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預告修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環保署於101年10月30日預告修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將補助期限延長1年至102年12月31日止,草案內容詳載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

        環保署表示,該署目前依該辦法已核定2家業者於新北市及高雄市各設置30座以上電池交換站,進行示範運行,未來加入電池交換系統之電動機車使用者隨時可到電池交換站交換電池,不需要擔心電池電力及維修的問題,將大大提高電動機車使用者的方便性及電動機車的續航力。

        為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環保署除鼓勵並補助業者建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該署另已於100年6月14日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費用補助辦法」,預計補助加入各系統前5000名之會員,最高新臺幣1萬元之電池交換費用,加速電池交換系統之普及。