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環保署籲請理性論述填海造島 勿為反對而反對

        媒體於今(101)年8月6日(一) 報導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先生撰寫一則「這樣子的零廢棄 歡迎來到毒物星球」一文論述可議之處甚多,環保署特提出澄清說明。

        以無害化及安定化的廢棄物填海造島,事實上在先進國家是行之有年的做法。其中以日本及新加坡為最值得借鏡,相關海堤工程技術、隔離阻絕技術、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方式(如進場接收之管制標準)等經驗,提供國內填海造島的極佳範例,環保署於去年間會同交通部及中鋼公司前往參訪。

        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看守台灣謝和霖秘書長於8月5日參與本署辦理的填海造島公民共識會議,如今卻寫文章提出一堆反對的意見。其實謝秘書長是在環保署署長室工作過的人,相信知道自己有一廂情願的理想,在沒有可以落實理想的執行方法前,光說反對的話,是無法解決眼前或未來一、二十年存在的問題;謝秘書長應該也知道人類既然存在,可以節制不做超過環境生態可以忍受的事,但不會有謝秘書長所描述的完全不干擾環境生態的生存及生活方式,因此人類也只能採取對環境生態影響最小的方法來做事。

        要請謝秘書長告訴我們,當全世界各個國家都還不可避免要開闢廢棄物掩埋場的時候,結合原本就要建設的海域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以無害化及安定化的廢棄物做為再利用級配料源,來填埋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這種可以避免抽海砂填地產生更多海域生態影響的做法,會比現在到處被反對開闢的陸上掩埋場有更大的環境生態衝擊嗎!如果謝秘書長對陸上廢棄物掩埋場也因衝擊環境生態提出一大堆類似的反對意見,而且繼續反對填海造島,我們只能猜測,是因為您已不再坐在環保署署長室辦公,可以光說不必練,愛怎麼反對就怎麼反對。

        謝秘書長於文中所提及分3期13年投入902.5億元一事,尚屬初步估計的資料,其包括原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部分建設經費,需扣除後才屬於廢棄物填埋成本。填海造島推動非環保署獨立辦理,將由商港單位或工業區開發單位負責興建海堤,再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主管的廢棄物及地方政府所主管的ㄧ般廢棄物填埋,其過程控管需極嚴謹,方可創造正面的經濟價值。

        環保署致力推動「零廢棄全回收」政策目標,已有顯著成效。資源回收再利用率從96年42.92%增加至100年的62.27%,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率亦達8成;但是廢棄資源再利用受時間及空間因素的限制,常有去化不順暢個案發生,致堆置農地甚或任意棄置而備受爭議,並影響環境生態及相關產業政策。填海造島不僅提供開發案所需土方資源問題,亦能解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後剩餘物之最終處置課題,配合開發案後續土地利用規劃,對於整體環境生態具有衝擊最小的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