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媒體報導「嵵裡澎湖灣休閒渡假中心」(又名:澎湖灣海上樂園渡假飯店)於澎湖最美的嵵裡沙灘大興土木,準備蓋渡假村,環保署會同澎湖縣環保局於5月12日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核,確認澎湖縣政府已依據建築法規命業者停工,並將沙灘圍築之圍牆全數拆除完畢,現場已無任何人工建築物,確保當地海岸環境不受破壞。
環保署表示,各種營建工程涉及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等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本次派員係查核是否已造成環境污染,避免污染範圍持續擴大。本案在當地民眾熱心關懷環境事務、媒體忠實報導及澎湖縣政府處理等共同努力下,讓這起環境破壞案件能迅速遏止,不使環境持續惡化。
由於本案係申請一般觀光旅館, 面積約為2.6公頃,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 由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籌設許可, 本案於92年取得觀光局核發之籌設許可, 98年變更籌設許可, 依據當時環保署所訂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案無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但99年3月環保署修正相關法規, 規定位於國家風景區開發面積超過1公頃之旅館開發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依據觀光局籌設許可文件顯示, 本開發案必須在取得籌設許可後2年內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建造執照並依法興建, 但有正當事由者, 必須報觀光局予以展期, 因此環保署將進一步查明觀光局所核發之籌設許可目前是否有效, 或是99年之後有無重新核發許可, 如果是這種情況, 本案就必須先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