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環保署積極參加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

        聯合國斯德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10th Meeting of Organic Pollutants Review Committee, POPRC10)自10月27日起在義大利羅馬揭開序幕, 約有200人參加, 該次會議將為期4天, 環保署特別派員以非政府組織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之觀察員身分與會。環保署表示, 我國雖非締約國, 但十分重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潛在風險, 除依法進行全面性污染管制外, 亦已與農業、衛生、經濟、勞動及財政等19個相關單位共同合作, 致力於保護環境與人體健康。

        公約列管屬於附件 A、B 及 C中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均由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議委員會(POPRC)進行審議, 本次會議重點係針對五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Pentachlorophenol, Its Salts and Esters)的風險管理評估草案(附件F)、十溴二苯醚(Decabromodiphenyl Ether)的風險資訊草案(附件E)、大克蟎(Dicofol)列入公約附件A、B和/或C的提案進行審議, 並討論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及全氟辛烷磺醯氟(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Its Salts and Perfluorooctane Sulfonyl Fluoride)附件B列管項目內容及其替代品資訊。環保署將密切注意公約評估進展, 以使毒化物管理符合國際趨勢。

        環保署強調,斯德哥爾摩公約於西元2004年5月17日生效,目前已有178個國家和1個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成為締約方,我國雖非締約方,但為展現我國重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理,我國自2008年7月3日奉行政院核定推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國家實施計畫(National Implementation Plan),未來除配合該公約動態滾動式修正國家實施計畫外,亦將持續關注公約最新發展,並與世界接軌同步推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