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檢舉詐領補貼費 環保署發給20%檢舉獎金

        為妥善處理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貼回收、處理業,以提升資源回收成效。但極少數回收、處理業可能詐領補貼,不僅破壞產業公平競爭環境,也間接削弱了保護環境的力量。民眾勇於檢舉,不但落實公平正義,更是對環境友善的表現,還可以領取高額檢舉獎金。

        環保署說明,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來源,是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主要用來維繫回收清理體系的運作,其中最主要的支出,即是依回收、處理業者清理廢棄資源物的數量與品質,依法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

        環保署表示,依據7月3日訂定的「獎勵檢舉不法領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實施要點」,民眾可具名向該署提出回收、處理業者詐領補貼費的具體證據(如:纂改過磅重量紀錄、重複回流進廠、偽造監視器影像等),一旦檢舉案件經該署查證屬實,可於處分確定後,獲得詐領金額20%的檢舉獎金。

        環保署呼籲,檢舉案件設有專人以密件方式受理,民眾不必擔心檢舉身分或事證曝光。勇於檢舉,揭發不法,保護環境,就有機會得到一筆可觀的檢舉獎金。

        針對檢舉人應檢具的基本資料及環保署受理等相關問題,民眾可撥打該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705888分機3610林先生)洽詢,或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epa/index.asp)。

        附件下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檢舉不法領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實施要點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