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環保署預告放流水標準修正草案增加大腸桿菌群管制對象

        環保署於102年10月3日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基於降低畜禽感染疾病之發生與傳染之風險,對於屠宰業、以及具化製製程之食品製造業、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增訂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

        近來畜禽感染疾病發生頻繁,為有效控管屠宰及具有動物化製製程事業之生物性感染風險,環保署爰針對屠宰業與具化製製程之事業增訂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促使事業強化消毒,降低感染風險,管制限值為200,000 CFU/100mL,自發布日起施行。

        環保署指出,增設加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光消毒等殺菌程序均可有效降低大腸桿菌群。該署後續將滾動式檢討其他產業放流水標準,以維護環境水體品質。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內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該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cfteng@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