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量能技術齊備,PM2.5政策啟動

        環保署為推動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管制工作,規劃於全國30座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定空氣中PM2.5質量濃度,透過經該署環境檢驗所之技術建立與擴散,PM2.5監測工作所需之技術與量能已臻完備,預計本(101)年8月間就可開始進行監測工作。

        細懸浮微粒係指懸浮在空氣中, 氣動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粒子(PM2.5), 其粒徑極小, 易隨呼吸進入人體, 對健康造成影響。為提昇環境品質及維護國人健康, 環保署已於今(101)年5月14日公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 增訂PM2.5空氣品質標準, 將PM2.5 24小時值訂為35 μg/m3、年平均值訂為15 μg /m3。在PM2.5空氣品質標準公告之前, 該署環境檢驗所於95年6月19日已參考美國環保署聯邦採樣方法公告空氣中懸浮微粒(PM2.5)之檢測方法, 本(101)年4月30日又進一步修訂該檢測方法作為空氣中PM2.5採樣檢測之標準方法, 為國內建立起PM2.5空氣品質監測之技術基礎。

        該署環境檢驗所為全國第一個具有PM2.5質量檢測技術與設備之單位, 其檢測技術與方法均比照美國國家標準, 因為PM2.5質量甚輕, 易受溫溼度影響, 故該檢測工作, 必須在高度潔淨且溫度、濕度嚴格控制的環境下, 以微量天平量測。該所於100至101年間執行細懸浮微粒(PM2.5)質量濃度與成分人工採樣分析先驅計畫中完成超過1,000個樣品之PM2.5質量濃度分析, 數據品質相當良好, 已建立起國內PM2.5檢測數據品質之基礎。此外, 該署環境檢驗所積極以技術輔導與評鑑方式, 將此項技術轉移至民間檢測機構, 擴充國內PM2.5檢測能量, 協助全國30座空氣品質PM2.5監測工作之推展, 保護國人健康。截至目前, 已有2家民間的環檢機構的採樣檢測技術已獲環保署評鑑通過, 即日起可以協助地方政府執行PM2.5採樣檢測工作。後續仍有5至6家民間環檢機構亦將向該署申請技術評鑑, 一旦評鑑通過就可加入全國PM2.5採樣及檢測工作, 迅速提供國內PM2.5空氣品質管制充足之檢測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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