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環保署預告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為推動綠色運輸達成減碳目標,發展電動車輛已是世界趨勢,尤其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在去(101)年6月,正式將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列為致癌物質,為了提供民眾優質的生活環境,並解決現階段電動車輛充電緩慢的問題,環保署將針對設置電池交換站、對電池交換式電動公車提供電能服務的業者,給予最高49%設站經費之補助,以加速電動公車之普及。

        電動車輛行駛時具有零污染排放的特性,相較於一般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傳統車輛而言,是非常值得推廣的綠色交通工具。過去受限於電池技術瓶頸尚未突破,導致大型電動公車造價偏高,且充電耗時,影響公車業者使用意願。但是在各界共同努力之下,現在的電動公車車體價格與傳統柴油公車已相當接近,車輛並改採交換式電池設計,由電能服務商提供電池充電及維護的工作,免除公車業者後續必須負擔電池維護及汰換等疑慮。

        環保署業與交通部、經濟部共同合作,預計未來10年推動6,200輛電動公車,以全面取代市區柴油公車,除了交通部及經濟部既有的獎勵措施外,環保署額外針對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站提供設站經費之補助,希望藉由相關獎勵措施,能夠進一步促成國內電動車產業技術提昇,並改善空氣品質。

        未來,環保署將與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攜手合作,持續提供獎勵誘因,鼓勵客運業者使用電動公車。同時,也鼓勵國內業者參考國際間最新電動車輛發展趨勢,朝向電動公車標準規格化及提昇自製率方向努力,俾利開拓電動公車之國際市場。

        相關預告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傳真號碼:(02)2371-1394)。後續將辦理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聽取各界意見。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日月光停工案的省思

        環保署為讓大眾暸解日月光污染事件帶來的省思及環保署因應未來對公共污染的防治措施,特請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向大眾說明,全文分成七部分,並製作成「日月光案沈世宏署長專訪Youtube影片」影音檔如下: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1) 日月光污染事件始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Cdzc4d7afA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2) 日月光污染事件—環保署立場搖擺不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rqYjMo_-nk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3) 日月光污染事件—委託民間公司稽查,缺乏強制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bW0iIfO6uo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4) 日月光污染事件—環保署未來對公共污染的防治措施為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7TLk3iumj4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5) 日月光污染事件—中央與地方未來將如何共同防治污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8xvGmxsnug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6) 日月光污染事件—為追求經濟,環保署難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rGZO_yKZA

        環保署沈世宏署長專訪(7) 日月光污染事件—關於看見臺灣的想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RlW0-Etf2s

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環保署回應聯合報「先營業再環評、環保署置身事外…看見吊詭 悠活案好多『第一』」

        聯合報103年1月1日先營業再環評、環保署置身事外… 看見吊詭 悠活案好多『第一』」一文,對環保署處置悠活渡假村案之做法有誤導大眾視聽之虞,環保署特此澄清說明。

        從監察院糾正屏東縣政府的糾正案文中,可以清楚知道悠活渡假村要變更原本合法申請的集合住宅做為非法的一般旅館營運,除了要符合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還要符合包括土地管制及建築管理等相關法令,而屏東縣政府漠視悠活渡假村違法經營旅館之事實,未確實依發展觀光條例或建築法的規定處置,才使得悠活渡假村違法營業長達14年。

        環保署從去年4月收到墾管處轉送悠活渡假村環境影響說明書至該署後,發現有違規營運情況,立即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釐清爭議,並於該次會議釐清悠活渡假村為申請旅館業(一般旅館)登記證,因此悠活渡假村環評主管機關為屏東縣政府,依照環評法的規定,屏東縣政府在審查前,應停止悠活渡假村全區(1~6區)的營運行為,並請該府依行政罰法追繳不法利得等結論。環保署也在去年5月就把悠活渡假村不法利得的計算金額函送屏東縣政府,但是該府卻只停止悠活渡假村3至6區的營運,也沒有追繳其不法利得。

        屏東縣政府對於悠活渡假村的不作為,才是真正的「吊詭」!

環保署103年1月1日實施之新措施

        環保署103年1月1日實施7項新措施如下:

        1. 自103年起分二階段調整乾電池回收清理費率。

        2.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7條及第2條附表」修正發布。

        3. 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將於103年1月1日上路,維護水中生物與民眾健康。

        4. 環保署公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5. 環保署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天然物質作為防蟲用途者,應自103年1月1日起檢具天然成分及防蟲效果之證明文件。

        6. 環保署整併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裝置GPS二項公告,規格功能老舊車機規格規定於103年1月1日前完成GPS升級。

        7. 環保署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及公告「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5萬公噸CO2e以上者,自103年1月1日施行。

        詳細內容如附件,歡迎各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