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綠色運輸達成減碳目標,發展電動車輛已是世界趨勢,尤其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在去(101)年6月,正式將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列為致癌物質,為了提供民眾優質的生活環境,並解決現階段電動車輛充電緩慢的問題,環保署將針對設置電池交換站、對電池交換式電動公車提供電能服務的業者,給予最高49%設站經費之補助,以加速電動公車之普及。
電動車輛行駛時具有零污染排放的特性,相較於一般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傳統車輛而言,是非常值得推廣的綠色交通工具。過去受限於電池技術瓶頸尚未突破,導致大型電動公車造價偏高,且充電耗時,影響公車業者使用意願。但是在各界共同努力之下,現在的電動公車車體價格與傳統柴油公車已相當接近,車輛並改採交換式電池設計,由電能服務商提供電池充電及維護的工作,免除公車業者後續必須負擔電池維護及汰換等疑慮。
環保署業與交通部、經濟部共同合作,預計未來10年推動6,200輛電動公車,以全面取代市區柴油公車,除了交通部及經濟部既有的獎勵措施外,環保署額外針對電動公車電池交換站提供設站經費之補助,希望藉由相關獎勵措施,能夠進一步促成國內電動車產業技術提昇,並改善空氣品質。
未來,環保署將與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攜手合作,持續提供獎勵誘因,鼓勵客運業者使用電動公車。同時,也鼓勵國內業者參考國際間最新電動車輛發展趨勢,朝向電動公車標準規格化及提昇自製率方向努力,俾利開拓電動公車之國際市場。
相關預告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逕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傳真號碼:(02)2371-1394)。後續將辦理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聽取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