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修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為讓電動機車使用者達到就像加油一樣的方便性,環保署鼓勵並補助業者建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另為持續推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環保署已修正該辦法,將補助期間延長至102年12月31日止。

        環保署依該辦法已核定2家業者於新北市及高雄市各設置30座以上電池交換站,進行示範運行。目前有關電池交換站已完成選址,並緊鑼密鼓地辦理設站作業中,預計至102年初可完成一定站數,開始提供營運服務。

        另為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該署已於100年6月14日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費用補助辦法」,未來加入各系統前5000名之會員,將有最高新臺幣1萬元之電池交換費用補助,屆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共同支持低污染車輛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