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持續補助氣價2年 保障油氣雙燃料車主使用權益

        為保障已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車主之權益,雖然行政院核定的「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至101年底將屆期結束,但環保署已修正發布「降低車用液化石油氣售價補助辦法」,持續執行浮動氣價補助2年,以維持油氣價差的穩定。

        環保署表示,此次「降低車用液化石油氣售價補助辦法」修正重點除延長補助期限2年至103年12月31日止外,並放寬補助條件,不限制車輛出廠日期,只要是合法的油氣雙燃料車均給予氣價補助,又為使氣價補助政策無間斷,明定修正條文自102年1月1日施行。另補助方式及金額均未修正,補助金額以維持99年12月31日之95無鉛汽油與車用液化石油氣(含本署補助)售價之價差(即每公升12.7元)為基準浮動調整,每公升最高補助2元。

        環保署指出「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將屆期結束。有鑑於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為未來發展趨勢,及101年10月1日起實施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該標準已十分嚴格,汽油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的污染減量效益將更為有限,因此不再鼓勵改裝,而是朝向推動具有較大污染減量效益的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是以不再補助油氣雙燃料車改裝,但對於油氣雙燃料車車主,環保署將持續提供氣價補助維持穩定油氣價差,以保障油氣雙燃料車車主加氣使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