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環保單位自5月1日起強力取締高噪音車輛

        為防止飆車及改裝車噪音擾寧行為,環保署自101年5月1日起,持續要求各縣市環保局協調轄區警力配合,針對改裝汽機車或大型重型機車出沒的地點及時段,加強執行跨縣市高噪音車聯合攔檢稽查,檢測不合格者,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的罰鍰,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

        環保署指出, 去(100)年全國各縣市執行噪音車稽查大執法, 共計稽查217場次, 攔檢(查) 3,729輛次, 其中明顯改裝且音量大經檢測929輛次, 不合格告發296輛次, 占32%, 顯示車輛不當改裝確實影響環境安寧。另民眾常透過該署署長信箱反映某些路段有高速騎乘行為, 嚴重影響該路段安寧, 因此, 為加強遏止改裝車飆車擾寧情形, 該署主動協調各地方環保局排定今年5月至9月期間加強取締高噪音車輛, 針對轄境內改裝機車、大型重機及噪音車出沒地點及時段稽查。此外, 為防止不當改裝車輛相互通風報信而規避稽查, 各地方環保局將主動協調鄰近縣市環保局在相同時段及相同路段上分別實施噪音車稽查, 以有效降低使用中機動車輛規避稽查及妨害安寧情形。

        環保署表示,檢測不合格者,除處以罰鍰外,須於指定期限內進行改善,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測,若仍超過標準,則必須改善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因此,環保署呼籲並提醒車主,請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有製造噪音妨害安寧之行為,以維護你我環境安寧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