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9日 星期五

環保署加強廢(劣質)食用油污染源管制

        近日發生不肖業者將廢食用油等再製成劣質豬油事件,引起國人高度關注,環保署訂定「廢(劣質)食用油污染源管制行動計畫」,針對廢(劣質)食用油之上、中、下游業者加強稽查,以遏阻不法。

        環保署表示, 針對食用油脂製造業27家、皮革製造業194家、畜禽屠宰業152家及廢食用油、畜禽屠宰、斃死畜禽及廚餘等再利用機構120家等, 計493家事業, 同時依照公害陳情系統、稽查處分系統及廢棄物管制中心資料篩選污染熱點, 列為優先稽查對象。由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縣市環保局全面查核列管事業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朝物質流、資料流及金錢流等三流進行深度稽查, 並與食品衛生、農業及工業等相關機關保持橫向聯繫, 必要時採取聯合稽查;若查出疑涉及刑責案件, 則報請地檢署偵辦, 以確實掌握廢棄物之流向。

        環保署表示,自本(103)年9月13日至18日,該署三區督察大隊已先行針對上游業者(製革業、屠宰業及食品業等)督察61家、告發9家;中游業者(廢食用油、畜禽屠宰、斃死畜禽及廚餘等再利用機構)督察20家、告發9家,共計督察81家、告發18家。

        環保署呼籲,廢食用油產生源業者應依法委託合格業者清理;回收再利用(處理)業者應依核定方式回收再利用(處理),並依規定申報數量,以避免劣質油品流供食用的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