專案稽查改裝車中, 噪音不合格的大型重型機車最大音量達126.0分貝, 相當於戰鬥機起降的聲音, 汽車最大音量亦達109.0分貝, 相當於1台救護車或消防車的音量(如表2至表4)。進一步分析攔檢噪音不合格車款, 機車以山葉勁戰車系及山葉BWS鐵男車系為主(如表5);大型重型機車以KAWASAKI ZX1000、HONDA CB1300、SUZUKI GSX-R1000等車款為主(如表6), 而汽車則以Civic、LANCER及IMPREZA等車款為主(如表7), 其中山葉勁戰車系、大型重型機車HONDA CB1300及汽車Civic、LANCER、IMPREZA在去年度也榜上有名。

        環保署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該車新車型審驗值加5分貝),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情形者,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般而言,環警監聯合稽查現場執法人員會依其違反情形,擇一從重處分,以達嚇阻之效。

        環保署呼籲汽機車車主不要心存僥倖不當改裝車輛妨礙環境安寧,違反者必將依相關法規處罰,未來更會持續強化環、警、監聯合稽查作為,建置發現不當改裝車輛通報查驗機制,並加強教育宣傳及加強汽、機車改裝店周邊巡查等精進作為,以維護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