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卡達多哈氣候會議對我政策走向的影響與啟示

        卡達多哈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8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8次締約國會議(UNFCCC COP18/CMP8)」已於今年12月8日晚間近10點劃下句點, 此次卡達多哈會議湧入來自全球189個國家, 包含政府、觀察員、媒體等約計超過一萬一千位代表齊聚一堂, 共商後京都時期減量責任與氣候變遷因應對策。全球不同團體對其決議產出多數表達不滿意的看法, 但其政治諮商談判最終沒有破局, 通過「多哈氣候途徑(Doha Climate Gateway)」, 達成雖不滿意、但尚能接受的結果, 基本上還能延續執行京都議定書, 並維繫原有管理架構與行政體系, 不致讓全球僅有唯一執行溫室氣體減量的國際條約中斷, 已屬不容易的產出。

        這次會議各國已經同意展開京都議定書下一個新的承諾期,並確認在2015年前將採認一個新的全球氣候協議,同時將建構一個新的機制,以更多元的方式來擴大對開發中國家財務及技術轉移的協助,同時呼籲各國政府必須立刻迅速地採取行動,透過多哈氣候途徑來推動氣候變遷解決方案,以維持限制全球增溫在2℃以內的目標,並強調聯合國氣候諮商談判必須更用心,以具體方式及手段來促進減量行動。

        這次卡達多哈會議共計通過 26項 COP18 決議及 13 項 CMP8 決議, 涵蓋全球因應氣候變遷新協議的諮商談判推展時程、綠色氣候基金財務機制、技術移轉、調適、森林與減少毀林、新市場機制、碳捕捉封存等多面向議題。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確認為自2013年至2020年, 其中「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ing, ET)」、「共同執行(Joint Implementation, JI)」、「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等三種京都議定書的市場機制將繼續延續, 促使擔負溫室氣體減量責任的已開發國家得以「最低成本」及「成本有效」的方式達成其減量承諾。

        關於2015年全球氣候變遷協議及2020年提升決心的時程表, 各國已經同意2013年將會舉行特定的會議或研討會, 來準備協議的草案內容, 並且在2013年3月1日前將其看法、資訊及提案送交氣候公約。談判文件所需包含的內容與單元最遲必須於2014年底提出, 以利能在2015年5月前起草談判文件。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將於2014年召集全球領袖, 加速催生各國減量的政治意願, 確保能於2015年達成全球新減量協議的目標時間表。此外, 已開發國家重申將兌現承諾, 繼續提供長期氣候資金, 目標是2020年前財務金援至1,000億美元, 並將在2013年至2015年間, 至少依2010至2012年第一期快速啟動資金的平均比率撥款, 以確保資助開發中國家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的工作。

        卡達多哈會議核心要素依舊是回到UNFCCC以各國承擔「共同但差異」減量責任的精神與原則,並以「最低成本」及「成本有效」方式進行減量與調適工作,促進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隨著近年全球經濟的發展與演變,排放大國排序與政經強權角色的更換下,讓歐盟、美國、中國大陸、印度等關鍵國家在談判上相互角力的關係更為多變與複雜化。若觀察此次多哈氣候途徑結果對我政策走向的影響與啟示,大致上可區分為以下三點:

        一、發展並整合多軌化的減量政策機制

        「多哈氣候途徑」重點在於強調這套決議是未來磋商新協議之入門, 新一輪談判能夠讓各國政府衡量各自因應氣候變遷的由上而下(Top down)或由下而上(Bottom up)兩種策略方式之相對優勢, 據以研訂最佳替代方案。多哈會議雖僅是為期四年談判的第一年, 此次會議仍可視為氣候公約及全球碳市場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提供了現有碳市場到未來發展新市場機制(the new market-based mechanism)的連續性, 並明確釋出氣候公約將持續強化碳市場機制的訊息, 希望透過研議國家管理(nationally-administered)或雙邊抵換計畫(bilateral offset programmes)等工作方案架構與執行內容, 承認在氣候公約之外的新市場機制, 此項發展對我國將有正面助益, 臺灣將持續建構與國際接軌的國內可量測、可報告、可查證(Measurable Reportable & Verifiable, MRV)管理規範與碳市場機制, 而強化雙邊或多邊的氣候合作機制, 亦將是後續努力的方向與重點。

        二、思考並提出符合國際潮流的倡議

        為維繫我國產業國際綠色競爭力, 促進國家低碳永續發展, 我國已主動揭示自願適當減緩行動的目標與期程;然而, 隨著韓國與中國大陸分別以綠色成長(green growth)與南南合作(south-south cooperation)作為主要訴求, 推動參與氣候公約國際合作倡議與工作項目;未來如何更為聚焦定位我國發展方向, 例如:促進低碳發展、低碳經濟亦或與南韓所提的綠色成長, 界定何者為我國強項或產業優勢, 據以奠定我國推動氣候國際合作的務實基礎, 並可在綠色氣候基金議題上思考如何配搭我綠色產業輸出, 以具體實務的行動展現我國對於國際社會的貢獻, 將可強化我實質參與UNFCCC推案的說服力。

        三、強化並推廣氣候變遷教育、訓練及公眾意識

        為促進聯合國下各組織間能更有意義且更有效的推動氣候變遷國際合作, 卡達多哈會議中宣布成立一個專案, 來統整各界的行動與作為;惟現階段國內各界對於氣候變遷的認知多僅停留在節能減碳的面向, 而各相關部會投入減緩行動(Mitigation)的資金與人力亦相對較多, 調適課題(Adaptation)被重視程度明顯不足, 國人普遍對於氣候變遷可能造成未來嚴峻衝擊感觸不深, 因此無法進而轉化對政府氣候政策的支持;未來宜參照國際作法來強化教育推廣訓練, 整合各相關部會在因應氣候變遷環境教育的步調與作法, 避免因資源差異所造成不平衡的資訊擴散, 並可結合低碳永續家園推動方案, 於各縣市及鄉鎮村里社區內廣為進行氣候變遷教育推廣工作, 期能提升全民氣候變遷意識。

        本次卡達多哈談判工作大致上已完成自2007年印尼峇里島會議決定的各項工作,同時也確認未來氣候變遷的談判工作仍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下進行,下一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19/CMP9)將於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在波蘭華沙舉行。而在卡達多哈會議之後,全球勢將面臨涉及減量規模、決心、堅持、推展速度和時間表等綜合性的考驗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