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環保署呼籲專家學者應正確應用及傳遞資訊,避免造成民眾困惑

        環保署近日查閱專家學者研究報告,發現有錯誤引用該署空氣品質監測資料情形,學者有傳遞正確訊息的社會責任,分析結論如有錯誤,恐誤導社會大眾,貽誤民眾正確的環境知情權。

        雲林縣政府委託台灣大學詹長權教授執行「沿海地區空氣污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100年10月出版之期末報告內引用該署光化監測站數據,惟引用單位錯誤,將ppbC誤用為ppb,產生與成分碳數相同之倍數差距,例如丙烯(C3H6)數據78 ppbC,換算後應為26 ppb,環保署特在此說明其錯誤。

        環保署表示,該署空氣品質監測資料均附有數據單位說明,除即時公開每小時自動監測結果,數據經品保審核後定期打包上網,供各界免費下載運用。

        環保署針對前述錯誤,已函知雲林縣政府,並呼籲專家學者未來引用數據及公開發表前,先跟環保署查證與相互核算,以建立在媒體前論述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