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公害糾紛法律扶助正式啟動

        環保署為使民眾因環境污染造成公害糾紛問題可獲得妥善處理,並協助受害民眾爭取權益,特於本年開始首創試辦「公害糾紛法律扶助計畫」。扶助項目包括法律文件撰擬、公害糾紛相關程序代理(紓處、調處、裁決、調解及和解)及民事訴訟案件之代理等為民服務內容。民眾如有扶助需求,即日起可逕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環保局提出申請,經確認案件性質及資格條件符合規定後,將協助申請人進行法律扶助服務。

        環保署指出,民眾遇到環境污染或公害問題發生時,通常透過公害陳情方式由環保單位受理並稽查,多能得到妥善處理。惟公害污染問題若已造成實質損害,或是即使符合環保相關法規,但仍有受到侵害情形,必須尋求公害糾紛處理程序或民事訴訟方式解決者,即可利用本署提供的法律扶助服務,協助受害當事人爭取法定權益。

        本次為民服務項目中,有關法律文件撰寫及公害糾紛相關程序代理係屬免費,但法律訴訟服務部分仍有設定資力條件(即排富原則),且服務案件均限於與公害污染有關。希望能提供受害者解決相關公害問題的另一途徑,也歡迎有需要之民眾多加利用。相關問題法律扶助,歡迎洽詢,電話:(02)23131183分機15黃小姐(得耀法律事務所)或本署承辦單位(02)23117722分機2931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