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03年1月1日實施7項新措施如下:
1. 自103年起分二階段調整乾電池回收清理費率。
2.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7條及第2條附表」修正發布。
3. 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將於103年1月1日上路,維護水中生物與民眾健康。
4. 環保署公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
5. 環保署修正發布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天然物質作為防蟲用途者,應自103年1月1日起檢具天然成分及防蟲效果之證明文件。
6. 環保署整併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裝置GPS二項公告,規格功能老舊車機規格規定於103年1月1日前完成GPS升級。
7. 環保署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及公告「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2.5萬公噸CO2e以上者,自103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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