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對抗氣候變遷,守護美麗家園

        今天上午立法委員劉建國國會辦公室召開記者會質疑政府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績效不佳,環保署表示,面對氣候變遷的艱鉅挑戰,我國近年來在政府動員、產業投入及全民共同努力下,已經獲得具體的初步減碳成效。

        我國化石燃料燃燒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自97年出現首度負成長後, 近年來排碳量明顯改善, 趨勢走平, 每單位國內生產毛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也自2007年的0.0197kg CO2/元降至2012年的0.0166kg CO2/元, 顯示我國經濟成長與溫室氣體排放已呈現相對脫鉤現象。我國在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CCPI)氣候政策面向表現較為弱勢的關鍵原因為我國減碳專法至今尚未通過, 讓國際社會產生對於我國減碳企圖心不足的認知, 致使我國排名未有顯著進步。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目前尚在立法院審議階段, 環保署已參考美國作法於2012年5月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為空氣污染物, 自2013年起推動具備「可量測、可報告、可查證(MRV)」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盤查及查證作業, 逐步健全溫室氣體減量管理體系。美國於2007年將溫室氣體納入清淨空氣法管制, 自2009年起推動排放量強制申報工作, 以建立其國家排放基線資訊, 雖已於2013年9月提出新設電廠溫室氣體排放標準草案, 但仍未獲得國會的支持。另外, 美國於2014年6月2日提出既設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草案(U.S. Clean Power Plan), 期望美國境內電廠總排放量於2030年達到2005年基準再減少30%的目標, 此草案目前尚在公眾意見徵詢階段, 鑑於電廠減碳可連帶降低氮氧化物與硫氧化物的排放, 並減少民眾的健康風險, 我國相關部會也將持續關注其後續發展趨勢與執行作法。

        環保署除透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也於101年5月14日增訂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 並推動PM2.5污染減量及管制策略。為維護空氣品質及保障國民健康, 更於102年1月21日預告修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 其中並參考美國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規定(Mercury and Air Toxic Standards, MATS), 以加嚴粒狀污染物及硫氧化物方式, 管制非汞重金屬及氯化氫等酸性氣體的空氣污染物(去除機制相同), 及增訂燃煤發電機組汞排放標準。

        前述草案目前已完成研商公聽程序,預估正式生效後,與我國現行發電機組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比較,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汞等空氣污染物每年約可減量710公噸、12,282公噸、33,089公噸及0.0778公噸,減量幅度分別約為2.5%、23%、37%及17%,另經模式模擬推估,全國各地PM2.5年平均濃度可降低0.4~2.0μg/m3,北部地區24小時值最高可降低4μg/m3。

        環保署感謝關心臺灣環境的民意代表與環保團體在世界環境日當天提醒國人應關注氣候變遷及空氣污染改善的議題,政府部會將持續務實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透過綠色經濟轉型、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社會正義及相關政策獲取多重效益,以降低碳排放量並妥善因應環境衝擊,為大家守護這美麗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