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

環保機關將24小時連線監視廢水排放大戶

        環保署將於本(102)年7月15日起,分二期啟動大型水污染源的水量水質監測連線管制措施,實施對象包含許可排放量每日2千立方公尺以上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許可排放量每日1萬5千立方公尺以上之事業,及排放未接觸冷卻水或採海水排煙脫硫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發電廠,至103年12月底全部完成設置後,將可即時掌握我國56.8%的工業廢水量排放情形。

        環保署指出, 監測連線第一期實施對象為許可排放量每日1萬立方公尺以上, 或其所屬工業區係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依規定應於103年7月14日前, 完成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視)設施之設置, 並將監測數據傳送至地方環保局。第二期實施對象則為許可排放量每日1萬5千立方公尺以上之事業、排放未接觸冷卻水或採海水排煙脫硫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發電廠及許可排放量介於每日2千至1萬立方公尺間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最遲需於103年12月31日前, 完成監測連線工作。目前規定應設置之項目為於放流口設置水量、水溫、氫離子濃度指數(pH)、導電度(EC)、化學需氧量(COD)、懸浮固體(SS)及攝錄影監視設施, 另針對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規定應於進流口設置水量自動監測設施, 於指定之雨水放流口設置攝錄影監視設施, 以提升對工業區內廢(污)水流向之掌握。

        環保署表示,監測連線工作目前應執行者共計96家,全數設置完畢後即可掌握我國56.8%之工業廢水排放,遇有異常排放情形,即可提供預警通報,以採取緊急應變及改善措施,對於環境水體之維護具有正面效益。未來如推行成效良好,環保署亦將考慮逐步推展至中低規模之水污染源亦需比照辦理,以完整掌握我國水污染之排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