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5)日審查通過環保署所報之「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日送請立法院審議。
鑑於近來陸續發生數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輿論普遍反映目前罰則不足以制裁非法業者,有檢討修正必要,環保署因此提出本修正草案。本次罰則修正的重點,包括將罰鍰上限由現行六十萬元提高至二千萬元、增訂繞流排放廢水及排放廢水致人死、傷等刑責規定,及明定追繳不法利得之法源依據等,將可嚴懲及遏阻不法,並有助於環境水體之保護。
除了罰則以外,其餘的修正重點還包括增訂提撥部分罰鍰作為民眾檢舉獎勵金、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吹哨者)保護條款,及明定追繳所得利益與部分罰鍰作為水污染防治費特種基金之來源,並優先用於受污染水體整治等,相關措施將可鼓勵及促使全民監督不法,並加速受污染水體之整治。
環保署表示,今日審議通過的修正草案,後續於立法院審議時,該署將加強與朝野黨團及委員之溝通,以爭取支持,期早日完成修法工作,實現防治水污染,確保水資源清潔之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